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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131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4月27日
  • 标  题:【提示警示】山亭区“五一”假期旅游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提示警示】山亭区“五一”假期旅游消费提示

“五一”假日将至,旅游市场和消费逐步回暖且趋于繁荣。与此同时,消费者反映,相关促销陷阱凸显,不少商家打着“免费畅游”“超低价”等明显低于市场合理价格的促销方式抢占“商机”,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风险隐患。为使广大消费者舒心、健康、安全消费,山东省消费者协会、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山东省旅行社协会联合提醒广大消费者遵循合理规划、理性消费、安全第一的原则,让自身权益得到合法保障。

一是合理有序规划行程

广大消费者务必做好出行攻略,提前了解旅游目的地的天气、餐饮住宿、是否限流、是否预约等信息,合理规划出行时间和线路,做到心中有数。

二是选择正规旅行社

广大消费者参团旅游,应选择具有经营旅游业务资质、信用高、口碑好的旅行社,不要一味追求低报价,贪图优惠预付,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对某些打着户外群、微信圈等组织的“买保险送旅游”“买理财送免费游”各类旅游形式应慎重选择,提前甄别是否存在隐形消费、强制消费风险。

三是谨慎签订合同

选择参团旅游的消费者一定要与旅行社充分沟通,了解情况后再签订旅游合同(电子、纸质合同均可)。签订合同之前,应当仔细审阅内容,尤其是旅游起止时间、行程路线、旅游价格、食宿标准、交通工具、自费项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是否有购物活动(包括购物地点及次数)、是否全额购买旅行意外险等。

四是理性消费防受骗

广大消费者在旅游景区购物时,应合理选择,避免冲动消费。切记货比三家,详细了解商品价格和质量,不轻信商家宣传和口头承诺,不要盲目听从他人劝说,更不跟风购买,尤其是价格较高的中药、玉石、纪念品等贵重物品。购物时要选择正规经营场所,购物后索取发票、刷卡小票等有效购物凭证,以备产生纠纷时维权使用。

五是确保自身安全

广大消费者在旅游时应注意人身安全,不靠近危险区域拍照,贵重物品应随身携带,时刻注意饮食安全。消费者应根据自身实际,谨慎选择高风险游玩项目,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安全防范措施。就餐时注意选择证照齐全、内外环境整洁、明码标价的餐厅用餐,拒食野味,主动践行“光盘行动”,树立绿色、节约、健康餐饮新风尚。

良好的消费环境是提振消费信心的前提,我们共同呼吁经营者秉持诚信经营的原则,履行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自觉抵制各类不良的营销方式,为广大消费者提供物美价廉的产品和服务。

广大消费者在假期旅游或购物过程中应注意保留发票、收据、支付记录等消费凭证,当自身权益受到伤害时,先与商家进行沟通和协商,协商不成时可拨打12345投诉电话或者向当地消费者协会寻求帮助,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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