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6-00047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区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1月05日
- 标 题:2026年山亭区医保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2026年山亭区医保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医疗保障行政处罚。
二、办理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3.《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
4.《社会保险费征缴监督检查办法》
5.《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
6.《山东省医疗保障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
三、承办机构
山亭区医疗保障局基金监督管理股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对违反医疗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行为的调查,应当自立
案之日起 90 个工作日内完成。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陈述申辩;向本级人民政府提出行政复议;向行为发生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监督和投诉渠道
监督部门:0632-8811023
投诉电话:0632-8811023
信函投诉:山亭区邻里中心三楼D区311室
八、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5月1日至10月30日),13:00-17:00(11月1日至4月30日)。
办公电话:0632-8812581
办公地址:山亭区邻里中心三楼D区3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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