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63
- 主题分类: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和补贴标准等)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17日
- 标 题:【20】2023年山亭区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20】2023年山亭区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服务指南
20.高等学校等毕业生接收手续办理
一、文件依据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开展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服务规范年活动的通知》(鲁人社字〔2017〕57号)、《关于转发山东省委组织部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推进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制度改革实行电子报到证简化就业报到手续的通知>》(枣人社字〔2020〕19号)
对象范围
择业派遣期内高校毕业生
办理条件
就业报到证调整手续(又称“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户籍地的毕业生,在择业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三年内)落实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进行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相关就业手续。
(2)改派手续是指毕业生离校时已落实用人单位,且就业报到证也已签发到用人单位的,在改派期内(自毕业之日起两年内),因特殊情况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户籍地,或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并完成就业信息网上登记后,由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的就业手续。
四、办理材料
(1)调整手续:就业报到证;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或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来鲁就业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
(2)改派手续:就业报到证(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山东省高等(中专)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或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来鲁就业的,提供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出省就业的,也可提供用人单位当地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接收证明、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改派回户籍地的,无需提供)。
五、办理流程
(1)调整手续办理:
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办理调整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以及上传材料照片(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调整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省外院校山东生源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用人单位盖章的就业协议书,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调整和就业情况确认手续;也可邮寄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省外院校非山东生源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就业协议书到原就业报到证签发部门办理调整手续,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按照相应程序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就业情况确认手续;也可邮寄办理,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完毕后再将相关材料邮寄给毕业生。
改派手续办理:省内院校山东生源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通过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进入调整改派手续申请页面,选择“调整改派手续类型”、上传材料照片(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由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进行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省内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在省内落实用人单位的,由用人单位所在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网上审核办理改派手续。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自行下载打印电子报到证。(具体操作流程:首先与原用人单位解除网上签订的就业协议书,然后新用人单位和毕业生通过信息网进行网上签约,签约完成后可按照系统提示选择”是否一并办理调整改派手续”、“上传材料照片”(通过信息网双方解约的不需要提供解约函,其他需提供解约函,机关事业单位的录取或者聘用通知书等),待审核通过后可直接办理电子报到证改派手续;也可由毕业生登录信息网办事大厅中的“调整改派申请”栏目提出申请。办理完成后,毕业生可通过办事大厅中的“电子报到证”栏目下载打印新的电子报到证。)
省外院校山东生源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与原省内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后回户籍地的,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和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已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到户籍地市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手续;
省外院校非师范类大中专毕业生在省内调整用人单位的,与原用人单位解除就业协议,与新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并完成就业情况网上登记后,本人持教育部制式纸质报到证、原用人单位出具的解约函(已通过山东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完成解约的不需要提供)以及与新用人单位签订的就业协议书,到新用人单位所在地相应的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改派和信息确认手续。
六、办理时限
即办
办理地点(方式)
山亭区市民中心一楼D区11号窗口(山亭区府前路)
办理结果告知方式
网络审批、现场办理
咨询电话
0632-8855077,0632-88109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