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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6/2025-01499
  • 主题分类:曝光案例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9月15日
  • 标  题:【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8月11日-9月14日)
  • 效力状态:有效

【行政处罚】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8月11日-9月14日)

山亭区交通运输局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025年8月11日-9月14日)
序号 行政执法决定书文号 行政执法相对人名称 行政执法事项名称 主要事实 行政执法依据 行政执法决定 作出决定的行政机关 罚款金额(元)
1 370406202400073 孙井坤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3年12月28日 00时26分,鲁H50Y68(黄色)通过水泉检测点(S103线K202+200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24.2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75.250吨。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0
2 370406202400117 日照市腾达物流有限公司 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 2024年01月23日 00时32分,鲁L95790(黄色)通过水泉检测点(S103线K202+200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41.82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92.820吨。执法人员刘星15040517015、张艳宏15040517017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日照市腾达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附: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抓拍图片。经调查认定日照市腾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车辆在公路上擅自超限行驶(车货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0
3 370406202500237 临沂市坦途运输有限公司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2025年03月01日 01时50分,鲁Q191AR(黄色)鲁HS2C7挂(黄色)通过西集检测点(G518线K249+882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152.3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3.350吨,超限率210.92%。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临沂市坦途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韩连亭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临沂市坦途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0
4 370406202500296 枣庄市晨洋运输有限公司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2025年06月11日 22时43分,鲁DJ5521(黄色)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90.4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54.450吨,超限率151.25%。执法人员刘星15040517015、张艳宏15040517017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晨洋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张志国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晨洋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27000
5 370406202500297 临沂敬业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19日 11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徐庄镇白龙湾村驻地对董辉驾驶的鲁Q767FR(黄色)鲁QR6G9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董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Q767FR(黄色)鲁QR6G9挂(黄色),拉载货物为木片,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尺寸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挂车外廓尺寸为(高358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高4580mm),加高(100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临沂敬业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6 370406202500298 丛杰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8月19日 12时1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北庄镇平平安安停 车场门口对丛杰驾驶的鲁DD79926(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丛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丛杰通过滴滴花小猪车主APP网络预约平台预约接单,最后一单是2025年08月18日19时01分从建设路到王老三菜馆,已支付3.67元。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累计收入330.41元。该车驾驶员丛杰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79926(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丛杰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丛杰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7 370406202500299 嘉祥京通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19日 15时11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店韩路西集伏里立交桥男100米路西对王亚朋驾驶的鲁RN4509(黄色)鲁H473F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尚先堂15040517010向王亚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RN4509(黄色)鲁H473F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煤炭,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27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嘉祥京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8 370406202500300 嘉祥京通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19日 15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店韩路西集伏里立交桥南100米路西对崔士伟驾驶的鲁RL7835(黄色)鲁HM3G8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尚先堂15040517010向崔士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RL7835(黄色)鲁HM3G8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煤炭,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34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嘉祥京通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9 370406202500301 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2025年08月21日 19时03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北庄镇驻地对程相臣驾驶的鲁H007X0(黄色)鲁D70K5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程相臣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H007X0(黄色)《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鲁D70K5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480件轮胎,从薛城运到青岛,运费1600元。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鲁D70K5超(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H007X0(黄色)鲁D70K5超(黄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程相臣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000
10 370406202500302 济宁市诚邦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2日 11时1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西集红路灯东200米对张国标驾驶的鲁H158U8(黄色)鲁H7ZM3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张国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158U8(黄色)鲁H7ZM3挂(黄色),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鲁H7ZM3挂(黄色)《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375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4950mm,加长120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信息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济宁市诚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11 370406202500303 聊城市东昌府区大地物流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2025年08月25日 11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雪山村驻地对刘兆刚驾驶的鲁PQ8072(黄色)鲁PX493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刘兆刚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PQ8072(黄色)《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鲁PX493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电缆,从安徽省运到平邑县,运费2000元。聊城市东昌府区大地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鲁PX493超(黄色)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PQ8072(黄色)鲁PX493超(黄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刘兆刚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聊城市东昌府区大地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000
