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2-00083
- 主题分类:区级政协提案办理结果
- 发布机构:山亭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08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08日
- 标 题: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培育壮大国有企业的建议)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37号委员提案的答复(关于进一步培育壮大国有企业的建议)
(B类)
山国资事务字〔2022〕34号 签发人:刘鹏
关于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037号委员
提案的答复
张伟、张建昌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培育壮大国有企业的建议》的提案收悉,首先感谢两位政协委员对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关心和支持,现就提案中涉及的有关内容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区国有企业通过深化改革,优化国有资本布局和结构调整,加快推动资源重组和做强做优做大,企业经营效益显著提高。但是企业发展还存在诸多困难和问题,一是改革发展总体质量不高,国有资本总量偏低、布局还不合理,同时国有资本分布过散、产业集中度不高,企业资产规模小,且存在不同程度同质化竞争。二是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不够。大部分企业受限于资产规模偏小,产业链水平不高等制约,社会资本参与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的积极性不高。三是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制约因素凸显。资源型企业资源存量枯竭,老牌企业遗留问题缠身,僵尸企业清理难度大,职工社保欠账问题突出,信访隐患严重。四是融资平台型企业债务沉重。投融资平台在发展过程中形成了大量的隐性债务,积累了较大的隐性债务风险。五是企业高质量发展的要素支撑不足。土地指标紧缺,融资能力不足,公益性重点项目因财政困难,欠拨企业建设资金严重,企业存在资金链断裂危险。
为全力推动国有企业高质量发展,近期市委市政府召开重点工作推进会议,着重研究部署了国有企业改革发展问题,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支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国资中心制定了《贯彻落实市委重点工作推进会议工作安排的通知》任务分解清单,按照任务目标明确牵头科室、配合科室、完成时限、落实措施四个方面保证任务的完成。陈平书记近期对山亭区进行了调研,强调要坚决落实“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进一步解放思想、理清思路、聚焦产业突破,坚持区市同步发力,推动山亭换道超车、跨越赶超。近期区政府也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国有企业改革推进情况汇报,对我区企业改革发展进行了安排部署。这一系列举措对我区培育壮大国有企业注入了强大动力。
一、以决战决胜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为总抓手,撬动企业运营提质增效。继续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对一级企业和重要子企业董事会应建尽建、建齐配强,外部董事原则上占多数。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在全区国有企业全面推行经理层成员任期制契约化管理,积极稳妥推进混合所有制改革,引进战略投资者,做大做强国有企业。修订“五比五看”暨薪酬考核指标体系,切实发挥考核在评价业绩、核定薪酬、激发动力、推动发展等方面的综合引导作用。加快养成具有政治定力、战略思维、宽宏视野、实干笃行的企业家团队,夯实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的坚实支撑。
二、整合资源、做大国有企业资产规模,助力企业主业做大做强。目前我区财政资金紧张,支出压力加大,政府通过资本注入方式壮大国有资本较为困难,通过划拨资源壮大企业实力成为较为可行渠道。一是加大对闲置资产的盘活力度,对全区闲置的土地房屋进行了摸底调查,特别是国有企业占用的划拨用地按照政策和程序进行出让,变现后的土地收益注入企业用于增加国有资本,同时也为企业解决历史遗留问题提供资金支持;二是对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集中办公搬迁腾出的土地房屋以及国有企业长期实质性独立使用的行政事业单位资产,依法依规注入国有企业,充实企业资产,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三是为提高国有企业规模效应和高质量发展,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避免同质化竞争,我区按照产业相关、业务协同、优势互补的原则,对现有的国有企业进行重组整合。
三、以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为切入点,优化企业融资发展环境,防范和化解企业经营风险。一是要彻底摸清国有企业在债务风险、欠缴社保、农民工欠薪、土地房屋权属认证、僵尸企业清理等存在问题,分门别类进行归纳和整理,充分利用市里制定的政策,区政府成立若干个化解历史遗留问题专班,明确任务目标,把握时间节点,逐一攻破进行化解。二是继续发挥企业高质量发展服务专班作用,联手金融等部门,协调银行、法院等机构,加快化解区属企业不良贷款、资产盘活等历史遗留问题。三是优化企业发展环境和营商环境,简化行政审批流程,对历史遗留的土地、房屋等问题,国有企业和民营企业给予同等的政策扶持。
四、以建立企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为着力点,撬动产业布局优化升级。发挥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职能,以企业上缴国有资产收益、砂石处置收入等为主要资金来源,建立企业产业发展资金保障机制,支持区属企业在重点项目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等方面的资金需求。同时进一步加大财政支持力度,支持企业重点项目建设,对企业承担的公益类区定重点工程建设资金予以优先保障。
(公章)
2022年8月8日
(联系单位: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联系人:柳明,联系电话:18363280620)
抄送:区政协提案委,区政府政务推进中心。
区国资事务服务中心 2022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