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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民政局
索 引 号:
370406/2020-00062
主题分类:
救助标准
发布机构:
区民政局
成文时间:
2020年01月01日
文 号:
无
发文时间:
2020年01月01日
标 题:
【救助标准】2020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效力状态:
有效
【救助标准】2020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保障标准:基本生活费,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为每人566元/月。护理费,自
理人员1860元/年,半自理人员3100元/年,完全不能自理人员6200元/年,特困
人员不享受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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