12 370406202500304 枣庄市润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2025年02月23日 12时13分,鲁DA7669(黄色)鲁DAH80挂(黄色)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7.1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28.100吨,超限率57.35%。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润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刘凯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润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4000
13 370406202500305 南乐县宏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5日 11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凫城镇黄山隧道北300米路东对单献广驾驶的冀D6C387(黄色)豫JX915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王瑞林15040517036向单献广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冀D6C387(黄色)豫JX915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石粉,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皮革固定加高22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南乐县宏运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14 370406202500306 南京兵祥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5日 18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伏里加油站对过对冯德亮驾驶的皖M93737(黄色)苏AY705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冯德亮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皖M93737(黄色)苏AY705挂(黄色),拉载货物为食品,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尺寸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395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6900mm,加长295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南京兵祥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15 370406202500307 枣庄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2025年07月14日 21时00分,鲁DJ1767(黄色)鲁DLS39挂(黄色)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75.600吨;驾驶员姚秀亮提出异议,认为与该车实际运载的货物总重不符,并提供了枣庄市煜晟陶瓷科技有限公司的称重计量单,经执法人员核实,最终确定该车的实际车重为63.14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4.140吨,超限率28.85%。执法人员刘星15040517015、张艳宏15040517017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姚秀亮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格尔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2100
16 370406202500308 枣庄市忠东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6日 14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凫城马头村驻地对赵伟驾驶的鲁DD2609(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王瑞林15040517036向赵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D2609(黄色)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焊接加高栏板4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枣庄市忠东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17 370406202500309 济宁市鼎晟冷链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7日 08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桑村交管所门口对王传升驾驶的鲁H68X91(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王传升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68X91(黄色),拉载货物为二手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200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13500mm,加长150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信息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济宁市鼎晟冷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18 370406202500310 郑国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7日 12时0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518徐庄镇秦庄段对郑国驾驶的鲁Q239BH(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郑国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Q239BH(黄色),拉载货物为木片,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4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郑国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19 370406202500311 枣庄市山亭区同发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7日 13时11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518徐庄镇政府处对沈传军驾驶的鲁DD7730(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沈传军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D7730(黄色),拉载货物为快递,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车厢左右两侧通过钢管焊接加高8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枣庄市山亭区同发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0 370406202500312 安阳丰联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7日 12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518北庄镇巨山前村路段对翟风保驾驶的豫EK8870(黄色)豫E1A57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翟风保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豫EK8870(黄色)豫E1A57挂(黄色),拉载货物为石灰,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挂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使用U型螺栓、钢丝绳、帆布固定加高37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安阳丰联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1 370406202500313 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7日 13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山城办钢材市场门口对李茂齐驾驶的赣H83867(黄色)赣HC36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李茂齐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赣H83867(黄色)赣HC366挂(黄色),拉载货物为车辆,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赣H83867(黄色)《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199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长13400mm,加长141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信息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景德镇恒达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2 370406202500314 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2025年08月29日 10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山亭交警队门口对赵勇新驾驶的鲁DH3389(黄色)鲁D71L1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赵勇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DH3389(黄色)《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鲁D71L1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线盒,从薛城到山亭装完货去深圳,运费6000元。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鲁D71L1超(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H3389(黄色)鲁D71L1超(黄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赵勇新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滕州东辉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000
