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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索 引 号:370406/2022-00016
  • 主题分类:文字解读
  • 发布机构:山亭区商投局
  • 成文时间:2022年04月16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4月16日
  • 标  题:【文字解读】山政发〔2022〕4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亭区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文字解读】山政发〔2022〕4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亭区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的通知


一、政策背景

坚持项目为王、项目至上,牢固树立招商引资“一盘棋”理念,紧扣项目谋划、招引、签约等关键环节,实行系统化、精细化、动态化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明确相关责任,强化工作落实,实现我区招商引资重大突破。

二、决策依据

按照务实高效的原则,针对招商引资项目开展全生命周期服务,建立涵盖项目招引、项目联审、合同联审、政策兑现等全过程服务机制。

三、出台目的

为进一步提升我区招商引资工作效率,加快建立项目从洽谈到签约的全生命周期服务机制,推动项目快签约、快落地,充分发挥招商引资在“工业强区、产业兴区”、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四、主要内容

包含项目征集、项目管理、奖励兑现、争议处置等四个大方面,具体包括:

1.筛选整理项目线索,对项目招引单位提报的项目线索进行登记、初审,通过提交联审材料进行多部门项目联审,主要审核项目是否符合国家、省市区的发展要求,是否与山亭区的产业吻合,对项目的投资强度、投资内容等进行联审。

2.联审通过后将开展项目实地考察、起草合同并发起合同联审,主要由司法、财政、税务等相关部门针对项目合同内容条款进行联审,联审后发起联合会商。

3.联合会商后经区委常委会、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项目签订合同。合同签订后,推动项目尽快落地建设。

4.项目投产达效后,依据《关于印发山亭区产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项目承接服务单位协助投资方向区招商委办公室按要求提供具体材料申请奖励兑现。

5.发生争议时由区招商委办公室牵头,组织项目招引方、承接服务方等相关部门,组成争议处置工作组,依法依规进行处置。

五、重要举措

1.适时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重点招商区域开展对外招商推介活动,宣传推介山亭区产业发展等优势,寻求优质企业项目合作。

2.区招商委办公室对项目产业方向、投资规模、可研报告等进行初审,对信息不完善或不符合产业、行业发展实际的项目予以退回。

3.项目首报且来山亭区实地考察后,有效期为3个月,期内项目推进无实质性进展的,即认定为首报过期;后期由其他单位招引并成功落地的,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认定项目招引单位。

4.联审通过后,由区招商委办公室组织相关部门赴企业实地考察。需政府基金介入的项目,由区招商委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机构开展尽职调查(需结合我区产业政策、投资强度、税收贡献等方面开展),并约定时间出具调查报告。

六、相关问题解释

1.项目联审材料包含项目审查表、项目拟选址、投资建设计划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投资简介、项目生产工艺流程等信息;

2.联合会商后,由项目招引单位提请区委常委(扩大)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

3.经区委常委(扩大)会议或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议通过的项目,区政府授权山亭经济开发区、各镇(街)与投资方签订合同书。投资额特别重大的工业、服务业、文旅康养等项目,由山亭区人民政府签订招商引资合同;

4.合同签订后,项目承接服务单位配合投资方完善相关手续办理(立项、土地、规划、环评、安评、工商注册、税务登记等)。所有招商引资项目不能以分公司的形式设立,必须为独立法人公司;

5.落地镇(街)投资亿元以下项目的项目联审、合同联审通过后,由镇(街)自行签订。合同中承诺的相关扶持政策,由合同签订单位自行兑现,区招商委办公室不予受理;

6.符合兑现条件的项目,项目落地后,项目承接服务单位向区招商委办公室申请、投资方配合,由山亭经济开发区、区招商委办公室牵头,联合相关部门对项目合同履约情况进行审查,按照《关于印发山亭区产业扶持办法(试行)的通知》和合同约定,审核应兑现的奖励,形成联合意见后报区政府审签;

7.项目承接服务单位负责兑现材料收集整理,5个工作日内将复印件送至区招商委办公室。

七、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朱光耀     0632-8811939



附件:
  • · 【政策解读】山政发〔2022〕4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亭区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 的通知》解读.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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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山政发〔2022〕4号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山亭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亭区招商引资项目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方案> 的通知》解读.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