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370406/2022-19312
- 主题分类:政策规划
- 发布机构:山亭区政府办公室
- 成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 文 号:无
- 发文时间:2022年08月31日
- 标 题:【政策文件】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 效力状态:有效
【政策文件】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枣庄市促进企业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市政府有关部门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东重要指示要求,锚定“走在前、开新局”,纵深推进新旧动能转换,坚持创新核心地位,扭紧供需两端靶向发力,着眼内外循环精准疏堵,助推“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实施,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十大创新”“十强产业”“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鲁政办字〔2022〕28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制定了《“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枣庄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8月31日
(此件主动公开)
枣庄市“十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科技研发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市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增长10%,全社会研发经费投入增长20%以上;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70家;规模以上高新技术产业产值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比重提高2个百分点左右;技术合同交易额达到120亿元,全市创新综合实力不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明显增强。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
1.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加强与科技部、省科技厅沟通对接,适时召开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推进大会,全面启动示范区建设。成立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实施方案》,明确年度工作任务、目标、措施。协调争取国家、省对枣庄市建设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的政策支持。(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2.加快创新资源集聚。积极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战略,推进实施“创新引领乡村可持续发展”科技示范工程项目,突破一批“卡脖子”关键技术,打造一批科技示范工程,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有效模式。围绕示范区建设“重点行动计划”,聚焦重点产业领域,编制2022年省科技示范工程实施方案。(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3.加快推进乡村产业生态化。大力推进“双十镇”科技创新能力建设,调整农业产业结构,优化区域布局,打造特色农业产业。实施绿色发展工程,将绿色低碳领域纳入市自主创新及成果转化计划项目支持重点,发展生态农业、绿色农业、循环农业,推进投入减量化、生产清洁化、废弃物资源化、产业模式生态化。(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
(二)持续提高科技研发投入
4.强化产业关键技术攻关。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建设,组织实施20项左右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以解决产业链空白、薄弱、短板环节为重点,积极培育实施产业基础再造工程项目,支持关键产业链“链主”企业与上下游企业协同攻关。(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5.推动科技赋能产业发展。聚焦重点产业领域,探索制定《枣庄市“技术攻关+产业化应用”重大科技示范工程管理办法》,培育申报省重大科技示范工程,适时启动实施市级重大科技示范工程项目。实施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对已突破“卡脖子”技术转向产业化的优质项目进行全要素赋能。扎实推进国家级创新型产业集群试点——锂电创新型产业集群创新发展。按照“一业一策”要求,积极推动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对17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情况进行绩效评价,催生重大科研成果,解决产业发展难题。(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加快新产品推广应用。积极申报列入省级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首版次高端软件等推广目录,落实新产品保险补偿等相关政策,推动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及关键核心零部件、首批次新材料、首版次高端软件研发及推广应用。2022年新增省级首台(套)产品10项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三)强化科技平台载体赋能
7.加强高层次科技平台布局。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聚焦产业链强链补链延链,布局建设技术创新中心、企业技术中心、重点实验室、“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高层次科技创新平台。力争新建10个省级以上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8.培育科技后备力量。高标准建设山东省无机功能材料与智能制造创新创业共同体,培育建设山东省锂电产业创新创业共同体;布局建设市重点实验室、市级新型研发机构、市技术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企业技术中心,新建市级科技创新平台1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加强新型研发机构建设。落实省新型研发机构政策,推进中建材科创新技术研究院、浙大山东工研院、北理工鲁南研究院、华数智能制造研究院等省级新型研发机构建设。灵活运用新型研发机构建设模式,加快“企业+高校+科研机构+龙头企业”创新资源聚集,新建一批高层次新型研发机构。支持济南大学(枣庄)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0.促进各类园区发展。加强枣庄高新区、经济开发区建设,支持加快升级进位。巩固深化改革成果,突出产业特色化、集群化、高端化发展,把园区打造成为外贸、外资主阵地。推动开发区合作共建、联动发展,支持有条件的开发区围绕重点产业领域建设国际合作园区。加强国家和省级农业科技园区、省级农业高新技术产业示范区建设。支持建设开放式大学科技园。(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商务局)
(四)培优做强科技创新主力军
11.壮大科技型企业队伍。完善科技型企业梯次培育政策体系,打造科技型企业培育升级版,力争科技型中小企业达到700家,高新技术企业达到370家,大力培育科技领军企业。实施领航型企业培育计划,积极培育“专精特新”、单项冠军、瞪羚、独角兽等优质企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提升企业技术创新能力。聚力孵化载体建设,发挥国家级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创新主体培育作用,加快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培育,加速科技成果转化。筹建市级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推动科技创新资源共享。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研发机构争创“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市属国有企业研发投入增长10%以上,在经营业绩考核中对研发费用视同利润予以加回。(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国资委)
13.提高科技金融服务能力。引导金融资本支持中小微企业创新,落实和完善科技成果转化贷款风险补偿、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科技创新券等政策,降低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创业成本。(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枣庄银保监分局、市税务局)
(五)优化创新成果转移转化环境
