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5-02273
- 主题分类:定点医药机构及药品
- 发布机构:区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5年12月12日
- 标 题:关于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山亭吕高旭口腔诊所提交了新增定点申请,经审核,同意山亭吕高旭口腔诊所新增定点。
特此公告。
山亭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5年1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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