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439
- 主题分类: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和补贴标准等)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标 题:【政策清单】2024年山亭区技能提升补贴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清单】2024年山亭区技能提升补贴服务指南
政策对象:符合条件的参保人员
政策内容:参加失业保险1年以上的企业在职职工或领取失业保险金人员取得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按照初级(五级)不超过1000元、中级(四级)不超过1500元、高级(三级)不超过2000元的标准申请技能提升补贴。
政策标准:每人每年享受补贴次数最多不超过三次,同一职业(工种)同一等级只能申请并享受一次,且技能提升补贴和职业培训补贴不得重复享受;已享受同一职业(工种)高级别证书技能提升补贴的,不再享受低级别证书补贴。
政策期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