14.持续推进科技体制改革。树立正确的科技成果和科技人才评价导向,加速科技成果产出和应用转化。积极推进关键技术研发“揭榜挂帅”“技术总师负责制”。研究制定《关于改革完善市级财政科研经费管理的实施意见》、修订完善《枣庄市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赋予科研人员更大经费使用自主权。深化科技成果转化综合试点单位改革,对成果转化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1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所在单位可直接聘任到高级职称岗位,享受相应待遇;技术合同年度到账额3000万元以上的科技人员,其转化收益分配比例可“一事一议”商定。(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5.畅通科技成果转化渠道。深化产学研合作,积极对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发挥鲁南科创联盟作用,持续加大与大院大所、名校名企的战略合作,鼓励更多科研成果来我市转移转化。实施产学研联合基金,鼓励创新主体与高校、科研机构协同攻关,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落地。(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6.强化开放合作。支持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与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和重点院校精准开展高层次合作,优选一批重点项目推荐进入省重点研发计划项目指南。(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统筹协调。成立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建立市委科技创新委员会牵头抓总、各成员单位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发挥枣庄市国家可持续发展议程创新示范区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专家咨询委员会作用,常态化开展重大事项决策咨询。(牵头单位:市科技局)
(二)强化政策保障。将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作为重大产业项目审批重要条件,优先支持研发投入和人力资本投入较高的项目申报重大产业项目。符合规定的科技创新工业项目可享受地价优惠政策,在确定出让底价时可按不低于所在地土地等别相对应《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标准》的70%执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注重宣传引导。全面梳理科技创新政策措施,印制《科技创新优惠政策手册》,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作用,组织科技创新政策系列宣传活动,全方位推动科技创新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人才引育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精准引育一批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吸引集聚高校毕业生实现新突破,人才发展环境更加优化。
二、主要任务
(一)加强重点人才队伍引育
1.集聚高层次领军人才。深化引进顶尖人才“一事一议”实施机制。加大泰山学者和泰山产业领军人才培育引进力度,快速增加高水平的人才“头雁”数量,壮大省级人才队伍,力争2022年新增泰山人才10人以上。(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2.实施枣庄英才倍增计划。优化实施枣庄英才集聚工程,增设产业技能类和经营管理类项目,评选新一批枣庄英才30人左右。高质量举办第三届“创业枣庄·共赢未来”高层次人才创业大赛,吸引一批优质创业项目落地枣庄。(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3.深入实施柔性引才。围绕六大先进制造业,通过柔性引进、兼职合作的方式,以青年人才为主要目标,优先引导规模以上企业瞄准自身技术难题和发展需求,对接引进国内外高端人才100人以上。强化服务管理,及时组织开展年度评估和期满绩效评估。(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国资委等)
4.开展校企联合培养技能人才。推动技工教育集团化发展,紧密对接“6+3”现代产业体系,采用“新型学徒制”“冠名班”“订单班”等模式强化校企合作,为企业量身培养急需技能人才。推进技能人才自主评价,政府培训补贴积极向开展技能人才自主评价的企业倾斜,指导各技工院校积极申报并扩大技能人才社会化评价工种范围。(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5.加大海外人才集聚力度。扩大海外引才视野,鼓励企业引进具有国际影响力的海外高端人才。积极申报国家级人才工程,做好申报发动、政策解读和材料把关、答辩辅导,实现申报数量和入选数量比2021年进一步提高。做好海外人才引进工作,2022年新引进外国专业人才不少于50人、海外留学归国人员不少于60人。(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6.重点引进锂电产业人才。坚持锂电优先,推进2022年度市委书记人才工作项目,着力打造北方锂电人才集聚高地。大力支持锂电人才申报各级人才工程,探索枣庄英才对锂电人才单独分组,举办2场锂电新能源领域创业大赛专场活动。指导企业与市内院校加强锂电人才校企定向培养、订单培训。(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能源局等)
(二)大力集聚青年人才
7.推进青年人才“圆梦计划”。高标准举办线上线下“枣庄—高校人才直通车”“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周”“青鸟计划”等引才活动10场以上,举办教育、卫生、锂电等青年人才招聘专场。实施青年人才优选计划,引进国内外重点高校本硕博毕业生100人左右。(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团市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委等)
8.推动驻枣院校毕业生留枣,专题调研“驻枣院校留枣率普遍较低”问题,制定《枣庄市支持驻枣高校毕业生留枣就业创业实施办法》,积极搭建就业双选平台,每年组织不少于4场面向驻枣院校的“枣庄—高校人才直通车”专场招聘,扩大市属国有企业在驻枣院校招聘规模,加大就业创业指导力度,鼓励重点企业与驻枣院校共建毕业生实习基地。(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教育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国资委)
(三)营造良好人才发展生态
9.发挥人才平台载体作用。2022年新增省级以上平台不少于25个。重点培育建设一批省实验室、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科技孵化器、工程研究中心、企业技术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创新研发和成果转化平台。(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0.推进科技人才分类评价。规范“人才帽子”使用,不简单以院士、博导、有人才称号专家数量、奖项获得者人数等作为用人单位评价标准。提升科技人才成果转化成效,推进技术经纪人队伍建设。完善职称评价标准,进一步扩大新职业、新产业职称评审覆盖范围。落实卫生健康领域职称制度改革具体措施。(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卫生健康委)
11.深化“揭榜挂帅”引才模式。聚焦企业迫切需要突破的关键“卡脖子”技术,运用“揭榜挂帅”机制,公开发布技术需求,征集揭榜团队开展技术攻关。按照《枣庄市科技人才项目“揭榜挂帅”实施办法(暂行)》,持续推进科技人才项目“揭榜挂帅”工作,发布第二批“揭榜挂帅”榜单项目不少于20个。(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2.营造人才工作良好氛围。加强人才政策宣传解读,印制“一图读懂枣庄人才政策”宣传册,运营“人才枣庄”微信公众号,开展组织部长送人才政策进企业活动。结合市委人才工作会议精神贯彻落实,将7—9月份定为全市人才活动季,举办人才招聘、论坛交流、工程评选等各类活动60场左右。(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13.优化人才服务。进一步完善高层次人才服务事项办理机制,保障人才政策落实到位。继续提高“枣庄惠才卡”含金量,会同主管部门加强宣传,提高各行业单位对“枣庄惠才卡”的知晓度。管好用好现有人才公寓,2022年新建改建人才住房不少于1000套。(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协同推进机制。发挥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协调作用,建立市委组织部牵头抓总、各有关部门单位高效协同的工作机制,研究、协调解决任务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困难。各有关部门单位每季度向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任务推进情况,及时反馈推进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重要事项。(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资源保障。各有关部门单位要安排精干力量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加大资源保障力度。加大财政人才资金投入,及时拨付人才工作专项经费。完善有关优惠政策,引导社会组织、企业加大投入。(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三)加强宣传推广。及时总结行动计划实施过程中的经验做法,加强复制推广。打造“人才来枣更有为”工作品牌,加强对人才引育成效和人才典型的宣传。(牵头单位: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营商环境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枣庄市营商环境创新提升行动工作方案》已于2022年5月7日以枣政字〔2022〕14号文件印发实施。
数字变革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2022年数字经济核心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左右,信息技术产业营收突破50亿元;累计建成1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20%;建成并开通5G基站0.57万个;机关办公基本实现“网上办、掌上办”,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9%以上、可全程网办率达到97%以上。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治理方式数字变革
