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5-00123
- 主题分类:政策法规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1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1月08日
- 标 题:【政策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文件】关于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城乡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的通知
各区(市)人民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单位,各大企业:
为进一步保障好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经研究,我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941元,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824元;城市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255元,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72元。自2024年1月1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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