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1976
- 主题分类:区级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区民政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24日
- 标 题:【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5年度山亭区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5年度山亭区民政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5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15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5件,主办2件,协办3件;政协委员提案10件,主办5件,协办5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二、答复过程
区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接到《关于认真做好2025年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的通知》后,第一时间召开专题会议研究部署2025年度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全局提高思想认识,把做好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我局必须履行的法定职责和应尽义务,并将办理工作任务分解到相关业务科室,明确分管领导、办理责任人和办理时限。承办人员通过电话联系、上门拜访、书面答复等形式及时向人大代表或政协委员沟通汇报办理情况,坚持以解决问题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将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改善社会民生、促进民政事业发展的重要手段,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实效。
三、加大力度,推进建议提案吸收采纳落实见效
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区民政局始终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将建议提案办理成果转化为推进民政事业高质量的生动实践。
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64号关于推进农村老年人居家颐养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健全农村养老工作机制。完成区老龄工作委员会人员调整,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二是强化农村居家养老供给。为全区142名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服务周期一年的助洁、助浴、助餐、助行等居家养老服务,为405名完全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开展为期一年的专业化照料护理服务,提升了困难群众的居家养老生活品质。三是构建多元养老服务体系。推动镇街敬老院不断提升服务质效和规范管理水平,扎实开展养老服务消费补贴、居家适老化改造补贴等工作。制定出台《关于山亭区普惠性养老机构收费标准(试行)有关事项的通知》,通过普惠的价格满足农村收入困难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需求。四是强化老年人福利保障。规范涉老资金发放和政策落实工作。积极对接卫健、人社、医保等部门强化数据共享,提高发放精准度。今年以来累计发放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共计760余万元。继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深入镇(街)、村(居)进行点对点发动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和参与度。五是抓好惠老项目实施。积极配合省、市民政部门实施“暖心到家”探访关爱服务项目。筛选出216名符合项目服务条件的老年人,开展上门服务2500余次。继续推动适老化改造项目实施。已发布2025年适老化改造招标意向,并完成拟改造人员名单确定和改造内容评估,近期将组织第三方入户开展改造工作。
