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司法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5-00678
  • 主题分类:行政复议文书
  • 发布机构:区司法局
  • 成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04月03日
  • 标  题:关于向第三人徐久柱送达山政复恢字〔2024〕112号《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恢复审理通知书》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向第三人徐久柱送达山政复恢字〔2024〕112号《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恢复审理通知书》的公告

徐久柱:

申请人马洪昊行政复议被申请人枣庄市公安局山亭分局一案,因被申请人与申请人进行调解和解,本机关于2025年1月26日中止本案审理。现行政复议中止的原因消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从即日起恢复该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特此通知。

附件: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恢复审理通知书

枣庄市山亭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办公室

2025年3月28日


附件:
  • · 恢复审理通知书.pdf
相关文章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
恢复审理通知书.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