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18-03954
- 主题分类:预算执行与专项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区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18年06月0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8年06月03日
- 标 题: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018年5月30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张宏伟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本次会议作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请予审议。
一、审计基本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区审计局于2018年1月5日至2018年5月10日,重点对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等情况进行了审计,本次审计涵盖了预算执行审计项目5个,专项资金审计项目1个,国有企业审计项目4个。审计结果表明,我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财政管理水平和财经法纪意识不断增强,依法理财水平进一步提高。通过审计,基本摸清了我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并对查出的突出问题提出了审计意见和建议。
二、2017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情况
1、区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87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同口径增长2.3%。其中按完成部门为:国税部门完成8380万元,地税部门完成10800万元,财政部门完成6507万元;按收入项目为:(1)税收收入18163万元,其中:增值税7049万元,营业税392万元,企业所得税1517万元,个人所得税596万元,资源税100万元,城市建设维护税1210万元,房产税699万元,印花税203万元,城镇土地使用税2603万元,土地增值税750万元,车船税346万元,耕地占用税1166万元,契税1532万元;(2)非税收入7524万元,其中:专项收入1274万元,行政事业性收费1010万元,罚没收入474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466万元,其他收入28万元。
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661万元,完成预算的103%,同比增长4.8%,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3550万元,国防支出3万元,公共安全支出6331万元,教育支出49280万元,科学技术支出1011万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2347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819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1390万元,节能环保支出831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6966万元,农林水支出22316万元,交通运输支出6808万元,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30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1873万元,金融支出88万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65万元,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298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960万元,粮油物资储备158万元,债务付息支出2198万元。
区级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5687 万元,加上返还性收入4250万元,一般性转移支付收入111147万元,专项转移支付收入22404万元,债务(转贷)收入2000万元,其他各项结算9974万元,上年结转收入9518万元,调入资金 11240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财力196220万元。当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89661万元,加上债务还本支出150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5059万元,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支出 196220万元。收支相抵,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平衡。
2、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4586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9%,增长139.6%。政府性基金收入45866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6973万元,债务(转贷)收入12000万元,上年结余2059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66898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54248万元,完成预算的 103.9%,同比增长46.7%。政府性基金支出54248万元,加上上解支出12万元,调出资金10590万元,结转下年支出2048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支出总计66898万元。收支相抵,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平衡。
3、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5029万元,加上上级补助收入266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总计5295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4645万元,完成预算的 106.1%;调出资金650万元,支出总计5295万元。收支相抵,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平衡。
4、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收入81256万元,完成预算的102.8%,增长6.6%。区级社会保险基金支出819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7.8%,增长14.1%。当年收支结余-665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8822万元。
(二)其他财政资金收支情况
1、非税收入管理局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度非税收入管理局资金收入合计45150.59万元,其中:非税收入45115.54万元,其他收入35.05万元;资金支出合计48903.68万元,其中:上缴国库47184.88万元,返还非税收入1718.70万元,其他支出0.10万元。
2、国有资产管理局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度国有资产管理局资金收入合计13287.77万元,其中:国有资产收益4357.03万元,收城建公司8330.74万元,收综合股老城资产处置款550.00万元,其他收入50.00万元;资金支出合计13671.90万元,其中:上缴国库国有资本收益4500.00万元,投资山兴置业公司4000.00万元,投资秀美生态公司520.00万元,还汽车站贷款本金1000.00万元,拨住建局污水处理中心贷款本金及利息331.35万元,拨汉诺集团社保资金1109.08万元,拨上实环境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污水处理费931.01万元,拨山城街道驳山头、养子峪新村建设工程款789.76万元,拨山亭区城市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融资利息145.03万元,其他支出345.67万元。
