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2-00124
- 主题分类:区级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
- 发布机构:山亭区自然资源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0月02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0月02日
- 标 题:【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2年度山亭区自然资源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 效力状态:有效
【建议提案办理总体情况】2022年度山亭区自然资源局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情况
按照山亭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要求,现将我单位相关工作办理情况报告如下。
一、总体办理情况
2022年,我单位共收到转办件22件。其中:人大代表建议9件,主办2件,协办7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政协委员提案13件,主办4件,协办9件,于9月底全部规范办理完毕。在办理过程中,先与代表进行电话沟通并提出面复请求,根据代表意愿进行面复,达到代表要求的面复率为100%;代表对我单位的办理态度和办理结果都给予了充分肯定和高度评价,满意率达到100%。
二、答复过程
我单位一直以来坚持将代表建议、委员提案办理作为听取意见、接受监督的重要渠道,作为促进自然资源工作的强大动力,作为对照工作、反省自检的一面镜子,确保办理满意率。
(一)明确分工,责任到人。由办公室具体负责建议、提案的督办参办工作,对建议、提案办理相关股室作出具体安排,对各自的职责分工进行细化,实现分工到具体股室、责任到具体人员,对承办、审核、签发、答复、反馈等各个环节都作具体规定,明确办理程序、时限、标准和要求。
(二)程序规范,确保质量。为提高建议、提案办理工作质量,我单位在完善受理、交办、催办、会办、查办、反馈等程序上,实行“定人员、定时间、定责任”管理责任制,确保了办理工作的严肃性和规范性。
(三)深入调查,讲究实效。我单位把办理建议、提案与实际工作结合起来。针对建议、提案中提出的各种问题,进行梳理和分析,通过摸情况、查原因、找对策、抓整改,形成具体回复意见,使办理工作更加科学合理。
三、加大力度,推进建议提案吸收采纳落实见效
人大代表建议吸收采纳情况:
(一)区人大第11号《关于把桑村镇纳入山亭开发区新一轮规划建设中的建议》采纳情况:
按照统筹生产、生活、生态三大空间,高标准编制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努力构建“南融、北连、东拓、西接、中提”的城市发展格局。精准对接滕州城市规划和产业发展方向,推进开发区西扩和桑村“镇改街道”,实现山滕一体协同发展。
一、关于桑村镇加快撤镇改街道步伐
目前山亭区西部桑村镇紧紧靠近滕州高铁新区,镇驻地距离山亭城区中心11公里,不能和山亭城区连城一片,桑村镇建成区面积不能整体划入中心城区的城市开发边界内,在山东省设立街道标准(征求意见稿)要求上不能实现城市融合。
我局已向枣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汇报,在编制枣庄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中,将桑村镇建成区面积以开天窗的形式,独立划入山亭区城市开发边界内,形成山亭城市建设西城区,充分对接滕州高铁新区,实现山滕一体化发展。
二、山亭实施产业西扩,桑村镇将成为山亭区产业发展的重要区域
我局已建议在编制枣庄市国土空间规划过程中,以滕州高铁为中心,在山亭区与滕州市交界的桑村镇北部,规划建设山滕智造园、山滕高端塑编园。将园区建设上升为全市发展战略,从市级层面给予新增建设用地规模(指标)上予以支持。着眼两地自身优势,突出自身特色,通过招商引资引进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新能源、食品深加工等重点产业项目进驻,推进产业协同配套、融合发展。
(二)区人大第27号《关于适当放宽项目用地指标的建议》采纳情况:
我区土地资源非常紧张,项目用地指标是由市根据各区情况进行统筹的。一方面大量已批准用地项目供应不出去,另一方面一些项目急于上报审批,却受到用地指标、耕地占补平衡指标的制约,无法上报审批。2009年以来,我区经批准的建设用地32884亩,截止目前,已供应27789.3亩,尚未供应5094.7亩。
一、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2018年6月开始,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健全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的通知》(自然资规〔2018〕1号),提出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要求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分解下达新增建设用地计划要把批而未供土地数量作为重要测算指标,逐年减少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多和处置不力地区的新增建设用地计划。实行建设用地“增存挂钩”机制,旨在调动地方积极性,倒逼各地进一步盘活利用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形成节约优先的绿色发展导向。“增存挂钩”机制每年的实施政策不同。2022年5月,自然资源部印发《关于2022年土地利用计划管理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95号),提出对未纳入重点保障的项目用地,计划指标的配置与处置存量土地挂钩。具体核算办法是:对2019年1月1日前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量的50%核算;对2019年1月1日以来批准的批而未供土地,按处置量的30%核算。截止目前,完成2009-2018年批而未供土地124.2亩,处置2019年以来批而未供土地1052.4亩。下步,我们将加大对批而未供土地处置力度,争取更多新增建设用地指标配置。向存量要增量、要效益、要空间,确保重大项目顺利落地、建设。
二、加大闲置土地处置力度。自2020年以来,通过自主改造、依法转让、限期开发、有偿收回等多种方式有效盘活利用低效用地(僵尸企业)约1080亩。由于低效用地(僵尸企业)形成原因复杂,处置难度大,存在权利主体错综不清,企业自身问题较多,以及存在抵押、联合借贷和多起司法诉讼等问题,在进行盘活时,需要同时考虑各方权利人的利益,甚至存在一定法律程序上的限制,牵扯面较广,盘活工作时间长。下一步将逐宗剖析低效原因,制定切实可行的盘活利用方案,采取一地一策,集合各方力量,抓难点、节点,着力推进充分盘活低效用地。
