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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人社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431
  • 主题分类: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和补贴标准等)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标  题:【政策清单】2024年山亭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清单】2024年山亭区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服务指南


一、文件依据

《枣庄市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枣财社[2019]19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枣人社函[2022]14号)、关于调整《关于进一步规范创业培训和创业服务工作的通知》有关内容的补充通知

二、政策对象

个体工商户、企业法人

三、补贴标准

不低于一万元

四、申请条件

小微企业:(1)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 (2)正常经营12个月以上,并在工商登记后6个月内在所创办企业(实体)缴纳社保,在申请补贴当月有连续6个月以上的职工社保缴费记录。根据企业申报补贴时吸纳登记失业并正常缴纳社保人数(不含创始人)实行梯度补贴。

个体工商户:(1)在2013年10月1日以后登记注册首次领取营业执照的;(2)正常经营12个月并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12个月的创业者。

五、申请材料

(1)小微企业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企业银行开户许可证、财务报表。

(2)个体工商户提供《一次性创业补贴申领表》、银行卡卡号、个体经营银行流水证明。

六、办理流程

(1)创业人员携带补贴申报材料到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补贴或在网上申报。

(2)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查验申请材料,登陆业务系统核对相应信息,经审核无误后,按规定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小微企业在银行开立的基本账户。

七、办理时限

无

八、办理地点(方式)

山亭区山兴邻里广场223办公室

九、办理进程和结果查询

山东政务服务网http://zzzwfw.sd.gov.cn/zz/public/index

十、咨询电话

0632-8813209,0632-88232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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