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0-07330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简明问答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1月05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1月05日
- 标 题:解读:《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解读
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山亭区人民政府制定了《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实施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的主要内容,现将有关情况解读如下:
一、起草背景和过程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省森防指关于加强全省森林消防专业队伍建设的部署,根据《森林防火条例》、《山东省实施<森林防火条例>办法》和《枣庄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指导规范(试行)》的规定,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主要内容
《方案》共分5个部分:
第一部分明确指导思想,提高应急处置能力。立足我区森林消防工作实际和消防队伍现状,统筹现有森林消防救援力量,不打破原有护林员管理体系、人员身份,以国有林场护林员、镇街护林员为主,其他应急力量为辅组建森林消防救援队伍。
第二部分组建机构,配强人员。优化整合现有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组建成立山亭区森林消防救援大队。
第三部分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一)队伍日常管理。一是明确管理职责。二是以中队为单位,健全完善各项制度。三是完善各类记录和报表。四是强化培训。五是强化应急资源调查和演练。六是准军事化管理、专业化建设。(二)战时管理。在森林火险预警响应达到黄色预警(三级森林火险)以上状态时,森林消防救援队伍带班领导和值班员要实行 24 小时值班制度。(三)基础设施和技术装备建设。在充分整合、挖掘现有设施和装备的基础上,按照国家和省市标准,逐步有重点地完善办公用房、业务用房、辅助用房和训练器材等基础设施,强化个体防护、信息通信、交通运输等装备配备。(四)强化保障。森林消防救援队伍经费保障按现行事权划分原则,各级政府分级负担,同时充分吸收社会保险和捐赠,保证应急救援队伍正常运转费用的供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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