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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位置: 信息公开首页 > 政务公开 > 信息公开事项 > 区直部门 > 区政府办公室
  • 索 引 号:370406/2022-00386
  • 主题分类:政府信息公开依据
  • 发布机构:山亭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6月0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6月01日
  • 标  题:【实施方案】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 效力状态:有效

【实施方案】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山政办发〔2022〕2号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山亭经济开发区管委会,区直有关部门:

《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


2022年是党的二十大召开之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向着实现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迈进的关键之年。今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政务公开工作决策部署和省、市、区工作安排,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持续提升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便民化水平,充分发挥政务公开服务社会、促进发展功能效应,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一、围绕法治政府建设,深入推进规范权力信息公开

(一)加强权力配置信息公开。对照法律法规,全面梳理本机关依法行使的行政权力和依法承担的公共服务职责,更新完善权责清单,编制权力运行流程图。及时更新发布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优化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推动服务公开应用场景化。各单位依法主动公开工作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负责人姓名、领导及分工等信息,组织编写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向社会公开,全面展现政府机构权力配置情况。组织编写年度决策事项目录,明确决策事项名称、承办单位等内容,并及时公开。(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政府各部门)

(二)加强权力运行过程公开。决策机关应当健全完善公众参与平台,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相关信息、征求意见及其反馈情况。决策承办单位可以采取座谈会、书面征求意见、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实地走访、听证会、问卷调查、民意调查等多种方式,广泛听取意见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三)加强权力运行结果公开。区政府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决定后,要依法依规及时向社会公布。在区政府网站及时公开本机关办理行政许可、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行政奖励和其他行政权力事项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办理结果,公开实施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检查的依据、条件、程序以及实施结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二、围绕阳光透明政务,深入推进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四)抓好各类规划信息公开。主动公开国土规划、城建规划以及各类专项规划和区域规划等,同时做好历史规划(计划)的归集整理和主动公开工作,充分展示“一张蓝图绘到底”的接续奋斗历程。抓好区域协调发展重点任务落实信息公开,重点发布“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山水林田大会战”“新旧动能转换”“山亭大公园”等工作进展情况。(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工信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五)抓好优化营商环境信息公开。更新完善权责清单和本级政府行政机关机构职能目录并按要求公开,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做好市场规则标准和监管执法信息公开,制定并发布区级层面重点监管事项清单以及监管规则和标准。加大“互联网+执法”等信息公开力度。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互联网+监管”和“信用监管”信息公开,重点公开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保障性住房、质量价格、国有企业等监管信息。实施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集中公开一批适应新业态新模式发展需要的政策包。(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司法局、区住建局、区应急局、区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区生态环境分局)

(六)抓好政务服务信息公开。做好“放管服”改革、政务服务“一网通办”、政务大厅“一窗受理”、民生服务“一链办理”、重点高频民生事项“掌上办”等方面的信息公开。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一件事”主题式集成服务、“无证明城市”等改革举措信息公开。在区政府网站等发布涉企政策,公开惠企政策申请条件、申报材料清单、办理流程、承办部门、联系方式、起止时间等信息。(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审批服务局)

(七)抓好有关项目信息公开。着力抓好省、市、区重点项目公开,围绕立项、审批、招投标、征地、安全监督、开工建设、施工、竣工等全流程信息公开。着力做好开发区体制机制改革进展情况信息公开。着力推进市政建设、房屋征收、治安管理等领域的信息公开。充分利用在建项目工程网上办事大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等推进重大建设项目领域信息共享和公开。(责任单位:开发区管委会、区发改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大数据中心)

(八)抓好执行结果信息公开。主动公开2022年山亭区政府工作报告、民生实事项目、重点任务公开承诺的任务分工、工作计划、落实措施和进展情况等,接受社会监督。做好督查和审计发现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的公开。及时公开山亭区十届人大一次会议建议和山亭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提案办理结果。建立重大决策执行效果跟踪反馈和后评估机制,积极开展决策执行效果评估,科学评价政策落实效果,并将相关情况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九)抓好财政资金领域信息公开。按时公开政府预决算、财政资金直达基层、财政收支信息,定期公开政府债务限额、余额等信息,并在政府债券发行前后及时公开发行相关信息,做好政府债券存续期信息公开工作。更新行政事业性收费、政府性基金和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目录清单,做到在线查询、清单之外无收费。扎实做好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文件清单公开等工作,及时将发放结果通过村务公开栏公开,相关材料留存村委会供村民查询。(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十)抓好生态环境领域信息公开。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等重点领域,围绕环境空气质量、环境应急预案、重点排污单位名单、饮用水水源水质等内容,及时公开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相关信息。公示全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结果、相关主体生态环境行政处罚、涉嫌刑事犯罪依法移送公安机关调查的案件等信息。(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

