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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市场监管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337
  • 主题分类:药品零售经营监督检查
  • 发布机构:山亭区市场监管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2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2月02日
  • 标  题:【检查结果】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结果
  • 效力状态:有效

【检查结果】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监督检查结果

一、药品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检查结果记录表的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

监督检查结果分为符合要求、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立即整改、其他5种形式。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录入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并进行社会公示。

二、医疗器械

监督检查人员应当按照日常监督检查要点表和检查结果记录表的要求,对日常监督检查情况如实记录,并综合进行判定,确定检查结果。

监督检查结果分为符合要求、限期整改、立案查处、立即整改、其他5种形式。

日常监督检查结果应当录入山东省智慧市场监管一体化平台,并进行社会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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