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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民政局
  • 索 引 号:370406/2021-00189
  • 主题分类:救助标准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1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1年01月01日
  • 标  题:【救助标准】2021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 效力状态:有效

【救助标准】2021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


保障标准:基本生活费,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费为每人566元/月。护理费,自


理人员1860元/年,半自理人员3100元/年,完全不能自理人员6200元/年,特困


人员不享受低保金、残疾人两项补贴。





附件:
  • · 2021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doc
  • · 2021年山亭区特困人员救助标准.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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