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6-00965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区医保局
- 成文时间:2026年07月20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6年07月20日
- 标 题:关于解除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解除医药机构定点服务协议的公告
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和《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以及《关于印发<枣庄市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经办规程>的通知》(枣医保中心发〔2022〕6号)相关要求,山亭区山城办大岩头村卫生室(H37040601911)和山亭区山城办大岩头村卫生室1(H37040601293)因自身原因提交了解除协议申请,经审核,决定解除山亭区山城办大岩头村卫生室和山亭区山城办大岩头村卫生室1定点医药机构医保服务协议。
特此公告。
山亭区医疗保险事业中心
2026年7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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