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47
- 主题分类:法律援助
- 发布机构:山亭区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6月02日
- 标 题:【法律援助】残疾女童生活难 法律援助帮维权——山亭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 效力状态:有效
【法律援助】残疾女童生活难 法律援助帮维权——山亭区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
“于律师,谢谢你,要不是你,俺娘俩的日子真过不下去了……”近日,滕州市西岗镇的郑某来到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握着值班律师于凯的手说。
原来,2016年郑某儿子去世后,儿媳杨某便离家出走,留下郑某独自抚养年仅7岁的孙女王某,王某肢体残疾二级,生活不能自理,需要长期治疗。近两年,随着年龄增大,郑某照顾王某逐渐力不从心。经多方打听,郑某了解到杨某现在山亭落户,为维护孙女的合法权益,郑某来到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寻求帮助。
区法律援助中心了解到情况后第一时间将案件指派给律师于凯,在于凯的努力下,最终法院判决撤销杨某监护人资格,指定郑某为监护人。杨某一次性支付王某抚养费49000元,以后每月支付抚养费1000元。至此,本案圆满结案。
法律援助工作一头连着百姓疾苦,一头连着政府关爱,是民生工程、民心工程。近年来,山亭区法律援助中心坚持应援尽援优援原则,规范服务流程,提供一站式服务,为人民群众特别是经济困难群众提供便捷、优质、高效、精准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法治阳光普照每一名有法律援助需要的困难群众。健全律师值班制度,做好法律帮助工作和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工作,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法律援助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截至五月底,全区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55件,为人民群众避免和挽回经济损失350余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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