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098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区应急局
- 成文时间:2021年09月07日
- 文 号:山政办字〔2021〕28号
- 发文时间:2021年09月07日
- 标 题:【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山亭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解读】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山亭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
9月6日,区政府印发了《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山亭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山政办字〔2021〕28号,以下简称《领导小组》),为了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理解政策相关内容,推动政策落地见效,现就有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政策背景
应急物资是防范、应对、处置突发事件的基础和关键,随着近来年新冠肺炎疫情、超标准洪水、高烈度强震、园区生产事故等突发事件频发,应急物资在短时间内产生大量需求,暴露出物资储备不足、应急保障能力不强等问题,从国家到地方各级逐渐认识到应急物资保障的重要性。为此,市委、市政府将“改革健全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作为“聚力改革攻坚突破”的重要内容,依据市政府2020年批复实施的《枣庄市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规划(2020-2030年)》和出台的《枣庄市市级应急物资调拨规程(试行)》、《关于明确市政府部门应急物资储备保障职责分工的通知》等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机制、明确任务,大力推进应急物资储备体系建设。今年9月2日,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成立枣庄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的通知》(枣政办字〔2021〕45号),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多位副市长任副组长的枣庄市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并作为市政府长期设置的议事协调机构。要求各市(区)政府成立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
二、决策依据及起草过程
根据区领导要求,由区应急局牵头,组建山亭区应急物资保障领导小组筹备工作组,先后采取召开会议、座谈交流和部门函询等形式,代区政府起草了《领导小组》文件,同步征求区委编制审核同意,将领导小组作为区政府长期设置议事协调机构。
三、出台目的、目标任务
主要目的是为了加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
四、主要内容、重要举措
领导小组在区委、区政府领导下,按照区委重大疾病和传染病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区委“平安山亭”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区防震减灾工作领导小组部署,负责统筹协调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工作,研究提出全区应急物资储备有关政策、规划和措施,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关政策措施落实,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五、涉及范围
《领导小组》涉及山亭区境内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等所有突发事件,涉及十个镇街和各级政府部门。
六、执行标准
长期有效。
七、政策亮点、注意事项、关键词解释、惠民利民举措、新旧政策差异等。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应急局,负责全区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协调工作,侯一铭同志担任办公室主任,雷杰、相修生、杜传阔同志担任办公室副主任。区应急局、区卫生健康局、区公安分局按职责组织拟订有关应急物资储备规划、政策措施,对领导小组确定事项落实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具体工作按照职责分别由区应急局的应急救援保障室、区卫生健康局的公共卫生股、区公安分局的警务保障室承担。
八、解读部门、解读人及咨询方式
政策解读机关:山亭区应急管理局
首席解读顾问:徐 浩
政策咨询电话:883216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