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19-01243
- 主题分类:部门业务信息
- 发布机构:统计局
- 成文时间:2019年06月1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19年06月18日
- 标 题:区统计局“四全力”夯实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
- 效力状态:有效
区统计局“四全力”夯实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
为适应新形势下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切实提升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业务水平和数据质量,区统计局结合实际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从“四全力”着手,推进文化产业调查工作,切实提高文化产业统计工作水平。
一是全力强化法制意识,规范统计方法。区统计局利用文化及相关产业调查工作,进一步强化普法宣传,提高企业统计人员的法治意识,强调统计执法在基层统计工作中的重要性,以统计方法制度要求为引领,从根本上杜绝企业瞒报拒报等问题,做到统计执法有依据、统计调查有底气,规范统计方法,依法依规统计,切实提高统计数据质量。
二是全力抓好工作落实,明确工作责任。在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中,与各镇街做到“事前说明、事中强调、事后反馈”,在收集、汇总、审核、上报过程中抓好工作细节,逐步提高工作效率,提前从报表制度和数据质量控制出发,对填报原则、填报要求、指标解释、品种分类等进行解读,杜绝统计人员因“粗心”导致的数据质量不高等问题,并明确要求,在一套表平台规范统一填报标准。
三是全力强化审核工作,确保数据来源有据可依。数据质量审核是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的必然要求,是保障数据质量的重要环节,除数据程序处理软件中建立的基本数据审核模板外,加强了同类企业比较审核,把握数据涨跌幅程度,使上报数据有理有据、真实有效。
四是全力与行业主管部门协作,提升分析研判服务水平。文化及相关产业经济数据、增加值数据、营业收入等数据涉及工业、服务业和贸易三个专业,通过强化组织领导、加强业务培训、积极主动与宣传部、文旅局等部门的对接,进一步规范全区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工作,形成各负其责、协调顺畅的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格局,做好文化及相关产业的数据分析和及时发布,确保文化及相关产业统计数据产品的时效性、可读性。(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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