23 370406202500315 山东圣地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9日 10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海子社区对过对王奉山驾驶的鲁H32M21(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王奉山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32M21(黄色),拉载货物为箱子,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三侧货箱栏板通过焊接加高17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山东圣地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4 370406202500316 苏州货拉满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9日 11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联合市交通运输支队在S38高速路峄城西收费站西100米处对付培毅驾驶的苏EBA385(黄色)苏EQ651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付培毅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苏EBA385(黄色)苏EQ651挂(黄色),拉载货物为轮胎,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尺寸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挂车外廓尺寸为长13940mm,此挂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6800mm,加长286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苏州货拉满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5 370406202500317 梁山翊通汽贸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8月29日 10时2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联合枣庄市交通运输支队执法人员在薛城区山官路与岚山路交叉口东100米对李辉驾驶的鲁DZ3583(黄色)鲁HX5U2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李辉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HX5U2挂(黄色)车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信息明显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类型为重型平板自卸半挂车。此挂车现实际用螺丝锁头固定加装长13030mm、宽2600mm、高1840mm的货箱。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梁山翊通汽贸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6 370406202500318 汶上聚鑫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9月01日 11时25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518枣树岭段对钱德喜驾驶的鲁Q112HH(黄色)鲁H243A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钱德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Q112HH(黄色)鲁H243A挂(黄色),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挂车前端两侧和中部两侧,擅自改变扭锁固定装置,改装为螺丝结构,车体尾部左右两侧加装铁杆结构用螺丝固定于集装箱和车体。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汶上聚鑫物流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7 370406202500319 张家口益荣道路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9月02日 06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联合枣庄市交通运输支队执法人员在山亭区S321线与马洪线路口对汪允奋驾驶的鲁H332Y2(黄色)冀GWF36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汪允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该挂车冀GWF36挂(黄色)《道路运输证》上载明的车辆类型为重型仓栅式半挂车,经现场核实、录像取证冀GWF36挂(黄色)加装6个液压顶,改为侧翻式自卸货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张家口益荣道路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8 370406202500320 枣庄市金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9月02日 11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丰泽湖对过对张团结驾驶的鲁DC9190(黄色)鲁DHE92挂(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张团结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C9190(黄色)鲁DHE92挂(黄色),拉载货物为面粉,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挂车车尾部两侧擅自改变扭锁固定装置,将2处锁扣改装为螺丝结构,用于固定箱体拉载货物。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执法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枣庄市金运达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29 370406202500321 山东润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2025年09月02日 15时38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桑村镇艾湖村加油站西200米路北对苗祥立驾驶的鲁Q6825R(黄色)鲁QZ67E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苗祥立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Q6825R(黄色)《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鲁QZ67E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吊车架,,从临沂运到滕州,运费1200元。山东润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鲁QZ67E超(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Q6825R(黄色)鲁QZ67E超(黄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苗祥立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山东润竹国际物流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000
30 370406202500322 临沂亿达运输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2025年09月02日 15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桑村镇艾湖村加油站西200米路北对刘建东驾驶的鲁Q850JQ(黄色)鲁QY94L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王瑞林15040517036向刘建东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Q850JQ(黄色)《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鲁QY94L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吊车架,,从 临沂运到滕州,运费1200元。临沂亿达运输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鲁QY94L超(黄色)重型低平板半挂车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Q850JQ(黄色)鲁QY94L超(黄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刘建东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临沂亿达运输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000
31 370406202500323 张显海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9月03日 10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石龙口村路段对张显海驾驶的鲁DZ1770(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王瑞林15040517036向张显海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Z1770(黄色),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两侧后侧货箱栏板加高1.03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张显海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32 370406202500324 山东名扬轿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9月04日 15时2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518海子社区红绿灯处对田之浩驾驶的鲁RP0771(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尚先堂15040517010向田之浩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RP0771(黄色),拉载货物为商品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道路运输证》载明的外廓尺寸长12000mm,此车辆实际外廓尺寸长13000mm,加长1000mm,与《道路运输证》所标注的外廓尺寸信息不符。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山东名扬轿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33 370406202500325 枣庄市远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2025年06月11日 00时24分,鲁DA6912(黄色)鲁DHL88挂(黄色)通过凫城检测点(S103线K230+575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87.4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38.400吨,超限率78.37%。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市远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上述事实有以下证据证明:王海波签字确认的《询问笔录》、《陈述申辩书》、公路车辆超限行为凭证等,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调查认定枣庄市远通汽车运输有限公司存在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的行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9000