(十一)抓好涉及市场主体的信息公开。加大受疫情影响重的餐饮、住宿、零售、文化、旅游、客运等行业的帮扶政策的公开力度,促进稳就业和消费恢复。建立市场主体反映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问题的办理和反馈机制,及时回应和解决“堵点”问题,推动优化投资和建设环境。持续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信息公开工作,为各类市场主体规范健康发展营造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人社局、区交运局、区商投局、区文旅局、区审批服务局、区市场监管局)

(十二)抓好涉及减税降费的信息公开。系统集成、智能推送已出台各项减税降费政策特别是大规模增值税留抵退税政策,做到应知尽知、应享尽享。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咨询和政策辅导,优化12366纳税服务平台智能咨询功能。依托区政府网站完善统一规范的税费政策库,动态更新并免费开放。加大对骗取税费优惠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形成有效震慑。(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税务局)

(十三)抓好教育领域信息公开。继续做好学前教育行动计划、义务教育学校情况、规划与执行、课程设置、招生等信息公开。严格落实国家义务教育阶段“双减”要求,畅通“双减”工作投诉举报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培训机构监管,推进民办教育机构(含培训机构)办学资质、经营状况、收费标准、风险提示等信息集成式公开,并提供便利的查询服务。对社会关注的典型问题,要深入核查,并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布。(责任单位:区教体局)

三、围绕民生服务保障,深入推进民生领域信息公开

(十四)持续做好“保民生”事项信息公开。持续做好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困难人员等就业信息公开。持续做好城乡低保、临时救助、医疗救助、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残疾人福利、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等领域的政策标准、经办流程、发放结果。持续做好养老保障、养老服务、养老机构、养老设施等相关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惠民惠农政策和资金发放信息公开,推动补贴信息公开向农村和社区延伸。持续做好医疗卫生领域基本情况、诊疗服务、就医指南、监督咨询、医疗基金使用等信息公开。持续做好教育、卫生、供水、供电、供气、供热、公共交通行业基本情况、办事服务、监督咨询和收费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消费热点培育、公共法律服务等信息公开。持续做好老旧小区、棚户区改造、危旧楼房改建相关政策措施及项目清单公开,公开城镇保障性安居工程规划建设方案、年度建设计划信息、建设计划完成情况和住房分配情况。(责任单位: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区人社局、区自然资源局、区住建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商投局、区卫健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区医保局、区扶贫办、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区供电部、区自来水公司)

(十五)持续做好“保安全”事项信息公开。加强安全生产信息公开,加大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信息公开力度。做好爱国卫生运动、“健康中国行动”等相关信息公开,大力开展健康科普宣传,使健康生活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健康生活习惯更好养成。做好产业结构调整、新能源推广使用、过剩落后产能淘汰等信息公开;做好农业投入结构调整、减少化肥农药使用量、增加有机肥使用量等信息公开。(责任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区交运局、区农业农村局、区应急局、区公安分局、区能源事务服务中心、区卫生健康服务中心)

(十六)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准确把握常态化疫情防控的阶段性特征,重点围绕散发疫情、隔离管控、精准防控、冷链运输、流调溯源、疫苗使用、假期人员流动等发布权威信息。提高疫情防控信息发布规范化水平,发布社会关注的重大政策、内容敏感的重要信息前,强化政府系统内部信息整合,统一步调对外发声。加强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的宣传培训,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加强个人信息保护,采取有效措施保管并妥善处置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需要收集的个人信息。(责任单位:区卫健局)

(十七)持续推动公共数据开放。加大全区交通、医疗、教育、商业等重点领域公共数据的开放力度,2022年累计开放数据集不低于15项。全面提升公共数据开放效率,开放数据申请受理时间压缩到3个工作日。加大个人隐私和数据安全保护力度,对敏感数据进行脱敏脱密处理。(责任单位:区大数据中心)

