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2-00103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1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1月27日
- 标 题:【消费提示预警】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消费提示预警】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
虎年春节将至,购物、聚会等消费将迎来新高峰,疫情防控也进入重点时段,为确保让广大消费者度过一个平安、祥和的传统佳节,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春节消费警示,提醒广大市民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前提下,安全、理性、健康消费。

●选购进口冷链食品时要正确佩戴口罩、戴好一次性手套,购买和加工过程中避免用手直接触碰食物;
●要关注生产日期、保质期、储存方式等食品标签内容,查看食品是否在保质期内,不购买来源不明的进口冷链食品,谨慎通过网购、代购等购买进口冷链食品;
●选购、加工食品后,要使用专业消毒产品对手部进行严格消毒,双手不要碰触口、鼻、眼等部位。

●广大消费者在购物过程中,要保持清醒头脑,理性看待各类商品打折信息、满减券、优惠券、赠品等优惠活动,避免掉入消费陷阱,购物时尽量选择证照齐全、管理规范的商超、市场等,并注意索取购物凭证;
●在办理预付式消费方式时,应全面了解企业信誉和经营状况,重点关注其他消费者的点评,办理预付卡后要保管好票据,保留相关协议,以便纠纷发生时能提供证据,切实维护自身权益。
●流动兜售买不得。节日期间商贩在路边、在农村流动销售衣服、化妆品、药品、食品、电器等商品,流动商贩打作厂家直销、降价处理等晃子销售不明来路的商品,消费者上当受骗后权益得不到保障。购物抽奖中奖后,被告知要交纳一定数额钱款购买该商品,消费者一定要慎之又慎,谨防上当受骗。

●采购食品及原料时要查验食品感官性状是否异常,采购预包装食品时还要查看是否有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信息,并保留好购物小票或发票等凭证;
●加工食品(特别是冷食类食品,即凉菜)时原料、半成品、成品工具容器应分开使用,防止交叉污染;
●四季豆(芸豆)、豆浆、肉、禽、蛋等要烧熟煮透,中心温度要达到70℃以上;不吃鲜黄花菜、野生蘑菇、野生河豚鱼等;
●要谨慎选择食用生食海产品,不得生吃淡水水产品;
●缩短食品在常温下存放的时间,尽量不要超过两个小时;
●尽量当餐食用,剩菜剩饭要及时放入冰箱,再次食用前需烧熟煮透,如感官性状已出现异常,不得食用;
●外出就餐应到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等级高的餐饮单位和环境整洁、证照齐全的就餐场所用餐;如果多人聚餐,要选择有足够接待能力的饭店,就餐后应及时索取并留存消费票据等凭证。
●减少浪费,不要暴饮暴食。

●一定要到悬挂有《药品经营许可证》和《营业执照》合法的药店选购药品,并在选购药品前,仔细阅读药品使用说明书,查看药品包装上的生产日期、有效期等内容,不要购买和使用过期药品;
●网购化妆品应选择正规合法的网站,选购前要仔细查看产品标签和产品资质证明,不购买标签信息不完整或者没有中文标签的化妆品,不要盲目轻信互联网广告和宣传,与市场价格相比明显过低的产品,要谨慎购买,要注意索要发票和保存电子购物凭证,核对内容并妥善保存。

选择自主出行的消费者应制定周密出行计划,注意交通安全、合理规划线路、提前预订酒店等问题。通过旅行社出游的消费者,尽量选择有合法资质、规模较大、信誉较好的旅行社,签订旅游合同时要对行程安排、吃、住、行标准、违约责任等作出明确约定。旅行社推荐的营业场所购物时要谨慎购买,并留好购物凭证。节日带孩子到游乐场游玩时更要严格遵循场内规定,在指定区域停留,按照要求做好安全保护措施,根据需要自愿购买意外保险,把安全隐患风险降到最低。


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在此提醒广大消费者,在购买商品和服务时,应及时索取发票并妥善保管,如遇合法权益受到侵害,出现消费纠纷后,要利用电子等设备及时取证和固定证据,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