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3-00038
- 主题分类:区级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山亭区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3年10月13日
- 标 题:【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3年度山亭区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3年度山亭区医保局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根据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办理情况
2023年,我局共收到转办件5件,建议、提案9月底已全部办理完毕,办结率、面复率、满意率均为100%。涉及保障农村医保居民用药、提高医保报销额度占比、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规范化等内容,目前,提案所提问题已采纳或基本采纳5件,占总数的100%。
二、工作措施
一是高度重视,将建设提案办理工作作为推进医保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我局主要领导高度重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工作,将建议和提案办理工作列入局年度工作重要议事日程,并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党组书记王献伟同志分别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对建议、提案办理工作作出部署,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办理好建议的责任意识、担当意识,确保办理满意率。针对重点建议、提案,成立个案办理专班,确保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落实到位。
二是加强沟通,将建设提案办理工作作为“开门办医保”的重要窗口。为提高办理实效,规范运作,推动办理工作有序开展,按照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要求,将所有建议提案进行登记、归类,将办理工作任务进行详细分解,明确办理时限,明确任务分工,由承办股室针对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内容深入实地调研。在办理前,我局提前与代表、委员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了解他们的真实想法,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协办件办理情况送达主办单位,开创建议、提案办理工作新局面。
三、注重质量,推进建议提案办理作为检验医保工作成效的重要检验手段。我们严格按照建议、提案办理要求开展工作,确保每件都有答复,每案都有回音。所有答复均是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完成,做到格式规范、内容全面、表述准确,建议落实富有成效。在办理过程中严格按照时间步骤由下设专班办公室进行督查督办,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严把进度关、质量关,确保建议提案办理到位、回复到位,建议落实到位。
三、人大代表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区人大第28号《关于保障农村医保居民用药的建议》采纳情况:
(一)强化体系建设。充实基层医保服务力量,配足配齐监督力量。强化医保服务支撑,将医保19项服务事项下沉到镇(街道)、村(社区),借助基层便民服务中心、党群服务中心及医疗机构等服务平台,补齐基层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短板,提高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可及性,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手工报销等业务。实现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覆盖到所有的村(社区),让群众可以在家门口就近办理医保业务,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二)加强人员培训。健全基层医务人员基本业务知识培训考核机制,提升基层诊疗服务水平。加强对基层医务人员的医保政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保日常管理、费用结算、窗口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实施“医保明白人”培育工程,在基层群众身边培育一批“一口清”“问不倒”的明白人。深入推进医保知识宣讲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变“被动咨询”为“上门服务”。加强监管队伍建设,构建学习型团队DRG付费对于审核监管人员的专业性、全面性提出了更高要求。
(三)加强信息建设。加大投入,加快基层医疗信息建设水平,深化推进医保电子凭证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全流程应用,支持医保电子凭证在身份核验、医保结算等业务场景应用,医保电子凭证结算的费用占比逐步提高。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处方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落地应用,实现符合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零售药店之间处方顺畅流转,提高群众就近就医购药结算的便捷性、安全性。及时将具备定点条件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互联网+”医疗服务纳入协议定点管理。