四、围绕政策落地见效,深入推进解读回应信息公开

(十八)着力加强重大政策发布解读。围绕“先把经济搞上去、集中精力强工业”中心任务,坚持“四大战略”,实施“六大工程”,强化“六项保障”,凸显“工业强区、产业兴区”“山亭大公园”“双十镇建设”“乡村振兴”等重点工作,及时发布权威信息,精心解读相关政策措施,促进各项政策落地见效。严格落实政策解读同步起草、同步审核、同步发布“三同步”制度,行政规范性文件、重要政策文件、有关工作年度报告等,均应进行解读。(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十九)着力丰富区级政策解读形式。对以区政府或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政策性文件,政策制订部门在提交代拟稿时,应同步提交文件起草背景、相关解读等信息。同时,文件印发后,开展部门主要负责人文字解读。根据实际需要,灵活选用政策问答、图示图解、视频动漫、新闻发布会、专家访谈、短视频、集中政策宣讲等多种解读形式。对重要政策文件和解读材料,全区主要新闻媒体、网站和新媒体平台要加强转发转载,让公众看得懂、听得明白,切实提高政策知晓率和到达率。(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二十)着力推进政策及解读精准推送。依托“山东省政策中央厨房管理平台”“政务服务机器人”等,开展教育、人才、就业、税务、企业服务等领域的重要政策及解读材料的精准推送工作。依托“惠企政策包”,梳理汇集涉企政策和举措,适时开展“政策礼包”“办事提醒”“免申即享”等内容的精准推送。强化线下政策推送,政策文件制订部门要整合力量资源,对市民企业关注度高、专业性强、办事需求量大的政策,开展“政策进社(园)区”等定向精准推送,实现“政策找人、政策找企业”。(责任单位: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二十一)着力推动重大行政决策公众参与。按照重大决策事项推进流程,归集展示决策草案全文、草案解读、决策背景、公众意见建议收集和采纳情况、公众代表列席决策会议情况、决策结果等信息,视情公开重大决策风险评估、专家论证、效果评估等信息。决策事项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要综合选用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新闻发布会,以及广播、电视等便于社会公众知晓的途径。决策文件出台后的10个工作日内,决策承办单位要向社会详细公开意见的收集、采纳情况以及较为集中意见不予采纳的原因。通过座谈会、听证会、实地走访、民意调查等其他公众参与方式征求意见的情况,也要一并向社会公开。推进决策审议过程公众参与,邀请公众代表列席本单位决策会议,列席代表的意见发表和采纳情况要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重大行政决策制订部门)

(二十二)着力增强回应关切质效。加强舆情回应台账管理,及时公开2022年区政府重点任务公开承诺事项的工作进展和落实情况。密切关注涉及疫情防控、经济金融、工资拖欠、生态环境污染、食药安全、教育医疗养老、安全生产、市场监管、房地产市场、困难群众生活、重大建设项目等方面的舆情,及时借助媒体、网站等渠道发布准确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有关政策措施、处置结果等,有效防范和化解潜在风险隐患。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宣传、网信、信访等部门沟通和协调联动机制,综合用好依申请公开、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市(区)长信箱、政府网站留言板、实体服务大厅等渠道,更好解答生育、上学、就业、创业、养老、医疗、纳税等方面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五、围绕基层规范管理,深入推进标准规范信息公开

(二十三)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结合上级政务公开标准指引编制情况,进一步完善本级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并动态更新。继续完善“开门见‘山’”政务公开专区、政务公开专栏建设,明确专人专岗,按照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标准目录公开相关内容,并提供政府信息查询、信息公开申请、办事咨询答复等服务。在专区适时组织重要政策现场解读、综合政策辅导、办事流程演示等活动,推动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度融合。(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审批服务局)

(二十四)进一步提高依申请公开工作质量。进一步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强化与申请人直接沟通,准确了解申请人诉求,提高答复的及时性和准确性。健全完善依申请办理会商机制,加强部门协作研究,防范法律风险。健全完善依申请公开定期分析机制,梳理总结群众关注的征地拆迁、就业就学、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热点难点,积极推动向主动公开转化。(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区司法局、依申请公开涉及部门)

