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政府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
6月27日上午,区委副书记、区长王德海主持召开区政府第七十二次常务会议。区领导赵海涛、李军、廖华、李峰、刘品、李明智、孙化蕾、张成国等出席,区政协副主席彭智杰应邀列席。
会议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共中央政治局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会议指出,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把理论学习和实践磨砺结合好,用理论指导实践,用实践丰富理论,确保学深悟透、方向不偏。要用心用情用力保护好、管理好、运用好红色资源,做活做实爱国主义和党性教育,促进红色文化与旅游深度融合发展。要坚定理想信念,站稳人民立场,坚持正确的政绩观,不断继承和发扬山亭革命老区的光荣传统,永葆共产党人的初心使命。
会议学习了陈平书记在调研山亭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座谈会上的讲话。会议指出,市委对山亭的发展定位符合山亭实际、顺应发展规律,站位高、方向明,具有很强的战略性、指导性。要聚焦“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双十镇”建设、“山水林田大会战”、“山亭大公园”建设等中心工作,围绕农业抓工业,不断厚植生态优势,全力推进生态效益向经济效益转变。
会议学习了《政府督查工作条例》。会议指出,一分部署、九分落实。要加强学习宣传,深刻领会《条例》的目的和意义,切实增强贯彻落实的自觉性和坚定性。要严格按照《条例》明确的内容、程序、方式开展督查,不断提升政府督查的法治化、规范化水平,强化重点工作督办力度,不断提升政府系统行政效能。要优化督查人员配置,创新督办方式,突出督查重点,健全长效机制,强化结果运用,确保督出压力、督出动力、督出成效。
会议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会议指出,要充分认识《乡村振兴促进法》出台的重大意义,准确把握乡村振兴战略的新部署新要求。要广泛开展宣传,指导和帮助广大干部群众、各类市场主体准确理解把握法律相关规定,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结合我区实际,探索建立相关配套制度,将《乡村振兴促进法》的重要原则和要求转化为可操作、能落地的具体措施。
会议审议了《山亭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会议指出,制定《规定》,规范全区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是推动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是完善基层法治体系,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重要举措。要提高思想认识、树牢法治理念,认真学习《规定》、自觉执行《规定》、抓好《规定》实施。
会议听取了食药安委办公室关于上半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指出,要严格落实行业监管机制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执行“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要同向发力、协作配合、整体推进,认真分析研判,发现问题及时研究、及时处置,打好主动仗。要切实加强执法队伍建设,加大执法人员业务培训的力度。要以“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为契机,倡导社会各界积极参与食品安全治理,树立科学消费理念,营造良好食品安全氛围。
会议听取了关于创建国家级“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情况汇报。会议强调,要高度重视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抓住宝贵的时间窗口,充分发挥硬件优势,对标对表、合力推进,全力以赴、创则必成。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