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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6/2026-00360
  • 主题分类:文博单位
  • 发布机构:山亭区文化和旅游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3月09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3月09日
  • 标  题:枣庄市山亭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 效力状态:有效

枣庄市山亭区文化和旅游局关于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名录的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2024年修订)、《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文物普查的通知》(国发〔2023〕18号)、国家文物局《尚未核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的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暂行规定》(文物保发〔2021〕37号)及省、市“四普”实施方案要求,我区严格完成线索征集、实地踏勘、专家评审与依法认定,确定本次新发现不可移动文物共76处,现予以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一、公示期限

5个工作日,自2026年3月9日至2026年3月13日。

二、异议反馈

公示期内,对名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以书面形式提交。材料需载明异议对象(文物名称及序号)、事实依据、佐证材料、异议人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及通讯地址;逾期、材料不全或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联系地址:枣庄市山亭区文化和旅游局办公室

联系电话:0632-8811589

受理时间:工作日 8:30—12:00,14:00—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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