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4-00491
- 主题分类:服务指南
- 发布机构:山亭区应急局
- 成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4年01月26日
- 标 题:【服务指南】2024年山亭区应急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 效力状态:有效
【服务指南】2024年山亭区应急局行政处罚服务指南
一、执法事项名称及受理条件
本指南适用于办理应急管理行政处罚案件。
二、办理依据
《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非煤矿矿山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小型露天采石场安全管理与监督检查规定》《烟花爆竹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实施办法》等相关的法律法规
三、受理和审批机构
山亭区应急管理局
四、办理基本流程
发现违法事实→立案→调查取证→提出行政处罚意见→法制机构审核→集体研究决定→处罚事前告知→作出处罚决定→送达→执行→结案
五、办理时限
(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行政强制等有明确办理时限的必须明确办理时限)
六、救济渠道
(一)当事人享有的权利:听证权利、陈述申辩权利、行政复议权利、行政诉讼权利、国家赔偿权利。
(二)救济途径:向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执法部门申请进行听证、陈述申辩;向本级政府法制机构提出行政复议;向被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行政诉讼和国家赔偿。
七、办公电话、地址和时间
办公时间:5月1日至当年9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30—5:30;10月1日至次年4月30日(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00—5:00。
办公电话:0632-8836725
办公地址:山亭区府前东路6号政务服务中心A区A106号综合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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