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49
- 主题分类: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山亭区卫健局
- 成文时间:2023年01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01月28日
- 标 题:【饮用水供水单位】2023年山亭区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饮用水供水单位】2023年山亭区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方案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活动。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具体适用范围是指:集中式供水单位(市政供水、乡镇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等),二次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
二、监督内容
重点检查卫生许可、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涉水产品索证、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水质自检及结果上报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饮用水供水单位采取资料审核、现场审查与水质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发现问题现场指导,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对于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四、工作分工
监督一科
五、工作要求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二次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全面查清当地饮用水质量和主要卫生安全问题。及时全面掌握饮用水供水单位日常检测数据,掌握水质动态变化。开展经常性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六、检查时间
2023年1月1日-2023年12月31日
七、检查频次
至少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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