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0-00042
- 主题分类:预算执行审计报告
- 发布机构:山亭区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6月02日
- 标 题:关于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报告
2020年5月28日在区九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一次会议上
区审计局局长 王延成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19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根据审计法等法律法规,按照区委、区政府要求,区审计局2020年3月至5月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重点审计了区级财政及4部门预算执行,对13个部门公务卡等重点事项进行核查,对重大政策措施落实开展专项审计(调查),并对财政预算管理中的有关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审计和追溯。审计中,以摸清财政家底,揭示财政预算管理和资金管理使用中的薄弱环节为审计目标,注重从体制机制层面分析原因,提出健全制度的建议,完善财政预算体系,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促进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一、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2019年,全区各有关部门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的监督下,积极落实区委的工作部署,围绕年初确定的工作目标,落实积极的财政政策,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强化财政预算收入支出管理,较好地执行了区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任务。审计结果表明:2019年,区级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2355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2264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当年结余2289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242016万元,区级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21251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当年结余2826万元;区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39248万元,经营预算支出28787万元,收支平衡;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119305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125986万元,区级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当年收支结余-6681万元,年终滚存结余43777万元;截至2019年12月末,政府债务系统反映债务余额197766万元。发现的主要问题:
1.预算约束力不强,预算收入支出进度不均衡,年底存在集中支出现象。
2.非税收入入库不及时1278.57万元。一是2019年12月31日账面反映应缴未缴国库款1229.69万元;二是非税银行账户利息收入42.94万元、其他财政专户利息5.94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缴入国库。
3.国有资产收益缴库不及时3685.15万元。
4.一般公共预算及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低,造成部门年底结转结余资金过大。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执行率为85%;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率为92.8%。经过对指标余额超过10万元的资金预算执行率分析发现,当年预算未全部支出的项目189个,当年录入指标金额47645.66万元,申请使用9769.02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未使用结转37876.64万元。其中:当年指标全部结转预算执行率为0的156个项目,金额33290.29万元;预算执行率低于50%的14个项目,结转金额3158.64万元;预算执行率超过50%的19个项目,结转金额1427.7万元。2019年底区级部门结转和结余26145.67万元,比2018年底增加12040.82万元。
5.国有资产管理不到位。区住建局等部门36部车辆已报废或不能使用,账面原值315.51万元,已计提折旧116.84万元,账面净值198.67万元,未及时办理有关手续,造成车辆资产账实不符。
6.财政对部门绩效编制管理工作监督不到位,未将绩效评价结果与财政资金分配、资金整合、落实责任等进行有效衔接,未将绩效目标设置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
二、部门(单位)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区审计局开展了对区水务局等4部门2019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全面审计,对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13部门公务卡等重点事项进行了核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1.部门预算编制不完整,未将2018年底结转结余资金1603.32万元编入2019年度预算,其中:区住建局978.38万元,区扶贫办317.54万元,区水务局307.4万元。
2.滞留危房改造资金86.9万元。区住建局2019年9月收到区财政拨危房改造资金264万元,拨付各镇街177.1万元,截至2019年12月底结余86.9万元未拨付。
3.专项资金未按批复用途使用,项目未实施。山城街道办事处2019年9月收到区科协2019年中央科普行动计划专项资金(锦绣花园社区科普馆)20万元,未按规定时间实施。截至审计日,该笔资金存在山城街道办事处财政。