3、综合股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度综合股资金收入6308.18万元,其中:收市财政局拨入体彩、福彩公益金177.21万元,收市财政局拨入棚改资金1698.00万元,收预算股华沃水泥村庄搬迁款257.16万元,收用地费用1402.41万元,收山东省电力公司高压交流工程款1897.75万元,其他收入875.65万元;资金支出合计13312.92万元,其中:上缴国库体彩、福彩公益金177.21万元,拨棚改资金1850.00万元,付华沃水泥村庄搬迁款257.16万元,付用地费用3302.31万元,上缴以前年度国有资产收益1700万元,上缴以前年度土地出让金2176.30万元,付桑村、城头、水泉用地补偿款1596.73万元,付国资局老城资产处置款550.00万元,付区住建局金州置业回迁安置费145.58万元,付土地整理工程款752.13万元,一事一议奖补资金175.50万元,付徐庄乡村连片治理工程款421.93万元,其他支出208.07万元。
4、农业股资金收支情况
(1)农业综合开发资金
2017年度农业综合开发资金收入2483.00万元,其中:上级财政拨款2380.00万元,项目单位自筹资金收入99.00万元,有偿资金还款4.00万元;资金支出合计4413.87万元,其中:土地治理项目支出3027.75万元,产业化发展项目支出1173.47万元,其他支出212.65万元。
(2)扶贫支农资金
2017年扶贫支农资金收入322.96万元,其中:收入扶贫协作款321.00万元,其他收入1.96万元;资金支出3591.13万元,其中:拨扶贫专项资金3411.66万元,拨国有林场生产房工程款132.26万元,其他支出47.21万元。
(3)扶贫专账资金
2017年扶贫专账资金收入1329.21万元,其中:区级扶贫资金1000.00万元,扶贫协作款300.00万元,其他收入29.21万元;资金支出145.44万元,其中:拨区扶贫办孝善养老资金132.00万元,其他支出13.44万元。
5、行政政法股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度行政政法股资金收入32.05万元,其中:收回区公安局32.05万元 ;资金支出1255.14万元,其中:付区公安局设备款795.41万元,付区检察院设备款97.06万元,付区司法局设备款36.27万元,付区统计局设备款6.40万元,拨区委宣传部30.00万元,拨区旅服局290.00万元。
6、经建股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经建股资金收入4098.00万元,其中:收回区环保局2016年重点水流域水污染防治中央基建资金3720.00万元,收粮食风险金250.00万元,收地质灾害治理专项资金128.00万元;资金支出1714.85万元,其中:付粮食风险金407.00万元,付紫云湖拆迁补偿款300.00万元,付工程质保金149.01万元,付污水处理厂建设工程款236.89万元,付矿山复绿工程款129.57万元,付流域生态治理工程款300.00万元,付地质环境治理工程款133.36万元,拨桑村镇省级示范镇专项建设资金46.69万元,其他支出12.33万元。
7、基层财政管理局资金收支情况
2017年基层财政管理局资金收入合计3232.57万元,其中:收小麦补贴款1771.30万元,收耕地力保护资金1020.00万元,收棉花价格改革补贴资金183.17万元,收农业生产发展奖金(中央)60.00万元,收基层财政建设补助资金198.10万元;资金支出合计3158.12万元,其中:拨基层数字设备款21.50万元,拨2016年农业支持保护补贴、种粮大户资金结余61.15万元,拨基财建设补助资金145.00万元,拨乡镇绩效奖金38万元,拨小麦补贴资金1771.21万元,拨棉花补贴奖金108.15万元,退回棉花补贴奖金75.01万元,拨耕地力保护资金740.00万元,拨基层财政建设补助资金198.10万元。
三、审计发现的问题
1、区财政局2017年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资金审计发现的问题:
(1)彩票公益金未上缴国库256.33万元。审计发现,截至2017年底区财政局综合股尚有彩票公益金256.33万元未上缴国库,其中:体彩公益金78.57万元,福彩公益金177.76万元。以上做法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五十六条“政府的全部收入应当上缴国家金库(以下简称国库),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占用、挪用或者拖欠。”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责令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要求,将以前年度的彩票公益金上缴国库。
(2)教科文股资金长期闲置。审计发现,截至2017年12月底区财政局教科文股资金长期闲置141.40万元,其中:中职助学金51.70万元,“2131”工程10.10万元,实小拆迁38.60万元,收回周转金5.00万元,生均公用经费6.22万元,贫困救助金10.00万元,结余19.78万元。以上做法违反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国办发〔2014〕70号)“二、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原则(一)总体目标。贯彻落实新修订的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深化预算管理制度改革的决定》(国发〔2014〕45号)的有关规定,以促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为主要目标,在用好财政增量资金的同时,着力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的规定。依据上述规定,责令区财政局积极盘活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2016-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应缴未缴财政专户。审计发现,截至2017年末,区人社局将档案管理费、人事代理费等收入挂在“应缴财政专户”科目,未及时上缴财政,涉及金额45.24万元。违反了《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第四条“财政收入执收单位及其工作人员有违反国家财政收入上缴规定的行为的,责令改正,调整有关会计账目,收缴应当上缴的财政收入……”的规定,依据该规定,责令该单位及时上缴财政专户。
3、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2016-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事业单位年检工作职能履行不到位。根据省审计厅下发的疑点核查发现,截至目前,区旅游服务中心、区双拥领导小组办公室、山城街道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等31个事业单位,均正常开展相关业务,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处于脱审状态。违反了《山亭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第一条“制定全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依法对区直事业单位进行登记管理……”的规定。依据该规定,责令区编办整改,今后加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4、区扶贫开发办公室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2016-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一是建档立卡贫困户为市外财政供养人员。经省审计厅大数据疑点核实发现,冯卯镇2名贫困户实为财政供养人员,都属于市外公务员或事业人员(山亭区没有查询市外财政供养人员权限)。二是不再享受扶贫政策但在系统中漏操作或操作失误。经省审计厅大数据疑点核实发现,属于不再享受扶贫政策,但在国扶办系统中漏操作或操作失误19人,包括:贫困人口领取村干部工资1人(冯卯镇),贫困人口为财政供养人员6人(北庄镇3人、凫城镇3人),贫困人口为已故人员12人(山城街道1人、水泉镇1人、冯卯镇4人、徐庄镇6人)。为进一步严肃工作纪律,区扶贫开发领导小组依据《山东省贫困人口动态调整管理办法》的规定,决定对存在系统信息标注不正确的徐庄镇、冯卯镇、北庄镇、凫城镇、山城街道、水泉镇等6个镇街给予通报批评,对涉及系统信息标注不正确的相关采集员、录入员、监督员共24人,责成相关镇街给予了问责处理。