(二十五)进一步加强文件信息管理。全面推进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集中统一公开,2022年底前系统清理本机关现行有效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性文件,通过区政府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严格落实公文公开属性源头认定和公开前发布审查工作机制,区直各部门报请区政府和区政府办公室发文的,须明确标识“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不予公开”属性,并同步报送政策解读稿件。(责任单位:区司法局、政策文件制订部门)

(二十六)进一步扩大公众参与渠道。建立“开门决策”制度,围绕民生领域重点事项等,适时邀请利益相关方、群众代表、企业代表、专家、新闻媒体代表等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参与决策研讨制订等,列席代表的意见和采纳情况向社会公开。建立“政府开放日”常态机制,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年度内开展“政府开放日”系列活动不少于2次,进一步扩大政务公开范围,打造阳光、透明、服务型政府。(责任单位:区政府各部门)

六、围绕统筹协调保障,深入推进政务公开落实落地

(二十七)完善工作协调机制。调整山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牵头抓总作用,统筹指导、协调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政务公开工作经费保障,要在年度预算中统筹考虑,确保政策解读、第三方评估、公开专栏建设等工作顺利开展。加强政务公开宣传,各镇街、区直各部门年度内发表政务公开主题省级媒体文章不少于2篇(可借鉴“政务公开工作交流”“政务公开看山东”微信公众号内容),并将信息报送情况作为年终政务公开考核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二十八)完善工作考核机制。完善政务公开培训机制,分级分类做好组织培训。完善政务公开考核机制,严格落实政务公开纳入绩效考核,且分值不低于4%。强化激励问责,对政务公开工作推动有力、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扬;对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全区通报批评;对因工作落实不力影响国家、省、市对区里考核的,年终考核酌情扣分。(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公室)

(二十九)完善工作落实机制。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政务公开工作,按照“定人、定岗、定事、定责、定时限、定标准”“六定”要求,真正做到政务公开工作有专人抓、有依据抓、有标准抓。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日常检查和维护,确保内容及时更新,杜绝错链、断链和内容混杂。立足实际,探索建立“日、周、月、季、半年、年度”定时公开机制(具体指标详见附件),固化时限、细化事项,确保按时保质保量抓好政务公开工作。同时,各镇街、区直各部门要将本要点落实情况纳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并予以公开,接受社会监督。(责任单位:各镇人民政府、山城街道办事处,区政府各部门)

附件:山亭区“定时公开”机制指标明细表










附件


山亭区“定时公开”机制指标明细表


序号

指标名称

单位名称

公开时限

1

单位工作职能、机构设置、领导及分工

区直各

部门

即时公开

2

单位规划计划

即时公开

3

单位工作动态

每周公开

4

政策文件解读

政策文件出台后3个工作日内公开

5

政务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6

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年度公开(2月底前完成)

7

权责清单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8

职责边界清单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9

统计月报

区统计局

每月公开

10

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11

重大建设项目进度表

区发改局

每月公开

12

优质重点建设项目清单

年度公开(1月底前完成)

13

经济困难老人补贴发放情况

区民政局

每月公开

14

残疾人补贴发放情况

15

孤儿福利发放情况

16

困境儿童福利补贴发放情况

17

高龄津贴

18

临时救助

19

城乡低保

20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

21

医疗救助

区医保局

每月公开

22

医疗(生育)保险

23

企业职工技能提升补贴

区人社局

每月公开

24

大学生就业创业补贴

25

公益性岗位补贴

26

养老保险

27

工伤保险

28

失业保险

29

疫苗接种

区卫健局

每月公开

30

发热门诊和核酸检测机构

31

证明事项实施清单

区司法局

年度公开(8月底前完成)

32

重大事项决策目录

年度公开(10月底前完成)

33

年度预算报告

区财政局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34

年度决算报告

年度公开(10月底前完成)

35

财政收支简报

每月公开

36

财政资金直达基层情况

37

空气质量情况通报

区生态环境分局

每月公开

38

重点排污单位

39

水质检测中心检测报告书

区自来水公司

每月公开

40

用户水龙头水质

41

国资国企重大变化事项

区国资

事务服务

中心

每月公开

42

国资国企主要经济效益

43

国资国企履行社会责任情况

44

国资国企业绩考核情况

年度公开(3月底前完成)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6月1日印发

11



附件:
  • · 山亭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山亭区政务公开工作要点.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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