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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卫生健康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49
  • 主题分类:检查计划及方案
  • 发布机构:山亭区卫健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2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28日
  • 标  题:【饮用水供水单位】2024年山亭区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饮用水供水单位】2024年山亭区饮用水供水单位监督检查方案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及《城市供水条例》、《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集中式供水、二次供水单位和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的产品的卫生监督管理。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为保证生活饮用水卫生安全,保障人体健康,对饮用水供水单位和涉水产品开展饮用水卫生监督执法活动。饮用水卫生监督的具体适用范围是指:集中式供水单位(市政供水、乡镇供水、自建设施供水、管道分质供水单位等),二次供水单位,涉水产品生产、销售、使用单位。

   二、监督内容

重点检查卫生许可、水源卫生防护、水质消毒设施配置及运转、涉水产品索证、供(管)水人员健康体检及卫生知识培训、水质自检及结果上报等情况。

  三、工作措施

依据生活饮用水卫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范,对饮用水供水单位采取资料审核、现场审查与水质监测相结合的方法。对于发现问题现场指导,下达监督意见书责令改正,对于违法行为进行行政处罚。

四、工作分工

监督一科

 五、工作要求

加强对饮用水水源、水厂供水、二次供水和用水点的水质卫生监督监测,全面查清当地饮用水质量和主要卫生安全问题。及时全面掌握饮用水供水单位日常检测数据,掌握水质动态变化。开展经常性的饮用水卫生监督监测。

六、检查时间

2024年1月1日-12月31日

七、检查频次

至少检查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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