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1-00831
- 主题分类:市级人大建议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0年06月24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0年06月24日
- 标 题: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对市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第37号建议的答复(关于增加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建议)
2019年山亭区共摸排需整治配套幼儿园2所,目前该2所配套园增多认定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整治完成率100%。
2018年12月,印发《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山亭区城镇居住区配套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山亭区无证幼儿园专项整治工作的方案的通知》(山政办字[2018]82号),成立了由副区长任组长,区自然资源局、区教体局、区住建局、区委编办、区民政局等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区直各单位根据方案中的任务分工,建立了联审联管的工作协调机制,在摸底排查、全面整改等工作中将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在配套园治理工作中,由区教体局牵头,住建、自然资源部门积极协调配合,对规划不到位、配建不到位、移交不到位、使用不到位等典型问题,科学制定工作方案,“一园一案”确定工作措施,完善工作组织、推进机制,层层抓好落实。
区自然资源局在对小区规划时,把配套园作为必审项目,对3000人以上的城镇居住区必须规划配套园。
住建局积极配合服务、完善各类学校建设工程手续,在建设过程中加大检查、服务、监督的频次,确保工程质量安全。对于新建居住区,住建局从审批、验收等环节,坚持配套教育设施与居住区建设同步建设、同步竣工、同步验收,将幼儿园竣工核查前置,对未达到要求的项目不予办理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手续。
区委编办的职责是为公办的配套幼儿园进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监督指导,纳入机构编制管理后,按照相关规定做好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核定工作。
对配套幼儿园未规划问题,积极通过补建、改建、就近新建、置换、购置等方式解决。对配套幼儿园规划不足问题,通过依法调整规划、扩增配建幼儿园规模、选址建设等方式解决。对配套幼儿园建设不到位、移交不到位问题,通过约谈开发企业、不予办理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综合验收备案、记入不良信用记录等方式解决。对没有依规办成普惠性幼儿园的,由发改部门核定价格,按规定办成公办幼儿园或者委托办成普惠性民办幼儿园。
下一步我区将继续健全完善配套园整治长效机制,加快督促小区配套幼儿园建设,按照“建成一所、移交一所、使用一所”的整治目标,切实规范城镇配套园治理工作。
签发人:褚红丽
联系人:冯金波
联系电话0632-8818628
提案办理:c
山亭区教体局
2020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