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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6/2025-01531
  • 主题分类:申请批准程序
  • 发布机构:山亭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0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04日
  • 标  题: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 效力状态:有效

重点困境儿童基本生活保障申请审批程序

申请材料:

1、儿童户口簿或身份证明;

2、儿童重残需要长期治疗的需提供残疾证明、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

3、患重病或者罕见病需长期治疗的需提供残疾证明、诊断证明和住院病历(重病是指符合当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规定的重病病种的疾病;罕见病具体包括:成骨不全、戈谢氏病、雷特综合征、苯丙酮尿症、马凡综合征、粘多醣贮积病、弹性纤维性假黄瘤、甲基丙二酸血症、儿童重症银屑病[脓包型、关节病性、红皮病型]、儿童自身免疫性大疱病);

4、儿童与父母关系证明材料(出生证明);

5、儿童家庭困难证明(即《城乡低保证》);

6、儿童监护人身份证明;

7、困境儿童近期1寸免冠照片。

办理流程:

个人申请 → 镇(街)受理、初审(不合格→ 不予受理)→区(市)民政局审核→发放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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