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2-00036
- 主题分类: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
- 发布机构: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05日
- 标 题:【申请指南】2022年山亭区强制扑杀、养殖场自购强免疫苗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 效力状态:有效
【申请指南】2022年山亭区强制扑杀、养殖场自购强免疫苗和养殖环节无害化处理补助
一、强制扑杀
(1)2022年山亭区无出台相关政策。
(2)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组织扑杀的规定动物疫病发病畜禽及病原监测阳性动物,病种范围为: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H7N9 流感、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结核病、马传贫、马鼻疽。
补贴范围:经扑杀的猪、奶牛、种牛、肉牛、役用牛 、羊 、禽 、马 、骆驼、鹿、鸽子、鹌鹑、驴、螺等。
补贴标准:猪,800 元/头(非洲猪瘟疫情强制扑杀猪 1200 元/头);奶牛、种牛,6000 元/头;肉牛、役用牛 3000 元/头;羊 500 元/只;禽 15 元/只;马 12000 元/匹。骆驼的扑杀补助标准参照种牛执行;鹿的扑杀补助标准参照肉牛执行;鸽子、鹌鹑的扑杀补助标准参照禽执行;驴、螺的扑杀补助标准参照马执行。
申请程序: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逐级上报,报市、省主管部门批复。
申请材料:填写补助经费申请表,提交扑杀畜禽采样、检测结果及扑杀记录等相关档案资料。
受理单位: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电话8812176。
办理时限:省局每年组织申报。
二、养殖场自购强免疫苗
(1)2021年山亭区出台的相关补贴政策文件,区农业农村局、区财政局《山亭区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实施方案》(山农字[2021]13号)。
(2)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对象:根据国家和我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政策规定,目前我省对高致病性禽流感(H5+H7)、猪 O 型口蹄疫、牛羊口蹄疫(O 型+A 型)、小反刍兽疫、布鲁氏菌病(布病)实施强制免疫“先打后补”。
补贴范围:免疫家畜为猪、牛、羊等,家禽为鸡、鸭、鹅、鹌鹑、鸽子等,同一畜禽需完成当地规定的所有强免病种的免疫。具体强制免疫病种和范围根据当年强制免疫计划确定。
补贴标准:
(一)补助畜禽数量测算。以养殖场直联直报信息平台备案的畜禽存栏数量为申请补助的畜禽存栏量;以山东省动物检疫信息系统中记录的该养殖场户申请期产地检疫数量为申请补助的畜禽出栏量;两者之和计为申请补助的畜禽饲养量。
(二)补助疫苗数量测算。补助疫苗数量根据国家和省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进行测算。
1.H5+H7 流感。蛋鸡、种鸡、种鸽、蛋鸽、种鹌鹑、蛋鹌鹑、种用珍禽、种用蛋禽以及生长期超过 70 天的肉鸡按饲养量每年每只 2 毫升测算;生长期低于 70 天的肉鸡以及肉用鸽子、鹌鹑、珍禽按饲养量每年每只 0.3 毫升测算。生长期低于70天的肉鸭按饲养量每年每只0.5毫升测算;种鸭、蛋鸭按饲养量每年每只 4 毫升测算;鹅按饲养量每年每只 6 毫升测算。
2.猪O 型口蹄疫。猪按养殖量每年每头 2 毫升测算。
3. 牛羊口蹄疫(O型+A 型)。牛按存栏量每年每头 4 毫升、出栏量每头 2 毫升测算;羊按存栏量每年每只 2 毫升、出栏量每只 1 毫升测算。
4. 小反刍兽疫。羊按饲养量每年每只 1 头份测算。
5. 布病。依照 S2 株标准,牛按饲养量每年每头 5 头份测算;羊按饲养量每年每只 1 头份测算。
申请程序:区、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与财政部门联合行文,养殖场户通过手机 APP 注册并登录山东智慧畜牧大数据平台“先打后补”模块,在线提交以下材料,逐级审核。
申请材料:
1.自购自免承诺书和补助申请表;
2.扫描所用疫苗二维码信息;
3.由养殖场自建实验室或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证明所养畜禽免疫抗体水平(布病除外)达到国家规定标准的强制免疫抗体检测报告(肉禽每饲养批次抽检 1 次、其他畜禽每半年抽检 1 次,每次检测样品量不少于 30 份)。
受理单位:区畜牧兽医服务中心,电话8812176。
办理时限:每年3月份之前申报上一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