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3704060004/2022-00106
- 主题分类:公示、公告、通知
- 发布机构: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 成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11月23日
- 标 题: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申报的公告
- 效力状态:有效
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申报的公告
关于开展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申报的公告
为加快提升和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根据枣庄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中央财政补助)预算指标的通知》(枣财农整指〔2022〕39号)文件精神,现决定在山亭区范围内开展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申报,凡符合条件(详见附件)的区级及以上家庭农场示范场、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示范社均可申报。
一、申报途径
有意向的主体可于11月28日前向各镇街经管站提交申报材料(参考附件),申报材料应装订完整,加盖申报主体公章。镇街经管站经初审合格后提报区农业农村局。
二、验收方式
项目申报截止期满,区农业农村局将组织人员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审核,根据主体申报项目情况、规范化建设水平、产业带动作用等因素,实行差额评定,经局党组研究,择优确定选取补助对象,在《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的资金使用方向和额度范围内,综合确定补助方案。
三、资金拨付
补助方案经公示通过后,由区财政统一拨付资金。
四、咨询电话
山亭区农业农村局农村合作经济股:0632-8813192
五、监督举报途径
电话:0632-8811559 电子信箱:stjg8812192@163.com
山亭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1月23日
附件:《2022年度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升和培育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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