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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农业农村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90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9月15日
  • 标  题:2023年度山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87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托管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 效力状态:有效

2023年度山亭区农业农村局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87号提案(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托管服务的提案)的答复


(B类)







山农案〔2023〕9号               签发人:陈文峰


关于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87号提案的答复

尊敬的裴忠孝委员:

您好!感谢您对土地托管服务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深化土地托管服务的提案》已知悉,现答复如下:

一、山亭区土地托管服务现状

山亭区位于枣庄市东北部,地势东高西低,呈自然倾斜状,东部为海拔500米左右的低丘陵山区,地块零散不规整,西部为海拔100米以下的冲积平原。境内山地丘陵面积134万亩,平原面积13.6万亩,分别占总面积的88.6%和9%。而且,辖区内土地细碎化问题较为突出,地块小、数量多、不平整,自发性的规模经营和土地托管服务较难开展。

二、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是解决土地困境的重要途径

当前,山亭区面临人口流出的问题,大多数年轻劳动力选择外出务工,在家种地的屈指可数,种地人数减少,甚至有些地方有撂荒的风险。而且传统的农业生产方式,成本较高,农民种地意愿不强。因此,土地规模化经营和开展土地托管服务是大势所趋,对于促进山亭区粮食的增产增收,保障粮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

三、多措施助力土地托管服务发展

一是统一服务标准,提供技术指导。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标准体系,立足山亭区域特征,出台《山亭区农业生产托管服务和技术指导意见》,为社会化服务主体提供指导,推动服务规范化运行。二是培育服务主体,突出示范引领。大力培育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鼓励、支持、引导农业社会化服务主体发展壮大。截至2023年7月,山亭区在行政审批服务部门登记注册的农机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共有36家。此外,山亭区积极开展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创建工作,截至当前,已有8家主体被认定为“农业生产性服务市级示范组织”。三是加大扶持力度,予以政策倾斜。在开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时,将扶持资金向购置农机具等社会化服务设备倾斜。2022年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扶持的14家主体中,有5家主体开展农机具购置项目,对其扶持资金达到22.5万元。四是加强宣传引导,稳慎开展试点。发挥村两委、集体经济组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的作用,通过经营模式创新等,实现土地大规模集中连片,并支持有能力的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化服务组织,通过“流转+托管”的方式,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五是注重主体培育,组织外出学习。山亭区积极组织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赴外地考察学习,并尝试以西集镇作为试点,以点带面,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进一步增加村集体收入。

四、下步打算

一是山亭区素有“八山一水一分田”之称,辖区内多丘陵,土地细碎化问题突出。下步将继续用好农村产权交易平台,积极推进农村土地经营权流转,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地块集中连片。积极探索“小田变大田”实施路径。

二是通过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能力提升项目,加大对购置农机具的主体和开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的主体的扶持力度。

  1. 尝试成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服务中心,将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辅导员队伍的作用发挥起来,对开展土地托管服务的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助力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






(联系单位:山亭区农业农村局,联系人:王晨阳,联系电话:8813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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