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0-07332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3月0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3月06日
- 标 题:解读:《关于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 效力状态:有效
解读:《关于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一、出台背景
为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认真落实《山东省促进乡村产业振兴行动计划》(鲁政发〔2020〕1号)和《枣庄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全市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枣政发〔2020〕2号)精神,抓好乡村产业振兴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乡村产业高质量发展,争取到2025年,创建省市级及以上现代农业示范区、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三产融合发展先导区、全域有机农业示范区、乡村休闲农业重点区、特色农产品生产基地。围绕这一目标任务,结合山亭产业资源优势和发展实际,就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特制定我区《关于促进全区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
二、主要内容
(一)全力打造优势特色产业。立足特色农业资源优势,以“突破薯类一大核心产业,壮大林果、杂粮两大优势产业”为方向,按照“三品四化”目标要求,全力扩大优势特色产业规模,提升产业档次。
(二)构筑乡村产业平台。按照“一区多园、一镇一业、一村一品”的思路,突出主导产业,形成多主体参与、多要素聚集、多业态发展的格局。
(三)稳定粮食生产。巩固提高粮食生产稳定度,严守耕地红线,以永久基本农田、粮食生产功能区等为重点,建设高标准农田,开展粮食绿色高质高效创建。
(四)加快恢复生猪产能。加大恢复生猪生产政策宣传力度,鼓励在适合养殖区建设标准化生猪养殖厂,尽快恢复生猪生产。
(五)大力发展高效设施农业。加快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大财政扶持力度,政策支持鼓励各镇街发展设施农林牧渔业,持续提高现代高效农业增加值占比及增幅。
(六)深化一二三产融合发展。大力培植终端型、体验型、循环型、智慧型新产业新业态,建设一批农产品精深加工基地、冷链物流中心,重点支持产品研发、技术创新、设备改造及果蔬鲜切、中央厨房、直供直销等环节。实施农产品加工业提升行动,支持规模以下企业转规上。
(七)优化乡村休闲旅游业。实施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精品工程,结合打造乡村旅游集群片区、美丽乡村片区,大力培育赏花采摘、休闲度假、民俗和体育健身等乡村旅游业态,重点开展乡村民宿、森林人家和康养基地建设,创建一批乡村旅游示范镇村和示范点、休闲农业精品园区和规模适度的田园综合体。
(八)提升乡村新型服务业。加快发展农机作业及维修、土地托管、农资供应、绿色技术、废弃物利用、加工营销、冷藏保鲜、冷链运输等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积极发展批发零售、养老托幼、环境卫生等农村生活性服务业。立足智慧农业建设,积极发展“互联网+农业”和农村电商平台,推进数字技术集成应用,建设一批智慧农业应用基地,加快信息进村入户。
(九)提升耕地质量。深化“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加快高标准农田建设。全面应用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推广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生态地膜栽培和秸秆高效利用模式及技术,推动废旧地膜、微灌材料和农药包装废弃物等回收处理,实现农田灌溉用水总量零增长,化肥、农药使用量负增长。
(十)推进种养循环发展。加大国家农业可持续发展试验示范区建设力度,大力发展资源节约型产业,培育一批绿色发展典型技术模式。全面推进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开展果菜茶有机肥替代化肥行动,推广厕所粪污好氧发酵等资源化利用技术,大力发展生态循环农业。
(十一)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以创建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为目标,创建全域有机农业示范区。引导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开展标准化有机生态生产,重点培育一批果菜茶有机生态标准园、畜禽标准化示范场、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建立覆盖全区的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检测监管平台,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十二)加快发展现代种业。要加快甘薯种薯种苗繁育基地建设,年内建成投入使用,促进甘薯产业品种更新和提档升级。培育壮大“育繁推一体化”现代种业企业,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种质资源保护,推进畜禽遗传资源保护和开发。
(十三)深化农技推广创新。加快农业新品种、新技术、新成果的引进、试验、示范、推广。培育一批农业“政产学研金服用”创新创业共同体,支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参与现代农业产业园、产业强镇建设,鼓励科技人员领办创办乡土产业名品村。
(十四)提升农业科技园区。打造一批科技引领示范镇、示范村。鼓励以农业高新技术推广应用为主题的农业科技园区建设,争创市级及以上农业科技园区。
(十五)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充分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引领作用和农民群众主体作用,推进党支部领办合作社。大力培育社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业生产托管服务补助试点,促进小农户与现代农业有机衔接。
(十六)培强乡土人才。围绕区域农业产业布局,编制急需人才目录,制定优惠政策,提升乡村吸引吸纳人才能力。推进“乡村之星”评选和农民职称评定,加大选拔优秀农村实用人才力度。
(十七)完善财政金融支持政策。建立乡村振兴财政投入持续增长机制。鼓励按市场化方式设立乡村产业发展基金。推动温室大棚、养殖圈舍、大型农机、土地经营权依法合规抵押融资。
(十八)推进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推动农业保险从保物化成本向保完全成本、保价格、保收入转变,重点探索推进特色农产品目标价格保险,助推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建设。
(十九)强化乡村产业用地保障。新编区镇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制定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时,应安排至少5%新增建设用地指标保障乡村重点产业和项目用地。
(二十)有序引导工商资本下乡。引导工商资本投资兴办农民参与度高、受益面广的种植养殖、农产品精深加工、产品流通、品牌营销、农业科技服务等产业。落实支持政策,对工商资本新增投资1亿元以上的乡村振兴项目,由省、市、区财政联动按照实际新增投资总额的1%给予奖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