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人社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492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27日
  • 标  题:【服务指南】2024年山亭区人社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服务指南】2024年山亭区人社局行政许可服务指南

 

一、许可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人社行政许可业务(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C类)

二、办理依据

《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调整一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通知》、《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市县同权”改革调整一批行政许可及关联事项的通知》、《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亭区推进“市县同权”改革承接落实实施方案的通知》

三、承办机构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四、申请材料

(1)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申请表

(2)原工作过的单位出具的工作资历证明

(3)最高学位(学历)证书或相关批准文书、职业资格证明

(4)无犯罪记录证明

(5)外国人健康状况证明

(6)聘用合同或任职证明(包括跨国公司派遣函)

(7)申请人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

(8)申请人6个月内正面免冠照片

(9)随行家属相关证明材料:包括随行家属护照(或国际旅行证件)信息页、家属关系证明(配偶—结婚证书,子女-子女出生证明或收养证明,父母或配偶父母—申请人出生证明或结婚证书或公证证明)、体检报告(18周岁以上家属)以及电子照片。

五、办理基本流程

环节名称

办理内容

审查标准

办理结果

办理部门

受理

审查申请材料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审查

受理通过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审查

审核是否符合许可条件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审查

审核通过

枣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办结

发放证书

根据《出境入境管理法》《外国人入境出境管理条例》《关于整合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事项意见的函》《中央编办关于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职责分工的通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第一批削减省级行政权力事项和清理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通知》的规定进行审查

办结,发放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

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六、办理时限

共计10个工作日。

受理:1个工作日、审查:6个工作日、办结:3个工作日

七、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听证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

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部门申请进行陈述申辩、听证;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办公电话:0632-8823786

办公地址:枣庄市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D区C12号窗口




相关文章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