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306
- 主题分类: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
- 发布机构:山亭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2月18日
- 标 题:【案件曝光】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四十八批典型案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案件曝光】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四十八批典型案件
一、
山亭区永源早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U2KU49A)当事人加工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依据《山东省食品小作坊小餐饮和食品摊点管理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加工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违法所得肆拾元整(¥40.0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陆拾元整(¥516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贰佰元整(¥5200.00元)。
二、
山亭区润万家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R876J3H )当事人涉嫌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五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陆角整(¥1.6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零壹元陆角整(¥5001.60元)
三、
山东悦舜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406MAC4UG8F3J)当事人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三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使用特种设备未按照规定办理使用登记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四、
山亭区财源美味小餐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70406MACYQJFQ1L)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陆拾伍元整(¥65.00元);
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炒锅一口、菜刀一把、铲子一个、菜板一个,汤锅一口;
3.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零陆拾伍元整(¥10065.00元)。
五、
山亭区北庄镇西庄广瑞经销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KXTW706)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康利源挂面1包;
2.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六、
山亭区北庄镇务后村健民商行(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KW2WM4U)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经营的陈桥地锅老咸菜5包;
2.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七、
枣庄市山亭区艾康生态农业发展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70406MA7DT0KB70)当事人生产加工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商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项、《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责令当事人立即停止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和冒用他人厂名、厂址的行为,并决定处罚如下:
1.没收侵犯商标专用权的物品:十味俱全调味品50箱、十味俱全调味品包装箱2460个;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仟柒佰元整(¥2700.00元);
3.罚款人民币壹万柒仟元整(¥17000.00元);
罚没共计人民币壹万玖仟柒佰元整(¥19700.00元)。
八、
山亭区桑村镇正旺家电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KTH2D4W)当事人销售不合格的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销售不合格产品的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不合格的燃气灶具一台;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贰佰捌拾元整(¥280.00元);
3.罚款人民币壹仟捌佰元整(¥18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仟零捌拾元整(¥2080.00元)。
九、
山亭区桑村镇史老四百货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KPDY25F)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进货时未查验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壹佰元整(¥5100.00元)。
十、
山亭区康誉百货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MKKB57E)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整(¥1.0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零壹元整(¥5001.00元)。
十一、
山东翼之味食品百货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406MAC7CYJT19 )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和第二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伍拾壹元伍角(¥151.5元);
2.罚款人民币伍万零壹佰元整(¥501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伍万零贰佰伍拾壹元伍角(¥50251.5元)。
十二、
枣庄老董生鲜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6MA949WQK27)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二项的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拾叁元整(¥43.00元);
2.罚款人民币陆仟元整(¥600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陆仟零肆拾叁元整(¥6043.00元)。
十三、
枣庄市山亭区徐庄镇永辉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KX0M941)当事人涉嫌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整(¥1.0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叁佰元整(¥5300.00元),
以上罚没款共计伍仟叁佰零壹元整(¥5301.00元)
十四、
山亭区徐庄水城子村便民百货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KRRYK1T )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 规定,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三)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和采购食品未查验供货者许可证和合格证明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叁拾元整(¥30.00元)
2.罚款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