1.增强机关运行效能。全面推广使用“山东通”平台,全面支撑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拓展“一人一号”,实现行政事业人员全覆盖,各级党政机关非涉密自建系统与“山东通”应接尽接,实现全市一个平台办公。升级全市政务协同办公平台,实现公文、督查事项全流程网上办理,推动各级党政机关会议“无纸化”。在机关党建、组织人事、财务管理、机关事务、档案管理等综合办公领域,建设全市一体化业务信息系统。加快各级各部门推进核心业务数字化,按照最小颗粒度原则,对机关业务事项全面梳理,推动实现事项、流程、数据规范化和标准化,70%以上核心业务具备信息化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市直机关工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档案馆)
2.增强政务服务效能。升级市、区(市)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强化桌面端、移动端、窗口端、自助端等多渠道事项、服务和数据同源建设,提升线上线下融合服务能力。推动高质量“一网通办”,深化“双全双百”工程,推进事项标准化、流程标准化,推动相关高频事项向统一业务中台迁移运行,实现统一收件、统一办理、统一评价。迭代优化“爱山东”枣庄分厅移动政务服务平台服务能力,各级部门已建移动政务服务平台及服务应用(含小程序、服务号)全部整合至“爱山东”枣庄分厅移动政务服务平台运行,打造移动政务服务“总平台”,原有服务渠道逐步关停。开展“无证明城市”建设专项行动,健全完善全市一体化电子证照证明服务体系,群众和企业经常使用的前100项证照证明基本实现电子化,其中使用频率最高的前50项电子证照证明在政务服务和社会生活场景中全面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局)
3.增强监管执法效能。强化行政执法线上监督,完善全市行政处罚与行政强制权力网络运行系统,实现对执法过程和效能的线上监督。加快“智慧生态黄河”建设,形成黄河流域枣庄段生态治理“一张图”。依托省“互联网+监管”系统,加快实现安全生产风险智能识别和自动预警。优化市“双随机、一公开”平台功能,提升对市场主体的精准监管能力。深化“金安工程”,全面监测金融市场、舆情信息,分级预警智能研判,及时推送金融风险信息。(责任单位: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大数据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应急局)
4.增强宏观决策效能。健全大数据辅助决策机制,建成“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优化“灯塔—党建在线”网络平台,建设纪检监察监督平台,提升全市领导干部信息管理系统。深化财政大数据应用,加快推进“互联网+统计”,创新及推广数字化审计方式。(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委组织部)
(二)推进生产方式数字变革
5.加力突破“工业互联网”。深入开展“云行齐鲁工赋山东”行动。依托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纺织服装、锂电等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企业自建或与“双跨”平台合作共建等方式,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加快“5G+工业互联网”建设应用,聚焦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具有较好信息化基础、转型升级需求迫切的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开展工业互联网园区培育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6.加快产业数字赋能。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创新示范企业。新建设认证22个智慧农业基地、2个智能牧场。研究出台推动数字贸易创新发展实施意见,加快建设智能仓储系统和智能物流体系,开展市级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7.加速数字产业发展。强化企业创新主体地位,依托骨干企业、特色优势企业,培育6家以上省级技术创新项目、大数据发展创新实验室、“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等新型研发机构。开展数字经济园区培育行动,筛选优势突出的市级数字经济园区,优先推荐参与省级数字经济园区评选。围绕集成电路、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等重点领域,推动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快速发展,力争信息技术制造业实现营业收入突破33亿元,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营业收入突破39亿元。做大做强一批智能传感器设计、制造、封测和系统集成龙头骨干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推进生活方式数字变革
8.提速建设新型智慧城市。围绕“优政、惠民、兴业、强基”,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医保、文旅、体育、养老、救助、出行等方面,建立完善细分领域市级地方标准,推动加快市级地方标准建设。聚焦增强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加大惠民基础设施建设和成熟场景推广力度。2022年全部建成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城市大脑”。打造“枣医保”经办服务品牌,在全市范围内启动经办服务品牌创建提升和推进地方标准建设工作,统一全市医保经办服务指南,持续推进经办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和智慧化。深入实施“医银合作”,积极延伸医保服务触角。依托镇(街道)、定点医药机构、村(社区)等设立工作站1400个,构建起智慧智能、标准规范、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贯通、运行高效的“1+N”经办服务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体育局、市医保局)
9.全面打造智慧社区。推动市、区(市)统建部署智慧社区管理平台,加快智慧安防小区、绿色智慧住区、数字家庭建设,2022年推动一批智慧社区配套智能公共设施。在文化教育、养老服务、创业服务、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党建特色等方面,推动新建1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20%。推进省、市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推动千兆光网、5G网络和物联网向有需求的农村地区延伸,行政村5G网络通达率达到40%以上,农村家庭基本具备百兆以上接入能力。(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委网信办、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10.优化智慧教育服务。推动“上学一件事”服务场景集成办理,全面实现义务教育入学信息精准推送,入学报名实现“掌上办”。以“枣庄智慧教育云平台”为引领,推动智慧教育评测和信息化领导力提升,在试点学校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大数据支撑的“智慧课堂”、精准教学系统;创建不少于2个示范区。推动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共建共享,成体系建设完整的适合本地的优质教育教学数字资源库;2022年全市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9%。(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1.优化智慧医疗服务。积极推进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户口登记、医保参保、社保卡申领、生育保险报销等“出生一件事”服务场景集成办理。加快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全面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积极推广电子健康卡在预约挂号、就诊、检验检查、支付、取药、取报告等就医服务全流程应用,大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推动互联网医院建设,提供在线问诊、网上配药等服务,三级综合医院全部实现检验结果线上查询。提升基层智慧中医药建设水平,逐步实现“智慧共享中药房”建设全覆盖。深化医保信息平台便民服务应用,建设“互联网+医保”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医保电子凭证激活,丰富医保电子凭证应用场景,推进医保移动支付落地应用。12月底前积极推进实现二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医保电子凭证就医服务和支付等全流程应用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医保局)
12.优化智慧养老服务。创新“互联网+养老”等智慧养老模式,提供智慧化、个性化、多样化、便利化养老服务。支持发展智慧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汇聚线上线下资源,精准对接需求和供给,为老年人提供“菜单式”就近便捷养老服务,逐步形成线上线下相结合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加强医养结合信息化建设,提高医养结合机构的智慧化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13.优化智慧出行服务。打造跨方式、跨区域全程电子化客运服务体系。构建交通基础设施和运输装备感知体系,加快城市交通信号灯、电子标识等智能升级,应用绿波带、交通诱导屏等智能管控方式,提升通行效率。整合城市停车资源,开发智慧停车应用,实现资源统筹利用和信息精准推送,建设“全城一个停车场”。(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市管理局)