(四)夯实强基工程。以争取创建省级医保服务站点为抓手,以区镇村三级智慧医保应用场景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定点卫生室积极性、提高参保群众权益为目标,实施医保强基提升工程。开展定点卫生室医保拨款专项清理行动,扎实落实医保报销目录,开发定点村级卫生室的医保用药目录库,扩大定点卫生室的用药范围,强化“进销存”管理,统筹做好村级卫生室医保服务保障和基金监管工作。开展基础药进基层活动,在实现公立医院集采药品全覆盖基础上,启动集采药品向零售药店、村卫生室、民营医院覆盖,首批59家单位纳入试点,110种集采药品进入基层,满足群众就近低价购药需求,打通集采药品落地“最后一公里”限制。完成315家定点卫生室的医保多功能智能终端安装,加快各类系统调试,确保12月底实现村级智慧医保应用场景搭建。推进医保服务下沉,深化“医保干部走基层”及“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组织“百名医保干部下基层”,实施医保干部网格员制度,联合家庭签约医生组建村级(社区)医保服务团队,发挥宣传员、办事员、监督员、调解员作用,推动基层医保服务站点规范化建设,为参保群众提供优质的医保服务。
区人大49号《关于提高医保报销额度占比的建议》采纳情况:
区医保局在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报销比例方面制定了多个措施。一是住院医保待遇方面。政策范围内居民医保报销比例为85%,参保居民连续缴费满2年的,每连续增加一年报销比例增加1%,最高可提高到90%。二是“两病”门诊报销方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规范化管理的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无需复核或检查,整体纳入城乡居民“两病”专项保障范围,报销比例提高到70%,村、镇两级定点医疗机构均可直接报销。三是普通门诊报销方面。取消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基层医疗机构定点数量限制,不设起付线,政策范围内医保报销比例达到60%(其中一般诊疗费按80%报销),到2025年,居民普通门诊报销额度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0%左右,由现在的200元增至300元。四是完善大病保险政策。将门诊慢特病及单独支付病种药品医疗费用经基本医保报销后医保政策范围内个人自付部分、起付标准以下和支付限额以上的费用,纳入大病保险、医疗救助等保障范围。五是规范全区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和认定标准。实现参保居民执行统一病种要求,慢性病种类由40种增至66种,恶性肿瘤等3种慢特病的门诊治疗由原来的1.2万元,提升至可累计报销55万,可以说保障范围更广,保障能力更强了。同时提高了血友病等部分病种的年度门诊报销限额。六是着力提高困难群众待遇保障水平。对特困人员、低保对象及返贫致贫人口大病保险年度起付线降低50%,分段报销比例提高5个百分点,取消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取消使用特效药品起付线;医疗救助不设年度起付线,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按70%比例救助,年度救助限额由3万元提高到5万元。基本医保药品目录方面,数量从1535种增加到2967种。一些动辄几千上万、价格昂贵的创新药、谈判药品都可以报销了,药品目录稳步拓展。
区人大60号《关于提高农村合作医疗报销规范化的建议》采纳情况:
势项目和适宜新技术纳入医保支付,符合规定的中医治未病项目、煎药费等自费中医项目允许通过医保个人账户支付,满足群众就医和中医诊疗技术发展需要。(三)充分发挥医保基金战略性购买作用,促进中药产业发展。将符合条件的中药饮片、中药配方颗粒、治疗性医疗机构中药制剂按规定纳入医保支付范围,提高中药产品的市场竞争力。(四)充分发挥医保基础保障作用,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贴心暖心的服务。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中医医疗机构纳入医保定点和异地联网定点范围,将国家谈判中成药纳入“双通道”药品管理,支持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提高群众看病就医的便捷度。二是参保患者在镇街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住院使用中医药治疗,合规医疗费用医保报销比例不低于85%,统一取消目录内中药饮片个人先行自付比例,推广日间中医医疗服务模式,努力在支持中医药事业发展中让人民群众得到更多实惠。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58号关于积极完善生育保障激励政策的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严格按照省、市下发文件执行落实政策。2023年7月7日市医保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参保
人员生育保障相关政策的通知》(枣医保发〔2023〕40号)文件要求,为完善积极生育配套支持政策,进一步提高参保人员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水平,减轻个人负担,对参保人员生育保障相关政策调整。2023年8月5日山亭区委、区政府印发了《关于印发<山亭区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山发〔2023〕9号)。区政协十届二次会议第102061号关于关注农村留守老年群体的建议提案吸收采纳情况:医疗保障公共管理服务能力短板,提高医疗保障经办管理服务可及性,方便参保群众办理医保参保登记、信息查询、异地就医备案、医疗费手工报销等业务。实现医保便民服务站点覆盖到所有的村(社区),让群众可以在家门口就近办理医保业务,真正实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策业务培训,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医保日常管理、费用结算、窗口服务等方面的能力水平。开展“医保政策进万家”活动,实施“医保明白人”培育工程,在基层群众身边培育一批“一口清”“问不倒”的明白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