区十届人大四次会议第72号关于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强化涉老领域政策支持。开展普惠性养老机构认定,规范落实《枣庄市养老服务发展资金补助项目实施方案》相关优惠政策,提升机构经营活力、保障困难群众权益。今年以来累计发放养老机构运营补贴75.901万元,老年助餐资金3.31万元,高龄和经济困难老人补贴760余万元。二是提升养老机构规范化水平。开展养老服务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发现问题65个,均已完成整改。组织开展联合检查3次,专家查隐患活动1次,督促10家养老机构整改安全生产隐患72条。大力推行养老护理员持证上岗,采取“专业培训+技能鉴定”的方式,对全区55名符合条件的一线护理人员进行全覆盖、系统化培训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三是多渠道满足群众医养需求。推动银光福源养老中心、冯卯医养康复中心、桑村医德源护理院和北庄夕阳红护理院4家养老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指导3处镇街敬老院与卫生院或就近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指导7个镇街与具备医养结合资质的民营养老机构签订委托供养协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特困老年人委托银光福源健康养老中心集中供养。四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供给。指导镇街敬老院与区属国有企业、专业养老机构运营企业就委托运营事宜进行沟通、洽谈,提升公办养老机构运营和使用效率。扎实开展老年助餐服务“回头看”工作,优化社区、农村养老服务设施布局。对硬件设施好、老年人数和素质较高的社区日间照料中心采取功能拓展等方式予以盘活。五是强化老年人福利保障。规范涉老资金发放和政策落实工作。积极对接卫健、人社、医保等部门强化数据共享,提高发放精准度。今年以来累计发放高龄津贴、百岁老人长寿津贴和经济困难老年人补贴共计760余万元。继续实施“银龄安康”工程,深入镇(街)、村(居)进行点对点发动宣传,提高群众认知度和参与度。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36号关于构建养老服务发展新格局的相关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大力实施居家养老服务。为全区142名困难失能老年人购买服务周期一年的助洁、助浴、助餐、助行等居家养老服务;为405名完全和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开展为期一年的专业化照料护理服务落实照料服务。先后培育2家养老机构、1家社会组织拓展居家养老服务,增强居家养老服务市场供给和活力。二是强化养老服务人才培养。为1名符合条件的新入职人员申请大中专毕业生入职养老机构一次性补贴,选派4名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全省失能失智老年人照护能力提升培训班、全省养老机构院长示范培训班等活动。举办两期养老护理员职业技能培训班,对全区55名符合条件的一线护理人员进行全覆盖、系统化培训并开展职业技能鉴定。三是强化医养结合能力建设。推动银光福源养老中心、冯卯医养康复中心、桑村医德源护理院和北庄夕阳红护理院4家养老机构拓展医养结合服务。指导3处镇街敬老院与卫生院或就近医疗机构签订医疗合作协议;指导7个镇街与具备医养结合资质的民营养老机构签订委托供养协议,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将特困老年人委托银光福源健康养老中心集中供养。四是夯实政府兜底保障能力。采取政府投入或招商引资等方式,有效盘活区社会福利综合服务中心,打造集医疗、康复、养老等为一体的县级医养机构。二是指导有意愿的镇街将暂停运营的敬老院按照《枣庄市公办养老机构委托运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推行“公办民营”改革,实行委托运营,有效盘活闲置资源。五是营造孝老敬老浓厚氛围。完成对老龄工作委员会的人员调整,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民政牵头、部门配合”的联合工作机制。积极倡树典型,推荐2个社区(村)申报创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1名群众参与全国敬老爱老助老活动评选。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45号进一步关爱农村留守儿童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完善留守儿童工作机制。成立留守儿童关爱工作小组,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各项关爱措施得到有效落实。加大部门协同,逐步构建起家庭保护、学校保护、社会保护、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司法保护多层次、全覆盖的立体式保护工作格局。二是强化制度保障,夯实留守儿童保护基层基础。加大留守儿童关爱帮扶力度,指导全区儿童主任、儿童督导员履行监督督促职责,确保不发生儿童脱离监护单独生活的情况。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心理健康和安全防范宣传教育,给予更多心理辅导和关爱。完善留守儿童信息,截至目前全区共有353名留守儿童,全部以村为单位进行建档,定期进行全面督导检查,建立问题整改台账。先后对10个镇街儿童督导员和280名儿童主任开展了两次集中培训,切实提升基层儿童保护工作队伍业务能力。三是动员社会力量,加强社会保护。积极探索社工+慈善的工作模式,发展专业社会力量,建立专业服务队伍。开展“枣未之光 护童成长”“亭温暖”困境及留守儿童关爱服务,累计开展主题活动32次,暑期夏令营2期,开展入户走访973次,累计服务时长达1304小时,妥善地解决留守儿童基本生活自理能力不足,卫生习惯、学习习惯较差等方面的问题。积极孵化培育公益社会组织和社工服务机构。引导并推荐社会组织参与政府购买服务,山亭区智慧社工承接了省团委以及团中央的青春社区项目;山亭“百元公益”承接了团委的希望小屋政府购买服务;山亭翼云社工承接了助老的政府购买服务;暖阳社工和知行社工承接了区慈善总会的留守儿童关爱项目;山亭“百元公益”筹集善款物资近20万元用于救助困难家庭以及儿童。