4.公务结算未启用公务卡。区司法局、原区林业局、区水务局工作人员尚未全部办理公务卡或启用公务卡结算业务。
5.政府采购支出未编制预算。抽查发现部分预算单位当年有政府采购事项及采购支出,但未编制相应政府采购预算。如: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购车支出84.12万元;区科协购置会议包等办公用品支出0.52 万元。
三、其他审计工作情况
(一)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及资产管理等审计情况
根据省审计厅统一要求,开展了全区脱贫攻坚政策措施落实、扶贫资金使用管理、扶贫项目建设运营管护及资产管理等情况审计。区委、区政府多次召开脱贫攻坚会议,推动工作落实。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未按规定对危房改造补贴资金进行公示。二是“雨露计划”资金发放程序不规范。三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动态监测不及时。四是未按要求进行资产确权登记115.79万元。
(二)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情况。
1.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方面: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开展了山亭区疫情防控资金和捐赠款物情况专项审计。截至2020年3月31日,区财政共安排疫情防控经费合计1054万元,共拨付专项资金1054万元;截至2020年3月23日,山亭区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共收到社会捐赠资金50.82万元,支出50.82万元。接受捐赠的医用防护服、口罩等各类物资0.5196万件(折价9.63万元),已全部安排使用。
2.推进“一次办好”改革方面:一是推进“一窗受理.一次办好”改革;二是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三是优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帮办代办效果不明显。区行政审批局位于区政务中心二楼,二楼设计之初,未预留自助服务区,致使24小时自助服务区未能实现“24小时不打烊”。二是不动产登记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需提升。山亭不动产登记业务在区政务服务中心开设服务窗口,未提供专用法制工作室,未配备自助查询设备、评价器、非公正继承业务问询室(录音、录像设备),不动产登记服务的标准化、规范化需进一步提升。
3.减税降费政策措施落实,促进优化营商环境情况方面:一是对小微企业予以免收不动产登记费。二是返还小微企业工会经费。目前暂没有小微企业办理上述业务。
4.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方面;区政府印发有关文件,建立健全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机构,截止2019年12月31日,全区清欠台账上报拖欠43家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1814.26万元,已清偿1380.26万元,清偿比例为76.08%,全部属于政府部门及所属机构拖欠。剩余欠款434万元已于2020年4月30日前偿还。
对审计查出的各类问题,审计机关依法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下一步,我们将按照区人大要求,落实好区人大常委会对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监督的意见,认真督促整改,按要求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整改情况。
四、审计建议
(一)树立《预算法》的严肃性和刚性。各部门(单位)要严格按照《预算法》的规定,根据实际需要科学核定预算,坚持量入为出,更加注重优化支出结构。完善能增能减、有保有压的分配机制。进一步编实编细编全预算,杜绝粗线条、撒芝麻盐式的财政支出模式。预算编报做到内容完整、数字准确。预算执行要严格按照人大的批复组织财政收入,不得超预算支出。预算信息要及时、完整、全面公开。让财政工作在阳光下运行,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努力提高为社会服务的水平和能力,让群众增强获得感。
(二)采取有效措施应对财政收支压力。在疫情影响下,研究对策,采取措施,集中精力扎实做好“六稳”、全面落实“六保”工作。要不断扶持优质产业,培植优质税源。通过落实好减税降费,减轻企业负担等上级政府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拉动经济增长,增加政府财力。全区各部门(单位)要抓住有利时机,积极争取各项优惠政策,多渠道、多方位争取资金和项目,积极扶持域内企业的复工复产,努力减轻疫情对财政收入的严重影响,积极应对财政收支压力。积极向内挖潜,坚持优化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提高政策和资金的指向性、精准性、有效性,加大社保基金的收缴力度,确保我区经济可持续发展。切实树立过紧日子的观念,采取措施有效降低公用经费开支。加大性质相近、目标相同的项目资金统筹力度,避免重复或低效投资,将有限的财政资金用于重点项目和刚性支出。
(三)把财政绩效工作放在重要位置。市政府、区政府都制定了有关财政支出进行绩效评价和管理的有关规定,要强化资金使用单位的绩效责任,切实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制,将绩效管理嵌入预算管理工作中,推进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充分利用好财政支出“事前有预算评估、事中有评估监督、事后有绩效评价、结果有考核奖惩”的绩效评价机制,做到“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切实将财政资金用到最需要的地方。
(四)更好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审计部门要严格按照法定职责和程序,不断加强区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更好地发挥审计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加大审计整改落实力度,落实审计整改主体责任,完善整改办法。科学运用“三个区分开来”审慎处理查出问题。着眼问题整改,重点从体制机制方面提出建议,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整改落实到位,避免同类问题再次发生,确保审计监督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