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438
- 主题分类: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和补贴标准等)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标 题:【政策清单】2024年山亭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清单】2024年山亭区职业技能评价补贴服务指南
政策对象: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含技工院校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等。
政策内容: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评价并取得符合规定证书(包括职业资格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给予职业技能评价补贴。对纳入重点产业职业资格评价和职业技能等级认定目录的职业工种,可适当提高补贴标准。每人累计最多享受3次,同一职业(工种)不得重复享受。
政策标准:由各地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确定。
政策期限:长期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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