5、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7年度财政预算执行和2016-2017年度预算绩效管理审计发现的问题:超预算、无预算。审计发现,区食药监局超预算列支公务用车运行及维护费20.32万元,无预算列支培训费3.23万元。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章第五十七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的支出必须按照预算执行……”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条例》第四章第三十八条“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应当加强对预算支出的管理,严格执行预算和财政制度,不得擅自扩大支出范围、提高开支标准;严格按照预算规定的支出用途使用资金……”的规定,责令该单位加强预算支出管理。
6、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17年度保障性安居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问题:部分棚改项目用地手续不完善。审计发现,山亭区2个项目未取得建设用地批准即开工建设,涉及用地39156.51平方米、住房290套,其中:城头镇西城头村棚改项目29156.51平方米、住房240套,冯卯镇赵泉丁庄村棚改项目10000平方米、住房50套。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三条“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和第五十三条“经批准的建设项目需要使用国有建设用地的,建设单位应当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有关文件,向有批准权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建设用地申请,经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的规定。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地产用地和建设管理调控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51号)“三、加快推进住房用地供应和建设项目的审批(一)加强保障性住房用地监管”的规定,城头镇人民政府、冯卯镇人民政府应及时补办用地手续。
7、山东华邦能源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企业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未及时足额收取售房款58.91万元。审计发现,华邦房地产截至2017年12月底欠缴房款58.91万元,未及时足额收取售房款。该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一百零七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的规定,责令督促购房户限期补缴拖欠的购房款。
8、山东汉诺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企业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收入核算不实,收取管理费63.5万元未记入主营业务收入。审计发现,贵州汉诺矿业集团2017年度收取福安煤矿、鲁黔煤矿、合营煤矿管理费63.5万元在其他应付款往来款项中核算,未记主营业务收入。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二十六条“公司、企业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有下列行为:(二)虚列或者隐瞒收入,推迟或者提前确认收入”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责令该单位调整账务,将管理费收入纳入主营业务收入核算,不得挂在往来款项上。
9、山东翼云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7年度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锦绣花园房屋开发未及时结转账务,未真实反映盈亏状态。审计发现,锦绣花园一期建房已全部售出,项目部未结转收入成本费用,截至2017年底,“预收账款”余额18685.27万元,“开发间接费”余额11308.11万元,“预付账款”余额6608.35万元,未按照规定结转收支,真实反映盈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责令结转账务,真实反映盈亏。
10、山东亿泰建材有限公司2017年度绩效审计发现的问题:资金支付手续不完善9万元。审计抽查发现,华奥分公司在未取得对方收据的情况下支付资金9万元,其中:(1)2017年10月,付高伟货款1万元,无对方收据。(2)2017年11月,付张玲货款4万元,无对方收据。(3)2017年11月,付吴远胜货款4万元,无对方收据。以上问题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依据该规定,责令补充完善相关手续。
四、审计建议
为进一步规范财政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提出如下建议:
(一)加强预算编制管理,完善预算编制内容。区财政局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要求,进一步细化公共预算编制管理,建立健全综合预算管理体系,在完善“全口径”政府预算的基础上,进一步提升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社会保障基金收支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编制水平。
(二)充分挖掘增收潜力,进一步加大收入征管力度。要加快产业发展,充分利用上级扶持政策,努力培植财源,优化我区财政收入结构;进一步加强收入监管,特别是要加强税收收入及非税收入的征管,做到应收尽收。
(三)加大财政资金的统筹使用力度,不断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优化财政资源配置,切实盘活存量、用好增量,结合政府职能转变,理顺部门在预算管理中的权责,健全配置合理、职责清晰、运转高效的财政管理体系,清理归并各类专项资金,加大涉农资金整合和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力度,盘活用好结转结余资金,将所有的预算资金做到预算一个“盘子”、收入一个“笼子”、支出一个“口子”,并注重统筹调度。
五、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2017年5月19日,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山亭区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报告》,作出审议意见,要求强化财政资金监管,提高依法理财水平;狠抓跟踪整改,强化责任追究;审计与服务并重,切实发挥审计建设性作用。
围绕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区政府高度重视,王庆丰区长要求相关单位认真落实人大决议,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专人负责整改工作;进一步强化依法行政意识,切实把审计整改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提高认识,强化措施,扎实全面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区审计局严格落实区委、区人大、区政府要求,成立审计整改督导检查组,认真做好督促整改,推动整改落实。总的看,2016年度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取得较好成效,审计报告反映的15项问题,已全部整改落实。通过整改,盘活存量资金1000多万元,追缴税费140万元;根据审计建议,有关单位制定完善制度10余项,促进了重大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推动了依法行政和反腐倡廉建设。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8年,审计机关将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助力加快新旧动能转换,在推动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中充分发挥审计监督保障作用,以更新的姿态、更新的举措、更新的作为,扎实推进各项审计工作,为我区经济社会事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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