繁体丨 简体 丨 无障碍丨 网站地图
  • 首页
  • 魅力山亭
  • 山亭新闻
  • 政务公开
  • 服务大厅
  • 政民互动
  • 休闲山亭
  • 投资山亭
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医保局
  •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751
  • 主题分类:申报指南
  • 发布机构:山亭区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17日
  • 标  题:【申报指南】2024年山亭区医保局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申报指南】2024年山亭区医保局医疗救助申报指南

一、医疗救助对象

重点医疗救助对象是指具有我区常住户口的下列人员:

1、农村五保、城市三无供养对象;

2、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

3、建档立卡贫困户;

4、城乡低收入普通困难群众。

二、医疗救助流程

(一)重点医疗救助对象:由定点医疗机构一站式结算。如特殊情况未享受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的,将医疗费用结算单、病人银行卡和身份证或户口页复印件报送至镇(街)医保办。

(二)城乡低收入普通困难群众:申请人向户籍所属镇(街)医保办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真实有效的证明材料。

三、城乡低收入普通困难群众申请医疗救助材料

(一)户口页或身份证复印件;

(二)家庭成员收入证明;

(三)医疗费用收据、结算单;

(四)山亭区城乡医疗救助申请审批表(一式三份);

(五)申请医疗救助家庭入户调查表。

四、联系电话和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山亭区府前路邻里中心

联系电话:0632-8811023





相关文章
中共山亭区委 山亭区人民政府主办 各镇街、区直部门内容保障 区大数据中心建设、运行维护
地址:山亭区府前路13号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632-8811121  
备案编号:鲁ICP备2020034073号-1    鲁公网安备 37040602000003号
标识码:3704060004    网站地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