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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审计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1250
  • 主题分类:督查审计整改报告
  • 发布机构:山亭区审计局
  • 成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11月28日
  • 标  题:关于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我向区人大常委会报告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请予审议。

一、整改工作的总体情况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一体推进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与揭示问题“上半篇文章”,打好审计整改“组合拳”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区委审计委员会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形成了区委集中统一领导、人大加强整改督促、政府主导整改落实的工作格局,不断提升审计整改成效。区领导多次强调审计整改的重要性,并对审计部门提交的审计专报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整改要求,强调各部门单位要把审计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坚持问题导向,分类施策,精准发力,切实做好审计整改工作。

为做好2023年度区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整改工作,各部门单位认真履行审计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召开专题会议,制定整改方案,细化责任,明确措施,完善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达到审计整改标本兼治的目的;两办和区审计局强化督查指导,严格按照区人大常委会对《关于山亭区2023年度区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抓好审计整改工作。通过整改,推进了上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规范了资金管理和使用,保障了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及效益。

二、区级财政管理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非税收入未及时缴库的问题。区财政局严格按照《预算法》和《政府非税收入管理办法》要求,加强非税收入缴库管理,及时与执收单位和代理银行做好对账,减少未达账项,确保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二)关于项目进度缓慢的问题。4个项目均已开展,下一步区财政将继续督促加快施工进度,尽快满足拨款条件,并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项目资金。

(三)关于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区财政局加强专项资金管理,规范指标调剂,加强支出监测,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确保资金规范使用、专款专用,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三、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编制不完整、“三公”经费预算编制不科学的问题。区住建局、区卫健局组织财务人员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提高财务人员业务水平,下一步严格按照《预算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将所有收支纳入预算管理,规范预算编制行为,提高预算编制水平。

(二)部门预算执行及决算(决算草案)编制不规范。

一是关于部分公务支出未使用公务卡结算的问题。区卫健局、区科技局、区交通运输局在工作中,提高认识,严格规范公务卡适用范围,对符合公务卡结算的各项公务支出,一律使用公务卡结算,确保公务支出合法合规。

二是关于列支会议费、培训费不规范的问题。区住建局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已完善内控程序,补充资料,今后严格按照规定进行财务报销。

三是关于决算公开不实的问题。区卫健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相关规定,年末认真核对全年收入、支出情况,做到决算编报收支真实、数额准确、内容完整、及时公开。

(三)项目绩效精细化水平低。

一是关于未开展绩效自评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已完成年度项目绩效自评。

二是关于绩效目标及经济效益指标设置不合理、未分配到具体项目的问题。区住建局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强化预算绩效管理,设置合理的绩效目标,使绩效评价目标清晰反映预期产出和效果,并对指标予以细化、量化,利于项目绩效自评和考核。

四、重大项目和重点民生资金审计整改情况

(一)民政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关于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权益保障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采取实地走访、电话回访等方式,结合区民政分散供养社会化监督平台,全面了解服务公司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服务情况。2024年5月区民政局委托第三方公司对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护服务项目进行评估审计,扣减服务频次和服务质量不达标的服务费4.68万元。下一步将加大分散供养人员的保障力度,切实保障分散供养人员得到充分照料。

二是关于“一次办好”政策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区民政局多渠道加大对惠民政策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对惠民政策的知晓率;已在区殡仪馆服务大厅设立服务窗口,优化惠民殡葬补助办理流程,引导未及时申报补贴人员尽快申报,确保惠民政策落实到位。

(二)水利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关于项目未按规定进行竣工财务决算的问题。区城乡水务局已按照工程管理规定,由项目代建单位完成了竣工财务决算审计。

二是关于工程验收把关不严的问题。区城乡水务局加强项目管理,严格落实项目程序,合理安排项目工期,严把工程验收关,未实施工程已全部完成。

(三)农业专项资金审计情况。

一是关于农业项目进展缓慢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根据项目实施方案,组织实施相对集中池塘和宜渔坑塘标准化改造项目,目前已建设完成。

