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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民政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310
  • 主题分类:区级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山亭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11日
  • 标  题:【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4年度山亭区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4年度山亭区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4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10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1件,独办0件,主办0件,协办1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独办3件,主办6件,协办3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二、答复过程

(一)强化工作领导,明确工作责任。接到《关于认真做好2024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后,区民政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召开党组会议研究部署办理工作,对承办的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进行分类、细化,按工作职责及时交办到相关科室,明确办理责任人和办理时限,确保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二)坚持落实导向,提高办理质量。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纳入重点工作台账,推动相关股室认真做好内部分办、沟通联络、调查研究等工作。办公室定期调度办理进度,实时跟踪办理进展情况,及时提醒承办科室根据办理时限和具体要求,加快办理进度和办理速度,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三)加强沟通交流,确保办理效果。承办人员在接办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后,认真阅读建议提案内容,理解其内涵,办前主动沟通,通过座谈交流、上门走访、电话微信等形式深入了解建议提案提出的背景和要求;办中深入调研,及时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通报办理进度和下步工作打算,及时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汇报办理结果,在积极沟通中推进办理工作,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实效。

三、加大力度,推进建议提案吸收采纳落实见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统筹抓好各项业务工作,全区民政事业呈现高质量发展态势。

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049号关于推进完善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有效提高“老有所养”质量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加快老年助餐服务,采取资源共享、联合共建、功能拓展等多种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二是围绕规范管理、服务质量、安全生产3个领域、12个方面内容开展整治工作,切实提升养老服务质量。三是强化人才培训,分两期对全区55名符合条件的一线养老护理员进行全覆盖培训。四是推进有意愿的镇街敬老院按照《山东省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进行“公办民营”改革,实行委托运营。

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338号关于加快老年助餐服务发展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组织各镇街分管同志、民政办主任和相关村居负责人赴滕州市、台儿庄区学习爱心食堂建设先进经验。二是指导村居按照标准建设爱心食堂,做好申请市级建设运营补贴前期准备。统筹慈善资金实施山亭区“慈善+老年助餐”公益项目,对2024年按要求建设完成并运营的爱心食堂、爱心助餐点分别给予一次性补助。三是增强自我“造血”能力,根据老年人经济状况、身体状况和年龄状况,实行差异化收费。同时面向社会大众,拓宽就餐人群,有效增加爱心食堂经营性收入。四是制定出台《山亭区爱心食堂(助餐点)制度汇编》《山亭区爱心食堂(助餐点)建设标准》。

市政协十一届三次会议第113339号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养老服务体系建设高质量发展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通过实地调研、个别访谈等方式对全区养老体系开展专题调研,形成全区养老体系建设相关调研报告。二是加快老年助餐服务,采取资源共享、联合共建、功能拓展等多种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三是开展“枣慈留香·银安计划”,为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提供助洁、助浴等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和居家上门养老服务,为全区330户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进行适老化改造,改善老年人居家养老环境。四是强化人才培养。支持鼓励院校和养老福利机构共建合办养老服务实训基地,累计培训养老服务、康复专业学生1400人次。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34(8)号关于实施社区和居家养老工程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充分发挥社会组织在社区养老和居家养老中的作用,为老人开展心理疏导、精神慰藉、延智服务、暖冬行动等多种形式的关心关爱活动。二是稳妥有序推进“公办民营”改革,采取政府投入或招商引资等方式,有效盘活区社会福利中心。三是会同相关职能部门先后出台《山亭区基本养老公共服务清单》(山民字〔2020〕103号)《山亭区为经济困难老年人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实施意见(试行)》等文件。四是强化人才培训。分两期对全区55名符合条件的一线养老护理员进行全覆盖培训。本次培训和技能鉴定工作结束后,全区符合条件的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率已达到100%。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55号关于加强留守儿童关爱帮扶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工作机制。立足部门职能,强化部门责任;加大部门协同,创建立体式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夯实留守儿童保护基层基础。加大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力度;完善留守儿童信息;构建留守儿童工作队伍。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社会保护。积极探索社工+慈善的工作模式,发展专业社会力量,建立专业服务队伍;积极孵化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和社工服务机构;加强对儿童关爱类社会组织的监督管理。

区政协十届三次会议第103035号关于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加强政策引导,推动公墓建设。2020年以来我区将公益性公墓建设任务纳入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考核指标体系,相继出台《山亭区殡葬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行动方案》《山亭区移风易俗示范村(居)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大力推进公益性公墓建设。截至2023年底,全区总投入资金670余万元,建成公益性公墓设施13处,其中区级公益性公墓1处,区级骨灰堂1处;村级公益性公墓11处。总规划建设面积137.2亩,已建成穴位7600个,已使用2514个。二是科学规划布局,因地制宜建设。我区公墓建设采取大村单建、小村联建相结合的方式,充分利用土地资源,提高公墓覆盖率。2022年编制完成《枣庄市山亭区公益性公墓建设规划(2021—2035)》,共规划50处公益性公墓(每个乡镇5处),于2023年10月将我区殡葬安葬设施全部纳入全区国土空间规划。三是加大财政扶持,鼓励建设使用。我区连续三年将公益性公墓建设奖补资金列入专项资金预算,提升镇街公墓建设积极性。结合农村老坟迁址、棚户区改造、库区移民、工业占地等,鼓励将原有逝者迁入公益性公墓内安葬,目前所有进入公墓安葬的均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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