(四)强化数字变革基础支撑
14.实施数字政府强基工程。推动“全市一朵云2.0”建设,全面提升云服务层级。推动全市政务网络“一网多平面”升级,加快构建全域覆盖、多业务融合的统一政务网络。加强公共视频监控资源统筹管理,开展视慧融合大脑工程。优化升级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全面建成覆盖全市各级、各部门“1+6+N”的全市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完善全市数据资源体系,推动政务服务、社会治理等高频需求数据“即产生、即汇聚”,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数据实现按需汇聚。加强安全防护能力建设,建立全市政务领域网络安全态势感知体系,建成政务云密码服务支撑平台体系。(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网信办、市公安局)
15.提升“双千兆”网络覆盖能力。实施5G和固定网络“双千兆”工程,2022年全市新建并开通5G基站0.22万个,10G—PON及以上端口数超过1.5万个。(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16.实施数据中心增量提质行动。2022年打造2个以上省级新型大中型数据中心、1个以上省级新型边缘数据中心。推动数据中心绿色低碳发展,鼓励使用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提升数据中心绿色电能使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17.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全面推进物联网终端部署和应用场景打造,打造一批NB—IoT(窄带物联网)百万级连接规模应用场景。加快视频终端智能化改造,2022年,前端感知设备智能化占比不低于50%,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覆盖率及联网率均达85%。加快物联网IPv6改造,2022年获得IPv6地址的固定终端占比力争超过5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
18.推进融合基础设施升级。加快建设天空地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完善部署雨量、水位、流量等智能检测设施,全面提升全市小型水库雨水工情自动监测水平。优化完善电网智能化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电网智能巡检技术应用,实现500千伏及以上输电通道可视化和220千伏及以上线路无人巡检作业全覆盖。2022年,新建一批智能网联公共充电桩。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推动油气管道智能化试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能源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数字枣庄暨智慧城市建设专项小组统筹推进数字变革创新工作,各区(市)、市直各部门建立“一把手”牵头的工作推进机制。市大数据局充分发挥专项小组办公室作用,完善督导检查、评估评价等工作机制,督促落实专项小组工作部署和决定事项,以工程化方式推动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加强宣传培训。组织大数据创新应用宣传月活动,提高全社会知晓度和参与度,营造全民主动参与、共建共享数字强市建设的良好氛围。加强数字化培训,推动全民数字素养与技能提升,强化大数据人才队伍支撑。(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网信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塑强保障体系。完善数字枣庄建设标准体系,配合省大数据局做好电子印章、公共视频资源管理领域立法相关工作。建立健全重大决策事项专家咨询机制。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将数字强市建设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统筹各级相关专项资金做好经费保障。(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
产业生态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实施“链长制”,聚焦“全链条”薄弱环节和“卡脖子”关键技术精准发力,推动上下游产业、大中小企业紧密协作、融通发展,全力打造“6+3”现代产业体系,持续提升产业基础能力,增强产业链供应链稳定性和竞争力。
二、主要任务
(一)构建更加完整的产业链
1.实施产业链集群发展突破工程。健全完善“链长+链主+联盟”工作机制,聚焦资源优先供给、要素优先配置、政策优先保障,纵深推进工业经济提升工程,积极构建上下游贯通、全链条协同的现代产业生态,加快形成“2121”产业雁阵,力争全年高端装备产业营业收入达到280亿元,高端化工产业营业收入突破500亿元,新材料产业营业收入达到450亿元,新能源产业营业收入突破230亿元,新医药产业营业收入达到100亿元,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营业收入突破100亿元。(责任单位: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2.谋划实施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项目。依托产业链共同体优势,统筹“链主”企业、行业协会等资源,市和区(市)一体化联动策划,深化全生命周期管理服务、重大项目联席会议等机制,形成“竣工一批、开工一批、储备一批、谋划一批”的推进格局。积极发挥枣庄优势,鼓励企业承担产业基础再造和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项目,争取省级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3.开展产业链招商专项行动。紧盯建链补链延链强链实际需求,及时更新产业链图谱,用好重大会展活动、“选择山东”云平台、山东省投资合作热力图等作用,大力实施产业链招商,积极采用“云推介”“云洽谈”“云签约”等方法,招引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关联度高、牵引带动强的优质项目。完善重大外资项目跟踪推进机制,推动在谈项目早签约、签约项目早落地、落地项目早到资。落实书记市长项目工程,由书记和市长亲自联系、亲自推动,争取一批重点外资项目落地。积极参加第三届跨国公司领导人青岛峰会、第三届儒商大会等重大招商活动。锚定“招大引外、招新引高”目标定位,积极引进一批世界500强企业和行业领军企业重大项目。落实总部经济有关奖励政策,吸引总部经济中心落户枣庄。(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4.支持领航型企业发展。实施十大龙头企业培育行动,用好市重点产业头部企业“特别档案”,动态调整“双30”重点工业企业名单,常态化开展纾困解难惠企行动。支持领航型企业加强研发、品牌、供应链等核心能力建设,联合上下游企业加强技术、产品、市场等交流合作,增强行业集聚效应,实现协同融通发展。通过引进、新建、改造、重组、整合等方式,积极培育一批规模大技术高、具备较强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号召力、对产业链集成能力和带动作用强的领航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5.实施“专精特新”企业培育工程。深入落实“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实施方案,通过加大政策扶持、智能改造、融资服务、创新创业、人才引进等工作措施,加快培育更多“专精特新”企业,锻造建链补链延链强链的“撒手锏”。做好新一批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推荐申报工作,推动现有2家重点“小巨人”企业全面达到考核目标,新培育省级“专精特新”企业20家以上、国家级“小巨人”企业3家以上,省级以上单项冠军企业5家以上、瞪羚企业8家以上。(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二)做强更加自主的创新链
6.开展关键技术攻关行动。聚焦建链补链延链强链重大需求,深化“揭榜挂帅”制改革,积极推荐申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产业攻关项目、省级重大科技项目、省级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参与省关键技术攻坚突破。分产业链举办产学研对接活动,组织产业链上下游企业与省内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精准对接,促进更多创新成果在我市转化。(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
7.建强创新平台载体。实施十大创新平台提能行动,高效运行鲁南科创联盟,扎实推进济南大学枣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创平台建设,深度构建重点实验室、技术创新中心、产业创新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制造业创新中心等创新载体体系。落实首台套、首版次、首批次政策体系,引导企业用好增值税留抵退税、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政策,持续扩大创新投入,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0%以上,新增省、市级工业企业“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30家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8.推进全链条改造升级。深入实施“工业技改焕新”行动,动态抓好68个列入省企业技改导向目录项目的入库管理和推进实施,推动产业链全方位、全角度、全链条改造升级。充实调整市级智能化技改服务商联盟,常态化召开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改大会,搭建智能化技改服务商和企业交流合作平台。举办工业企业智能化技改大赛,评选10家智能化技改标杆示范企业。大力推进数字化赋能,重点打造6个智能工厂、4个数字化车间、2个典型应用场景,提升产业链数字化水平,通过新技术新应用延长、拓宽、挖深产业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实施企业家素质提升行动。加强对优秀企业家的宣传力度,弘扬企业家精神。常态化分产业链组织企业家沙龙暨“链上企业家”座谈会活动,组织“链上企业家”观摩活动,搭建企业家沟通交流平台。加强企业家培训,着力提升企业家创新发展、决策管理、资本运作、市场开拓和国际竞争能力。实行青年企业家培养“导师制”,建立“青年企业家培育中心”,全面提升青年企业家能力和素质。(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工商联、市国资委)
