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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6/2020-0732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9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9月06日
  • 标  题:解读:《关于印发山亭区畜牧业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关于印发山亭区畜牧业安全网格化监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以进一步落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兽医监管属地管理责任为目标,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模式,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精减人员,提高待遇,提升素质,建立一支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队伍,落实畜牧兽医网格化监管责任,保障全区畜牧业持续健康发展。

二、人员配备与待遇

(一)人员配备。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原则上按照每10个行政村配备1人的比例核定,根据各镇街疫病防控工作实际,西集镇、桑村镇、城头镇、店子镇、北庄镇、凫城镇各配备3名畜牧兽医协管员,水泉镇、冯卯镇各配备4名畜牧兽医协管员,徐庄镇配备6名畜牧兽医协管员,山城街道配备配8名畜牧兽医协管员,全区共计40名。

(二)人员待遇。采取误工补贴的方式,按照每人每月1200元标准的进行测算,由市、区两级财政负担。其中,市级财政负担部分按因素法分配,超出定额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区财政承担。误工补贴由区财政局统一拨付到区畜牧兽医局后,年末一次性具体到人打卡发放。每人发放资金数额由镇街确定,可以按日(工作量)计酬,也可以根据考核结果分级差发放。每年各镇街协管员误工补贴发放明细要于12月底前,经镇街主要负责人签字把关后报送区畜牧兽医局。人员每年一聘,到期不聘任职务待遇自动解除。超出镇街协管员配备计划以外的误工及相关支出,应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镇街财政负责落实。

(三)人员条件。根据畜牧业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要求,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以镇街为单位,各自开展报名、审核、选拔、管理、考核等工作。从具有畜牧兽医专业职业高中(中专)以上学历,或具有畜牧兽医专业知识和实际工作能力的人员中公开招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

(四)选拔办法。以镇街为单位开展政策宣传、报名审核等工作。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多于配备人员,则由区畜牧兽医局采取考试、面试等程序进行选拔;如符合条件的人员少于或等于配备人员,经镇街同意,可直接录用;如符合条件的人员少于配备人员,经报名人员自愿,镇街同意,可从其他镇街调剂使用;如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经调剂也无法满足需要,可由镇街自行确定临时使用人员。各镇街于2018年9月10日前完成政策宣传、报名审核等工作,并将审核后符合条件的人员名单报区畜牧兽医局。9月15日前,区畜牧兽医局联合区纪委开展复核、平衡、考试、培训等工作,考试试题以时事政治为主,兼顾业务知识。

三、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职责、聘用和管理

(一)承担职责。招聘的畜牧兽医协管员由各镇街畜牧兽医站具体管理,在镇街领导下开展工作,承担辖区内动物防疫动物疫情测报、监测、诊断、流行病学调查、动物及其产品协检、畜牧兽医生产经营协管和畜牧兽医技术推广、疫情报告以及其他预防控制等技术工作;负责辖区内散养户、规模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的强制免疫、消毒、耳标佩戴、隔离、采样抽血等防疫措施,指导畜禽养殖场(户)建立免疫档案、防疫记录、畜禽标识等制度;负责定期对畜禽养殖场(户)例行检查,督促整改存在问题;负责安全生产监管,指导网格内养殖场户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做好监管记录;负责新建养殖场(户)及现有养殖场(户)粪污处理设施的改造和利用,实地查看新建养殖场(户)是否符合养殖用地要求;督促和引导养殖场(户)建设完善的粪便贮存和污水储存处理设施,实施雨污分离、干湿分离,合理控制畜禽粪污体积的外源增加,实现清洁生产;负责养殖场(区、户)养殖档案监管,督促指导养殖场(户)建立完善养殖档案、养殖日志,准确填写有关信息,做好档案保存工作,真实记录养殖情况,对养殖场进行定期巡查并做好监管记录。

(二)网格划分。各镇街根据辖区行政划分、畜禽饲养数量、畜牧兽医协管员数量等因素合理划分监管网格,每个网格落实一名监管人员,负责网格内所有监管对象的监管工作,并承担相应的职责。网格划分及调整情况要及时报区畜牧兽医局备案。

(三)管理方式。网格化管理采取属地管理原则,畜牧兽医协管员实行一年一聘,到期不签订聘任合同视为解聘。60周岁后不再续聘。每年与镇街畜牧兽医站签订《工作目标责任书》,严格按照免疫、消毒、无害化处理等各项防疫技术规程操作,做好免疫档案建立和记录工作,接受上级主管部门检查考核;服从区重大动物疫病指挥部和镇街的管理,接受统一调度安排。

(四)严格考核。各镇街要研究制定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考勤、使用、续聘、考核补贴发放等管理细则,明确其岗位职责,加强业务技能培训,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依法约定各方法律责任,建立完善退出机制。奖优罚劣,奖勤罚懒,考核结果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连续两年不称职的予以辞退。各镇街要将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每年考核结果、误工补贴经费额度在本镇街显要位置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天,接受群众及社会监督。考核结果、补贴明细及公示情况要报区畜牧兽医局备案。

四、有关要求

(一)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按照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属地管理原则,立足动物防疫和畜牧兽医监管等岗位职责,全面落实网格化监管责任,推动畜牧兽医监管重心下移,确保监管全覆盖、无盲区。

(二)加快工作进度。各镇街要认真调研分析,周密制定实施方案,全力推进基层畜牧兽医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全区基层畜牧兽医协管员队伍选拔建立工作原则上要在2018年9月15日前完成。

(三)建立长效机制。网格化监管体系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各镇街要加强制度建设,强化工作考核,明确监管的内容、标准、频次,规范监管的记录、档案,促进监管的程序化、规范化、标准化、法制化,做到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建立健全行之有效的工作长效机制,全面提升基层畜牧兽医网格化监管工作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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