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134
- 主题分类: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
- 发布机构:山亭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7月18日
- 标 题:【提示警示】夏季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提示警示】夏季饮食安全消费提示
夏季气温逐渐升高,是细菌繁殖的活跃期,致病微生物感染易引起食物中毒。为防范夏季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保障广大市民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山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就夏季饮食安全问题提示如下:
一
严把“入口关”,做到“五不吃”:不吃腐烂变质的食物,不吃隔夜饭和变味的剩饭剩菜,不吃在冰箱放置过久的食品,不吃劣质熟食品特别是外观鲜红的肉制品。消费者外出就餐时,要选择证照齐全、环境卫生干净整洁的餐饮单位就餐,尽量选择烧熟煮透的食物。烧烤食品原料储存不当,容易腐败滋生有害物质,因此不宜在无证的路边摊、夜宵摊等吃烧烤。
二
消费者购买熟食要到具有合法资质和具备冷藏设施的超市或餐饮店购买,购买时要观察色泽、气味,路边摊贩出售的自制熟食、凉拌菜、豆制品、生食海产品等少购买。
三
夏季要特别注意食物保存,需要冷藏或冷冻的食品,购买后尽快放入冰箱保存,避免在室外暴露过长导致食品腐败变质。冰箱内存放的食品不易过满,定期除霜。蔬菜、水果类食品宜冷藏保鲜,与生肉、生鱼等要分开保存。听装、瓶装、罐装、利乐纸盒、真空包装等包装食品,即开即用,开启后应及时冷藏,且不宜久存。
四
食物制作过程要注意清洁卫生。食材要洗净,切配、盛放食品的刀板和餐具要生熟分开。加热烹制的食物要烧熟煮透;凉菜要现吃现做,可适量加入生蒜或醋杀菌。不吃或少吃生食海产品。严禁生食畜禽血及生食畜禽肉和生食牛瘪,羊瘪及野生菌。
五
烹调好的食物室温存放时间不要超过2小时;剩菜剩饭等要及时冷藏保存,最好用保鲜膜包好,冷藏时间不应超过24小时,再次食用前要彻底加热,并确认无误变质后方可食用,慎食隔夜饭菜。
消费者外出就餐如发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问题,或出现恶心、呕吐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就医,同时留存票证、可疑食物、呕吐物、分泌物等现场证据,便于后期溯源。可打电话询问共同就餐同伴是否有类似症状,并将情况反映给医务或疾控人员,便于排查病因和采取针对性的治疗,同时拨打12315投诉举报电话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举报,以便及时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