10.打造高技能人才队伍。推进职业教育集团化发展,培育一批卓越工程师、齐鲁工匠和高技能人才。争取培育认定省级公共实训基地2家以上,组织参加省级技能比赛,大力培养满足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的高技能人才。(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总工会)
(三)打造更加稳定的供应链
11.加快产业备份系统建设。落实断链断供替代行动,引导企业形成必要的产业备份系统。鼓励企业在一般性库存基础上,适当调高关键产品的储备力度,应对各类不确定事件带来的供应短缺风险。(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2.开展国产产品替代应用行动。支持整机企业根据市场实际需求,推动国产化替代。对已经取得研发突破、具备生产能力、处在市场推广期的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等产品,通过政府采购、保险补偿、示范推广等手段,推动优先使用、加快推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3.提升产业“双循环”能力。抢抓与日韩交流合作长效机制,深化与RCEP成员国企业间产业对接。组织参加重大经贸、重大展会活动,参与“好品山东”品牌打造,深层次嵌入全省全国全球产业链供应链。聚焦“6+3”现代产业,参加“山东与世界500强连线”重点产业合作专场活动,推进境内外产业常态化对接、紧密型嵌套。深入落实“山东制造网行天下·拓展年”行动,用足用好“流量券”,引导企业借助专业平台开展“云采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市场监管局)
(四)培育更加协同的产业集群
14.开展重点企业卡位入链行动。落实《重点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2022年工作方案》,健全政府指导、平台承办、双向互动机制,积极参与链主企业行、标杆企业行、产业集群行、高校院所行、融资机构行等专项活动,组织产业链专题对接活动3场以上,推动100家以上“专精特新”企业与链主企业对接合作,全市“专精特新”企业参与率超过50%,更好实现融链固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15.优化公共服务平台体系。积极培育支撑产业链、产业集群高质量发展的公共服务机构,支持机构牵头组织开展项目策划、成果转化、供需对接、人才招引等活动。积极培育省级工业互联网园区,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标识解析二级节点项目建设,力争2022年新建设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设备上云上平台企业累计达到60家,兑现落实有关奖补政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16.实施产业集群培优培强工程。落实产业集群培优培强工程,按照区域相邻、优势突出、组织有力等原则,加快推动产业链群规模化发展,重点在数字化转型、科技研发、人才引育、市场开拓等方面为集群内企业进行精准服务,积极培育省级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和省级特色产业集群。(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7.优化提升产业园区。每个开发区规划1—2个产业,推动建设智慧园区,培育“双招双引”特色园区、外贸新业态特色园区、国际合作特色园区。积极对接山东沿黄开发区发展联盟和山东沿海开发区发展联盟,深化在产业、项目、人才、技术等领域的交流合作。积极融入上合示范区国家商品博览中心及能源、原材料大宗商品平台,扩大易货贸易规模,积极招引培育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链长制”工作机制。深入实施“链长制”,完善产业链议事协调机制,统筹推进产业链优化提升各项工作。产业链“链长”定期召开协调会议,调度产业链相关进展情况、协调解决相关问题,研究确定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单位: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强化部门联动机制。切实加强跨部门深度对接和资源整合,促进产业链、创新链、人才链有效对接,根据产业链锻长板补短板需要,梳理技术攻关、人才引育、要素保障等任务清单,压实工作责任,形成推进合力。(责任单位: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科技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三)强化精准服务机制。进一步畅通企业诉求反映渠道,加大对中小企业纾困帮扶力度,深化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畅通企业融资渠道,实行重点产业链金融辅导员机制,推动符合条件的龙头骨干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通过上市、发债、并购重组等方式,拓宽直接融资渠道。(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
要素保障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着力破除阻碍要素科学自主有序流动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市场化交易、差异化配置、内生性挖潜等方面加大创新力度,做到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相结合、破解制约和健全机制相结合,促进要素保障能力及全要素生产率加快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创新能耗指标保障
1.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控制范围。以202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为基数,“十四五”期间每年较上一年新增的可再生能源电力消费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考核。生产烯烃、芳烃、化肥、农药、醇类等产品过程中的原料用能,不纳入能耗双控考核。(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
2.鼓励大力发展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对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建成投用后形成的能源增量全部留给所在区(市)。留给区(市)的新能源能耗指标增量,除国家和省、市级布局建设的重大项目外,应全部用于非“两高”项目建设。(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统计局、市发展改革委)
3.用好省分配“十四五”能耗指标增量。对于省分配我市“十四五”能耗指标增量,统筹用于“十四五”期间非“两高”项目建设。制订《山东省分配枣庄市“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管理使用规定》,用好山东省分配我市“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合理用能。(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4.争取省能耗指标支持重大项目建设。支持重点企业积极申请2022年省级收储能耗指标,解决重大项目能耗煤耗制约难题。对于促进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的重大“两高”项目,能耗替代筹措暂时确有困难的,积极争取省“过桥”指标予以支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5.优化能耗双控考核方式。落实山东省“十四五”各市节能目标责任评价实施方案,按照“强度优先、总量为辅”的思路,对评价内容、评价程序、评价频次等进行优化完善。(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二)创新土地保障
6.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规划服务保障。结合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强化对交通、能源、水利等各专项规划的引领和衔接。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批复前,对省重大项目、省重点项目以及市、区(市)新旧动能转换“十强”产业项目、民生工程、乡村振兴、基础设施等项目,继续做好“两规”(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镇〉总体规划)一致性处理,为项目落地提供规划支持。(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7.积极争取国家用地支持。用好省级以上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和农村村民建房新增用地由国家配置用地指标的政策,争取更多支持。用好国家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交易政策,适度购买跨省指标补充我市新增用地。(牵头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8.加大存量土地盘活挖潜力度。积极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完成省下达任务,增加“增存挂钩”核补指标数量。(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深入推进用地制度改革。在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等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新增工业用地,鼓励各地积极探索创新标准地出让形式,并向其他投资项目延伸推广。进一步深化“多评合一、多测合一”改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三)创新资金保障
