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2-00108
- 主题分类: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山亭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3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3月02日
- 标 题:【检查结果】山亭区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山亭区北庄镇铁山村卫生室)结果
- 效力状态:有效
【检查结果】山亭区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山亭区北庄镇铁山村卫生室)结果
山亭区北庄镇铁山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PDY00107137040612D6001)未对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养护、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进行药事法律、法规及专业知识培训、未建立人员培训档案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第七条及《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二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条的规定,罚款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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