34 370406202500326 东捷供应链(青岛)有限公司 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2025年09月06日 11时4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西山亭路口西300米路北对张连生驾驶的鲁UJ5218(黄色)鲁BS8F7超(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张连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鲁UJ5218(黄色)《道路运输证》、驾驶员《从业资格证》,未能提供挂车鲁BS8F7超(黄色)《道路运输证》。经询问驾驶员得知,该车运载的货物为易拉罐,从青岛市运到滕州市,运费2000元。东捷供应链(青岛)有限公司取得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该公司名下鲁BS8F7超(黄色)未取得《道路运输证》从事道路普通货物运输经营。当事人对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从事货物运输的行为无异议 。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UJ5218(黄色)鲁BS8F7超(黄色)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张连生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东捷供应链(青岛)有限公司取得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许可的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使用无道路运输证的车辆参加普通货物运输。 《道路货物运输及站场管理规定》第六十三条第一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000
35 370406202500327 青岛鼎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2025年01月15日 20时05分,鲁UL3007(黄色)鲁U7772挂(黄色)通过桑村监测点(X023K12)(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6轴车辆,车货总重为59.80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49.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10.800吨,超限率22.04%。执法人员张艳宏15040517017、刘星15040517015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青岛鼎腾国际物流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500
36 370406202500328 重庆紫门贸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9月08日 15时0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G518西集镇工业园门口对杨金伟驾驶的渝DZ7172(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宋乐岭15040517009、杨宇15040517025向杨金伟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渝DZ7172(黄色),该车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尺寸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载明的车辆外廓尺寸为(长12000mm、宽2550mm、高4000mm)。此车现实际外廓尺寸为(长12670mm、宽2550mm、高4000mm),加长670m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重庆紫门贸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37 370406202500329 李飞 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2025年09月10日 11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国家电网营业厅门口对李飞驾驶的鲁DD65234(渐变绿)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王瑞林15040517036、刘明海15040517059向李飞出示了《行政执法证》,并告知当事人申请回避的权利,当事人未申请回避。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李飞通过哈啰顺风车平台预约接单,准备从山亭拉载乘客送到薛城,在被执法人员查处后,通过驾驶员提供的手机APP查询得知:该车已注册30天,累计完成40单,近30天累计流水利润200元。该车驾驶员李飞提供不出《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和《网络预约出租车驾驶员证》。驾驶员与执法人员共同录像取证,驾驶员对检查结果无异议。依据《山东省道路运输条例》第五十六条,执法人员对鲁DD65234(渐变绿)车辆采取了暂扣车辆的行政强制措施。实施行政强制措施过程中,执法人员告知当事人李飞的陈述、申辩,其救济途径并对执法现场情况进行了录像,当事人放弃陈述申辩。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影像资料。经认定李飞未取得《网络预约出租汽车运输证》,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 《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二项,《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 警告,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3000
38 370406202500330 山东成达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2025年09月10日 10时3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的执法人员在山亭区西集镇常山村驻地对张正强驾驶的鲁DK8150(黄色)号车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清龙15040517027、侯玉利15040517026向张正强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中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鲁DK8150(黄色)外观与《道路运输证》上所标注的照片信息不符。执法人员对该车进行了现场勘验,该车两侧货箱栏板通过焊接加高40cm。驾驶员观看了现场测量情况,对执法人员现场所作出的测量结果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本机关依法告知当事人陈述、申辩权,当事人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经认定山东成达运输有限公司存在道路货物运输经营者擅自改装已取得车辆营运证的货运车辆。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九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5000
39 370406202500331 枣庄吉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普货或专用运输车辆违法超限运输(总质量超限) 2025年06月15日 02时31分,鲁DE5815(黄色)通过省道S103K230+575米处(超限检测技术监控设施),检测结果显示该车为4轴车辆,车货总重为85.450吨;根据《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规定,该车最大允许总质量为36.000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49.450吨,超限率137.36%。执法人员刘星15040517015、张艳宏15040517017通过查询得知该车所有人为枣庄吉运物流运输有限公司,该车已办理《道路运输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第七十六条第(五)项,《公路安全保护条例》第六十四条,《超限运输车辆行驶公路管理规定》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24500
40 J370406202500032 济宁市京泉物流有限公司 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5年08月20日 16时50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城头镇连银山路口对王海兵驾驶的鲁H58Z52(黄色)鲁H5R9H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杨宇15040517025、宋乐岭15040517009向王海兵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王海兵驾驶鲁H58Z52(黄色)鲁H5R9H挂(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石子,货物高出货箱栏板,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济宁市京泉物流有限公司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000
41 J370406202500033 成武县万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 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2025年08月21日 10时42分,山亭区交通运输局执法人员在桑村镇葛庄村路段对卢新新驾驶的鲁RR4344(黄色)鲁R378A挂(黄色)进行道路运输检查,执法人员刘明海15040517059、侯玉利15040517026向卢新新出示了《行政执法证》,检查发现:该车驾驶员提供了《道路运输证》、《从业资格证》,卢新新驾驶鲁RR4344(黄色)鲁R378A挂(黄色),拉载货物是为散装石子,车厢前侧没有盖严篷布,货物高出货箱栏板,造成运输过程中货物脱落、扬撒,车后有货物掉落痕迹。当事人现场观看了执法全过程,对现场检查情况无异议。证据:现场笔录、询问笔录、勘验笔录、影像资料。当事人对以上证据、事实无异议,主动放弃陈述申辩。经认定成武县万通物流运输有限公司道路货运经营者没有采取必要措施防止货物脱落扬撒。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六十八条第二款 罚款 枣庄市山亭区交通运输局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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