10.强化重点项目建设融资保障。对照我市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清单,逐一开展“咨询—对接—培育”全链条融资服务,持续优化金融服务机制,确保对接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1.强化小微企业发展融资保障。落实好普惠小微贷款支持工具,从2022年起到2023年6月底,对符合条件的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支持。加大再贷款再贴现支持力度,引导金融机构增加小微企业优惠利率贷款投放。(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12.优化金融辅导和管家服务。将小微、涉农、科创、制造业、“专精特新”等更多市场主体纳入金融辅导范围,稳步扩大金融管家试点范围。(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3.推动更多企业挂牌上市。推动创新型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企业在北交所上市,成长型创新创业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上市,传统产业领域优质成熟企业借助沪深主板、港交所等实现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枣庄银保监分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4.大力发展绿色金融。配合建立山东省碳金融重点项目库,利用好碳减排支持工具和支持煤炭清洁高效利用专项再贷款两项政策工具,定期向金融机构推送符合两项政策工具支持范围的项目。推广碳排放权、用能权等抵质押贷款业务。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绿色债券,用于碳中和、碳达峰领域。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或柔性团队。(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枣庄银保监分局)
(四)创新环境容量保障
15.统筹使用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严格落实“四上四压”要求,将腾出的污染物总量指标优先用于支持2022年省级重点项目建设。实行污染物总量指标市域内平衡,指导区(市)充分挖掘污染减排潜力,统筹市域内的污染物总量替代指标,保障重点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6.实行污染物削减量预支。按照先立后破的原则,新建改扩建项目所需的污染物总量指标,可从“十四五”期间拟替代关停的现有企业、设施或治理项目形成的污染物削减量中预支,污染物减排方案应于新项目投产前全部完成。(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7.鼓励排污单位实施污染物减排措施。采取减排措施并发挥减排效益的排污单位,形成的可替代总量指标可优先用于本单位新建项目。(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18.最大限度减少现场执法。将符合条件的省级重点项目和环保管理水平先进、吸纳就业能力强的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实行“无事不扰”,减少现场执法检查。企业问题整改核实通过企业服务端线上办理,问题整改审核时间由1个月压减至3天以内,2022年非现场执法数量较2021年提高10%以上。(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五)创新数据要素保障
19.强化数据资源平台支撑。推动建设一体化大数据平台区(市)级数据节点,争取省级试点建设,促进数据跨级跨域共享应用。(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相关数源部门)
20.推进公共数据深度利用。开展“数源”“数治”“数用”行动,共享应用省级人口、法人单位、空间地理、电子证照等基础数据库以及各类专题数据资源库、主题数据资源库。加快推进供水、供气、供热等公共数据汇聚治理,完善公共数据资源体系。(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相关数源部门)
21.加快推动数据要素市场化配置。依托全省统一的数据交易平台,按照省级要求开展数据产品登记工作。(牵头单位:市大数据局,责任单位:相关数源部门)
民生改善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的原则,突出抓好基础性、普惠性、兜底性民生保障,深入实施重点群体保障、居民就业增收、教育均衡发展、群众就医服务、城镇生活品质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改善、群众文体活动丰富、政务环境优化等重点领域民生事项,扎实办好重点民生实事,确保全市民生支出占比77%左右,让人民群众有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主要任务
(一)重点群体保障提升行动
1.改革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建立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动态调整机制,2022年将城乡低保对象、特困人员、机构养育和社会散居孤儿(含事实无人抚养儿童)、重点困境儿童、困难和重度残疾人等九类困难群众救助标准再提高10%。加大全市社会救助综合管理信息平台推广应用力度,建设低收入人口数据库,加强对低收入人口的动态监测和常态化帮扶,实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积极发展“物质+服务”社会救助。(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乡村振兴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医保局)
2.推进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精准扩面。深入实施全民参保计划,重点解决“参保未缴费”“应保未保”“参保不充分”等问题,努力推动新增参保人数达到2万人。(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3.落实快递行业从业人员参保政策。推进用工灵活、流动性大的基层快递网点优先参加工伤保险政策,优化参保登记、缴费核定等程序,强化部门数据交换共享,推进业务“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邮政管理局)
4.拓展提升养老服务。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计划,改造建设敬老院4处,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800张,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配建达标率100%。开展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争取省级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奖励资金。(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5.建设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2022年全市建设“如康家园”残疾人综合服务平台31个以上,创新探索“企业按比例就业+如康家园集中就业”、志愿助残、服务标准化等多元支撑体系,完善长效运行机制。(牵头单位:市残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6.提高退役军人待遇水平。提高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待遇标准,确保待遇落实到位。调整全市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一次性经济补助标准,由每服役1年补助4500元上调至5000元。(牵头单位:市退役军人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优化提升妇女儿童服务。启动实施健康儿童提升计划,新生儿遗传代谢疾病筛查率超过99%,新生儿听力筛查率超过98%。实现新筛、产筛费用线上直接减免。为适龄妇女提供“两癌”检查服务,实施农村低收入妇女“两癌”救助,探索开展低收入适龄妇女“两癌”保险试点。实施“家家幸福安康工程”“省级妇女儿童家园提质增效工程”“幸福护航”婚姻家庭辅导等服务行动。改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妇联、市残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8.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建设。将学校(含幼儿园)、养老机构食堂后厨视频信息以网站专区(页)、扫码、APP等形式接入市场监管部门信息系统,切实提升“一老一小”食品安全监管水平。(牵头单位:市市场监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
(二)居民就业增收提升行动
