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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307
  • 主题分类:生产经营监督检查结果
  • 发布机构:山亭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05日
  • 标  题:【案件曝光】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四十九批典型案件
  • 效力状态:有效

【案件曝光】山亭区市场监管局公布第四十九批典型案件

一、

      山亭区双益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406MA3KW92K6Y)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元贰角(¥1.2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零壹元贰角(¥5001.20元)。
二、
     山亭区西集镇张家超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2370406MA3KX6M66F)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零元柒角伍分(¥0.75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
     罚没款共计人民币伍仟零柒角伍分(¥5000.75元)。
三、
    山亭区万客缘便民蔬菜店(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70406MABUBEFX80)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违反了《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第四十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销售农药残留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用农产品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肆元贰角整(¥4.20元);
     2.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罚没共计人民币伍仟伍佰零肆元贰角整(¥5504.20元)。
四、
   山亭区水泉镇老地方餐馆(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2370406MA3KX2XQ9U)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采购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原料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伍佰元整(¥5500.00元)。
五、
   枣庄山亭区红满花椒种植专业合作社(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3370406MA3UG1KE1M)当事人加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三)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加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的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红袍花椒50kg,青颗花椒250kg,一水柠檬酸13kg,1升喷壶1把;
     2.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六、
   山亭区徐庄镇后徐村卫生室(医疗机构执业许登记号:PDY00702737040612D6001)当事人未按药品质量要求存放药品的行为违反了《山东省药品使用质量管理规范》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依据《山东省药品使用条例》第四十一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罚款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上缴国库。
七、
      徐美秋,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柒拾伍元整(¥175.00元);
     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炒锅一口、菜刀一把、铲子一个、菜板一个;
     3.罚款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贰万元零壹佰柒拾伍元整(¥20175.00元)。
八、
     李龙章,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决定对当事人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从事食品经营活动的违法行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柒拾元整(¥170.00元);
     2.没收用于违法经营的工具:炒锅一口、菜刀一把、铲子一个、菜板一个;
   3.罚款人民币壹万玖仟伍佰元整(¥195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壹万玖仟陆佰柒拾元整(¥19670.00元)。
九、
     山东浩腾保温材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0MA3FC6KC3F)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第三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第(一)项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使用未经检验的特种设备的行为处罚如下:
     罚款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十、
    枣庄瑞东五金电料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70406MA3P00QHXL)当事人销售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洁泓亚不锈钢波纹软连接管伍根(规格型号:RLB-ZH-CS-10 200cm,标称生产者:余姚市恒瑞祥管业);
     2.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壹佰陆拾伍元整(¥165.00元)
     3.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0.6倍的罚款人民币叁佰元整(¥300.00元)。
    罚没款合计人民币肆佰陆拾伍元整(¥465.00元),上缴国库。
十一、
   枣庄明厨厨具用品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注册号):91370406MABT2WJH1Y)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规定,决定对当事人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处罚如下:
    1.没收不合格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格型号:JYT-0.6L,生产日期202306,标称生产者:慈溪市长河建军灶配厂)四套和家用瓶装液化石油气调压器(规格型号:JYT-0.6L,生产日期202303,标称生产者:余姚市小曹娥火旺灶具配件厂)两套;
    2.处违法销售产品货值金额1.1倍的罚款人民币玖佰零柒元伍角整(¥907.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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