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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人社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2442
  • 主题分类:政策清单(含政策内容、享受条件和补贴标准等)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社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20日
  • 标  题:【政策清单】2024年山亭区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清单】2024年山亭区延续实施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一)补助对象。企业招用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登记失业青年三类人员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高校毕业生指的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取得普通高等学校毕业证书的毕业生,包括研究生和本科、专科(高职)毕业生,不包括函授、成人教育、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等毕业生。离校两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毕业时间不早于2022年(2024年招用)、2023年(2025年招用)。

(二)补助标准。按每招用1人1500元的标准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

(三)申请条件。企业招用相关人员时间应在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之间,签订劳动合同,并按规定为其足额缴纳3个月以上的失业、工伤、职工养老保险费的企业,且审核时处于正常参保缴费状态。同一人员身份信息只能享受1次一次性扩岗补助,不得跨企业、跨年度、跨地区、跨资金渠道重复享受。

(四)申请方式。一次性扩岗补助采取主动服务与企业自行申请相结合的经办模式。劳务派遣单位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有关经办模式及资金分配方式参照稳岗返还政策实施。

(五)咨询电话。山亭区:0632-8818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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