9.强化城乡公益性岗位扩容提质。创设城乡公益性岗位1.54万个左右,其中乡村公益性岗位1.3万个左右,主要安置脱贫享受政策人口(含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农村低收入人口、农村残疾人、农村大龄人员等群体;城镇公益性岗位0.24万个左右,主要安置城镇零就业家庭人员、城镇大龄失业人员等群体。(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10.着力促进重点人群就业。深化实施“创业齐鲁·乐业山东”行动,研究制定促进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创业等“一揽子”政策,切实稳就业保就业,确保2022年实现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联系服务率保持在95%以上、就业比例达到90%以上。(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1.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拓宽创业担保贷款担保基金补充渠道,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按照担保基金放大5至10倍的规模提供担保服务。市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符合条件的创业担保贷款给予全额报销。引导金融机构运用创业担保贷款和商业性创业贷款“1+1”组合放贷等模式,满足创业群体合理融资需求。开展“齐心鲁力·助商惠民”支持个体工商户发展专项行动。(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人民银行)
12.优化企业工资收入分配。稳慎调整最低工资标准。适时发布企业工资指导线,促进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牵头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单位:市总工会、市工商联)
(三)教育均衡发展提升行动
13.扩增城乡义务教育资源。扎实推进乡村教育振兴先行区建设,深化实施教育强镇筑基行动和强校扩优行动,加强公益优质中小学教育资源供给。新建改扩建中小学20所,遴选12个教育强镇筑基试点镇。(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发展改革委、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4.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应开尽开,全面保障学生需求。多渠道强化经费保障,完善教职工激励措施,确保课后服务稳步运行。拓展课后服务资源支撑渠道,探索引入社会第三方补充服务资源,丰富提升服务内容。(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15.推动学前教育公益普惠发展。实施城镇公办幼儿园扩容工程、农村幼儿园提升工程、普惠性民办幼儿园扶持工程,新建改扩建幼儿园20所。全面推广市级游戏活动实验区(园)实践经验,强化幼小科学衔接,建立保教质量评估机制,推进残疾幼儿融合教育。制定落实全市幼儿园办园行为基本规范,健全学前教育监管体系,加强源头、过程、安全监管。(牵头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委编办、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6.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加大对我市高职院校争创“双高计划”高职院校的支持,争取1所院校入选高职院校“双高计划”、1—2个专业入选山东省职业院校高水平专业群建设项目,打造1—2所高水平中职学校,加快省市共建国家职业教育创新发展高地。(责任单位:市教育局,责任单位:市残联、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四)群众就医服务提升行动
17.提升医疗卫生机构服务能力。支持市中医医院积极建设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加快推进市中医医院二期项目建设。加强公共卫生服务能力建设,提高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水平,支持市胸科医院改扩建,提升我市疾病应急处置能力。(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8.优化居民医疗健康服务。落实老年人就医便利措施,二级以上综合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老年病专业)的比例达到75%以上。加快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全面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大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三级综合医院全部实现检验结果线上查询,全面推开“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9.完善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将低保边缘家庭成员、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对象等困难群体纳入医疗救助范围。建立支出型困难人口依申请救助机制,将因病导致家庭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患者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适当提高个人年度救助限额。(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乡村振兴局)
20.健全门诊共济保障机制。全面建立职工和居民普通门诊统筹制度,门诊医疗费用政策范围内报销比例达到50%以上,逐步规范全市门诊慢特病基本病种和认定标准。开展门诊慢特病跨市联网结算,2022年实现恶性肿瘤门诊放化疗、尿毒症透析、器官移植术后抗排异、高血压、糖尿病5种门诊慢特病相关治疗费用跨省联网结算。(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1.创新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完善长期护理保险失能等级评估标准,落实省长期护理保险服务管理规范标准,探索建立城乡居民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2.深化医保支付方式改革。深入推进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DRG)付费改革,2022年DRG支付方式基本覆盖二级以上综合公立医疗机构,DRG付费覆盖率不低于50%。(牵头单位:市医保局,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城镇生活条件提升行动
23.切实改善群众住房条件。全年开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4.1万户、棚户区改造2102套、发放租赁补贴599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4.大力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整县制推进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完成山亭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完成全市107.9公里雨污合流管网改造任务。巩固城市黑臭水体治理成效,保持“动态清零”。评估城市污水处理厂处理效果和出水水质,制定落实改造提升计划,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达到准IV类标准。(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
25.深入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全链条”体系建设,2022年年底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至少有1个镇(街)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模范片区。(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26.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积极组织发展较好的城市智慧商圈申报全省城市商圈智慧化改造提升试点,推动一批具有较强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传统商圈智慧化发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六)农村人居环境提升行动
27.提速“四好农村路”建设。新建改扩建农村公路38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582公里,改造完成存量危桥20座,实施村道三级及以上安保工程10公里。(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8.推进“快递进村”巩固提升。提升村级快递服务站标准,创建600个“5星级”村级快递服务站,助推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将镇村两级寄递物流基础设施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打通农特产品上行、工业品进村下乡的最初“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29.加快农村清洁取暖改造。进一步扩大覆盖范围,全年完成农村地区清洁取暖改造10万户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生态环境局、市能源局)
30.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全年新增完成50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3处农村黑臭水体深度治理任务。(牵头单位: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31.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突出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全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100户以上。(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乡村振兴局)
