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1838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 文 号:山劳人仲案字〔2025〕第284号
- 发文时间:2025年10月15日
- 标 题:山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山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公告
农易天下(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本委受理申请人李锋诉你单位劳动争议一案,现依据《山东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条例》第三十六条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山劳人仲案字〔2025〕第284号仲裁裁决书。限你单位自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到本委(山亭区新源路6号综治中心4楼立案庭)领取仲裁裁决书,逾期视为送达。
山劳人仲案字〔2025〕第284号裁决如下:
被申请人农易天下(山东)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于本裁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支付申请人李锋2024年9月工资10005.13元。
本裁决为非终局裁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对本裁决不服的,可以自收到仲裁裁决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期满不起诉的,裁决书发生法律效力。
特此公告。
山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0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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