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51号关于推动山亭区公墓建设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一是强化规划引领,科学布局公墓建设。开展公墓选址专项调研,编制《山亭区殡葬设施专项规划(2020 - 2035 年)》已完成征求意见工作,目前等待市自规局审批。二是盘活土地资源,保障公墓建设合规。一方面,严格落实耕地保护制度,严禁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对于已拆除的违规公墓用地,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复垦或生态修复。另一方面,积极探索节地生态安葬模式,提高土地利用率。此外,加强与自然资源部门的沟通协调,确保公益性公墓建设依法依规用地。三是深化宣传教育,营造文明殡葬新风尚。利用宣传车辆、广播电视、微信公众号、短视频平台等媒体广泛宣传,组织镇村干部、志愿者深入村庄、社区进行宣讲,引导群众转变传统丧葬观念,破除封建迷信,树立文明、节俭、绿色的殡葬新风。发挥党员干部、乡贤能人示范带头作用,签订文明殡葬承诺书,带头使用公益性公墓,以实际行动带动身边群众参与殡葬改革。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61号关于进一步推进农村“爱心食堂”建设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区民政局立足部门职责,推动我区老年助餐工作稳妥有序发展,目前我区已建成爱心食堂(助餐点)10处,惠及群众超过300人。一是强化调研,坚持因地制宜有序推进。组织人员对拟开展老年助餐服务的村居进行调研,先后组织镇街、村居有关负责人赴滕州市、台儿庄区学习爱心食堂建设、运营先进经验,组织召开全区爱心食堂规范运营座谈会,帮助村居解决堵点难点问题。在助餐服务布点上,坚持就近就便、安全适用。在助餐服务场所上,坚持盘活存量、综合利用。在助餐帮扶措施上,坚持分类施策、精准务实。二是健全制度,规范运营管理保障质效。制定出台了《山亭区爱心食堂(助餐点)制度汇编》《山亭区爱心食堂(助餐点)建设标准》,建立健全爱心食堂(助餐点)账务设立、费用报销、资金监管、安全和应急等各环节规章制度。指导镇街、村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应急处置能力,切实防范化解各类安全风险,保证老年人吃得健康、吃得放心,推进老年助餐工作规范有序发展。三是丰富模式,灵活多样创新运营方式。采取资源共享、联合共建、功能拓展等多种方式开展老年助餐服务,推荐村居与爱心餐饮企业、单位食堂联建的模式,在原有功能和业务范围的基础上叠加助餐服务功能。四是强化引导,提升助餐服务可持续性。推动村居根据国家11部委《积极发展老年助餐服务行动方案》“坚持有偿服务”的要求,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实施,引导子女履行赡养义务。探索多元筹资机制,着力构建“政府补一点、集体添一点、社会捐一点、个人出一点”的筹资模式。强化政策扶持,规范落实上级各项老年助餐扶持政策,及时拨付资金,累计拨付老年助餐资金3.31万元,爱心食堂建设补贴3.5万元,保障爱心食堂提供稳定可持续的服务,推进老年助餐工作良性开展。通过公众号、微信工作群、短视频等多种渠道加大对爱心食堂的宣传力度,强化政策宣传和正面引导,全力营造关心支持爱心食堂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
区政协十届四次会议第104065号关于推进殡葬用车社会化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目前,山亭区现有社会化遗体运输车辆19 辆,为进一步规范殡葬服务市场秩序,提高殡葬服务质量,保障群众合法权益,按照省市要求,正在稳妥审慎推进社会遗体运输车辆解约、淘汰等工作,同步增加殡仪馆自有遗体运输车辆,逐步实现由殡仪馆承办遗体运输的目标。一是加强组织管理,完善相关规定。积极与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沟通协调,建立健全联合执法机制,加强对殡葬用车市场的监管,严厉打击非法从事遗体运输等违法违规行为。制定下发《山亭区遗体运输车辆管理办法(试行)》,为规范全区社会化遗体运输车辆管理提供了有力依据。二是规范车辆管理,提升服务水平。对现有社会化遗体运输车辆进行统一车辆标识,张贴“四严禁”警示,安装GPS定位系统和视频监控设备。定期组织遗体运输车辆驾驶员进行警示教育、业务培训和职业道德教育。严格按照发改部门制定的收费标准,根据镇街实际距离核定收费金额,遗体接运费实行殡仪馆统一定期结算,基本殡葬费用采取减免。同时,在车辆显著位置张贴收费标准和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三是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氛围。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媒体,广泛宣传殡葬改革政策法规和殡葬服务管理的相关规定,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丧葬观念,自觉抵制非法殡葬服务行为。
山亭区民政局
2025年10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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