三、关于土地征收工作。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对土地征收作了严格规定。除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前4款类型以外,征收土地必须依法编制土地成片开发方案,经省政府批准以后方可按程序实施土地征收。你们在建议中所提经济开发区泰和路以北的150亩土地(阿纳新型材料项目)已编入《山亭区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山东省人民政府已于2021年8月9日批复(鲁政土字〔2021〕472号)。批复后,我局积极推进土地征收程序。曾于2021年8月26日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之后该项目因产业政策及资金问题再无进展。今年7月我局按山亭区人民政府安排再次启动上述地块的土地征收程序,并于2022年7月14日发布了土地征收预公告,公告十个工作日后即可进入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工作阶段。但至今该项目尚无单位或人员与我局进行对接,故该项目目前未能进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清点程序,该地块土地征收程序无法推进。
四、关于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情况。一是新立项项目必须符合增减挂钩条件。今后新实施的增减挂钩项目,必须按照国家和省有关政策规定以及美丽宜居乡村建设有关要求,依法依规、规范有序地审批和实施。二是节余指标优先用于落实留地安置政策。节余指标要预留不低于15%的比例归村集体使用和支配,产生的收益全部用于改善农民当前和长远生产生活条件。三是节余指标有偿调剂收益全部返还农村。节余指标有偿调剂到城镇使用的,其土地收益要全部返还村集体,用于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政协委员提案吸收采纳情况:
(一)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06号关于我区森林固碳潜力所产生经济效益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多年以来,历届区委、区政府倾力打造“灵山秀水、林海果园”的靓丽品牌。截至去年底,全区有林地面积发展到76万亩,森林覆盖率达到48.8%,城市绿化覆盖率达到47.6%,均位居全省前列。为充分发挥我区林业优势,提升林业发展在经济发展中的作用,经研究,我区今年为固碳挖潜共做了以下工作;1、区政府常务会议已经研究了通过生态产品交易市场和生态银行建设实施方案;并成功注册了山东自然生态资源开发运营有限公司;2、已经与山东中和碳排放服务中心签订合作协议;3、已与阿里巴巴集团达成合作意向,正在对接平台网站搭建细节工作;4、业务大厅选址工作已经确定,正在规划设计。5、目前,正在开展碳汇林造林作业设计,利用雨季造林栽植碳汇林;6、今年以来,区政府共投资200余万元,进行飞防,确保我区森林病虫害得到有效防控,保证我区生态资源保值增值。
(二)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19号关于推广新增工业项目用地“带设计方案”出让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2020年建设用地报批工作的通知》要求,山亭区“标准地”供给改革工作稳步推进。自2021年起,山亭经济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工业用地。实行“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模式。截至目前,全区按照“标准地”出让工业用地3宗,面积98.5亩。下一步继续推进“标准地”供给改革,根据已成功出让的实践经验,引导山亭经济开发区及重点区域内的工业用地全部以“标准地”方式出让。配合发改、工信、商投、环境、审批等部门推进建设项目“拿地即开工、建成即使用”。完善履约监管协议,对工业项目实施前生命周期管理等工作。
(三)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038号关于盘活行政事业资产及化解国企土地房屋历史遗留问题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2019年7月,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厅、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山东监管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快解决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的指导意见》(鲁自然资规〔2019〕3号),针对加快民营企业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提出了意见,其适用范围是2018年11月14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指出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鲁政发〔2018〕26号)印发前,因用地、建设手续不全等原因造成土地房屋产权遗留问题的民营实体经济企业。目前,国家、省、市未出台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的有关政策、规定,我局无依据制订化解国有企业和行政事业单位资产转经营性、资产土地、房屋产权历史遗留问题实施方案。
(四)区政协十届一次会议第101105号关于建设绿道体系,巩固提升山亭大公园建设成果的建议吸收采纳情况:2021年,山亭区委、区政府提出了山亭大公园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在去年大公园建设工程中,区委、区政府在推进山亭大公园建设过程中,主要做了以下工作:一是实施绿道提升工程。实施城区北外环、半马线、桑黄路、泰昌路、玉山路、李东线等道路及绿化工程,完善提升通道绿化46公里。二是投资2.1亿元,规划实施境内城河、漷河和十字河三条美丽河湖示范工程,完成沿河环库绿化59公里。重点实施龙河综合治理,沿河新建提升青龙绿道14公里,建设龙河生态湿地公园、两河岔驿站等重要节点2处,构建“林水相依、河清岸绿”的水系生态体系。今年以来,区委、区政府多方筹措资金,大力推进绿道建设工作。目前,北留路道路绿化已基本完成。在城区段,栽植了法桐、雪松、黄金槐、樱花、红梅、红叶石楠、大叶黄杨等,铺种草坪、栽植麦冬草等地被植物;非城区段,栽植法桐、雪松、黄金槐、樱花、海棠、紫薇等,栽种麦冬草、撒播宿根类花卉等地被植物。冯八线、青龙绿道西延等工程目前正在施工过程中,进一步加快我区绿道体系建设步伐,提升山亭大公园建设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