二是关于高标准农田后期管护不到位的问题。区农业农村局督促城头镇整改,项目区内排水沟已清理开挖,机井房天窗加盖盖板,对损毁的过路管涵修复加固。区农业农村局将明确高标准农田责任,保证工程设施完好,持续发挥效益。

(四)居民消费财政奖励资金审计情况。

关于滞留消费奖励资金45万元的问题。区商投局已通过财政部门将45万元奖励资金,拨付到水泉镇、桑村镇、凫城镇,用于支持农村电商物流体系建设及特色商贸示范镇建设。下一步,区商投局将继续做好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及时组织申报,避免出现资金闲置。

五、资产管理使用审计整改情况

(一)部门单位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关于车辆资产账实不符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区科技局对车辆进行资产核查,进一步明晰产权归属,完善资产调整账务,确保账实相符。下一步将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二是关于漏记固定资产的问题。区卫健局、区城乡水务局、区工信局、区职业中专、区商投局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已补记固定资产,做好资产定期盘点工作,保证账实相符。

三是关于未编制政府采购预算的问题。区交通运输局、区商投局、区工信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加强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科学合理编制政府采购预算。

四是关于工程未结转固定资产的问题。区职业中专已整改完毕,调整账务,将符合固定资产确认条件的全部转入固定资产进行登记。

(二)国有企业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一是关于工程未及时进行竣工决算的问题。区翼龙文旅(原山东百味山亭农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审计问题)完成工程竣工决算,出具竣工决算报告。

二是关于未足额计提固定资产折旧、未及时确认收入成本的问题。区交发集团(原山东亿泰建材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问题)已补记折旧,已确认收入、成本,进行了账务调整,真实完整反映企业损益状况。

六、下一步工作

区审计局统筹考量实际情况,按照《审计署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分类试行办法》文件规定,根据审计问题存续时间、成因等评定标准,将审计查出问题分为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和持续性整改3种类型,对具体问题认真分析、精准分类、细化管理,增强了审计整改的精准性和时效性。从审计整改情况看,2023年区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总体较好,立行立改和持续性整改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需分阶段整改问题,相关部门单位已按审计要求制定明确的整改时间表,登记整改台账,按时间节点完成整改。

一是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区政府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及历次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论述,落实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审计整改工作部署要求,自觉接受区人大及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把审计整改作为一项重要工作任务,加强领导,狠抓责任落实,推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到位。

二是进一步落实整改主体责任。各部门单位要从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抓好审计整改工作,主要负责同志作为审计整改第一责任人,坚决扛起整改责任,亲自抓、亲自管,细化责任,明确措施,确保问题整改落实到位。有关职能主管部门要在职责范围内,加强统筹协调和联动协同,指导被审计单位落实整改方案,系统解决普遍性、倾向性和苗头性问题。

三是进一步提升审计监督效能。审计整改效果直接关系到审计监督的效能,区审计局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担当,加大督导力度,做好审计整改跟踪督促工作。根据《山亭区审计局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文件规定,对于整改落实不到位的部门单位,及时启动约谈办法,对约谈后仍拒不整改、敷衍整改、虚假整改等行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提请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部门和有关单位依规依纪依法追责问责,抓实审计整改全过程闭环管理。

四是进一步强化贯通协作机制。强化人大、纪检监察、组织人事、巡视巡察等监督与审计监督的贯通协同,发挥各监督主体专业优势,凝聚整改合力,构建衔接顺畅、保障有力、配合有效的监督工作格局,推动各类监督相向而行、同向发力。要充分发挥审计工作议事协调机构职能,区审计局要进一步加强与各部门的信息互通、监督互动、措施配合、成果共享,共抓审计整改落实工作,形成更强、更有力的监督合力,做好审计整改“下半篇文章”。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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