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2-00021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山亭区应急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5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3月23日
- 标 题: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的通知
SDPR-2022-0370001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文件
鲁应急发〔2022〕1号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已经厅长办公会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各市应急管理局可结合实际,在此基础上进一步细化。执行过程中遇有问题,请及时向省应急厅反馈。
《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4月30日。《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试行)〉的通知》(鲁应急发〔2019〕72号)同时废止。
联系人:付军绍、王楠,电话:0531-51787911,邮箱:sdyjzfj@shandong.cn。
2022年3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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