32.推进农村供水提质。扩大农村规模化供水覆盖范围,加强村内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配备净化消毒设施设备,加强水质检测监测,切实提升农村自来水普及率、供水保证率和水质达标率。(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三、推进措施
(一)完善组织协调机制。市财政局牵头负责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实施,市有关部门、单位按职责分工协同推进,形成工作合力。(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二)完善民生实事长效机制。聚焦解决人民群众最急最忧最盼问题,滚动实施“20项惠民实事”,集中力量推进一批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民生项目。(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完善政策落实机制。建立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工作台账,细化明确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措施、完成时限等,加强跟踪调度和督导检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加强民生政策宣传解读,及时主动回应群众关切。(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委宣传部)
(四)完善投入保障机制。持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重点保障民生改善创新行动计划落实。加大对财力薄弱地区的资金支持,增强基层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的保障能力。鼓励支持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多元化,吸引社会资金和管理机构参与民生社会事业。强化资金绩效管理,加强预算执行监控,最大限度发挥资金效益。(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风险防控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统筹发展和安全,强化底线思维,以政治安全为根本,坚决守好粮食、能源、金融、产业链供应链、安全生产、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社会稳定、意识形态、疫情防控等“一排底线”,前移关口、保持警惕,注重抓住主要矛盾和矛盾的主要方面,有效防范和化解各类风险隐患。
二、主要任务
(一)全力保障经济运行安全
1.健全经济安全风险防控机制。加强经济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建设,强化定期会商、风险评估、危机管控等制度落实,建立风险防控工作台账,督促科技、金融、贸易、粮食、能源、就业、房地产等领域完善风险防控应急预案,不断提高风险防控能力。(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经济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成员单位)
2.强化经济运行调度调节。探索重要指标定期监测报告制度,分行业、分区域细化打开分析,对指标数据多维度对比,找准问题症结,及时提出针对性、时效性强的建议和举措。加强预期管理,动态发布重大政策解读、重大事项推进、重大工程进展等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传递积极信号,提振市场信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强化政策落实落地。实时跟踪国家宏观政策取向,持续抓好省“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任务分解、宣传解读、跟踪服务和督导落实,及时解决政策落地中的难点堵点,确保各项政策直通基层、直达企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二)全力保障粮食安全
4.稳定粮食产量。稳定粮食播种面积,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落实耕地地力保护补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等政策,确保粮食播种面积稳定在426万亩以上。推进良种繁种基地建设,培育1—2家育繁推一体化企业。(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5.抓好粮食收储和应急保障。统筹抓好市场化收购和政策性收购,全年购进粮食200万吨以上。优化地方储备区域布局和品种结构,完成1.1万吨市级储备粮轮换任务,督促各区(市)保持市场供应量15天以上的成品粮油储备。积极推进64个应急供应网点改造提升,增强应急供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全力保障能源安全
6.强化电力运行调度保障。制定迎峰度夏(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提升应急处置能力。配合建设并用好全省煤电机组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电煤库存、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等情况实时掌握,强化电力生产运行调度分析。全面开展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智能巡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枣庄供电公司)
7.稳定电力供应。合理布局建设大容量煤电机组及高效背压机组,确保田陈2×35万千瓦机组尽快投运,力争全市2022年年底煤电装机控制在468万千瓦左右。(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8.保障煤炭供应安全。稳定市内煤炭产量,在确保安全前提下,煤炭产量稳定在1050万吨左右。加快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枣庄境内所有煤矿的最低储煤能力不得低于7天日均产能,均为市级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日常储煤量达到7.8万吨,煤炭供应紧张时期力争达21万吨。支持配合山东能源集团在我市建设年周转量千万吨级的枣矿综合物流园一期等大型储煤基地,企地携手再造一个绿色“地上煤城”。(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
9.保障油气供应安全。协同推进山东管网南干线枣庄支线建设,加快推动枣庄市天然气供应“双气源”保障。加快储备能力建设,完成政府3天储气能力500万立方米,城燃企业5%储气能力2370万立方米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
(四)全力守住金融安全
10.深入推进“金安工程”建设。依托“金安工程”金融风险防控监测大数据平台,加强对重点企业流动性、互联网金融、非法集资等重点领域风险的监测预警。按月调度重点风险企业风险化解进展,按照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实施债务重组、破产重整、司法和解等处置措施。保持对非法集资严打高压态势。继续做好P2P网络借贷风险专项整治。(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
11.加大不良贷款处置力度。协调推动各银行驻枣分支机构加强对上级银行汇报沟通,争取对枣庄不良资产处置的政策和资源倾斜。指导法人银行机构加大拨备提取力度,将经营利润和留存收益优先用于化解不良贷款。指导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加强对金融机构核销出表后不良资产处置的帮扶和盘活。确保全年全市不良贷款率保持在较低水平。(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枣庄银保监分局,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12.强化高风险机构风险化解工作力度。制定“一行一策”化解方案,压实金融机构处置主体责任,加强资本补充和不良贷款处置。(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枣庄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全力保障产业链供应链安全
13.保障供应链畅通安全。聚焦对外依赖程度高的核心零部件、重要原材料、高端装备等领域,引导企业加大储备力度。支持企业编制备份企业目录,积极开拓供给来源,寻求替代渠道,做好产业链备份。支持整机企业有计划、有步骤地推动国产化替代。(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14.强化产业链发展安全。聚焦“6+3”现代产业体系,继续高位实施“链长制”,健全完善“链长+链主+联盟”工作推进机制,推动资源优先供给、要素优先配置、政策优先保障,积极构建上下游贯通、全链条协同的现代产业生态,加快形成“2121”产业雁阵。聚焦基础核心领域,攻克一批关键技术、申请一批发明专利、开发一批新产品、形成一批新标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市卫生健康委、市大数据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科技局)
(六)全力提高安全生产水平
15.创新监测预警手段。畅通重大安全隐患和事故信息直报渠道,增强事故信息获取能力;建设监测预警中心、综合监测预警系统,实现风险早发现、早预警、早处置;建设完善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工贸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和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体系;加强风险研判和防控,做好规律性风险和突发事件预警信息的分析和发布工作。建立安全“熔断机制”,做好大风、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应急处置工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6.强化重点领域安全整治。2022年年底非煤地下矿山实现通风系统在线监测,主排水泵地面远程自动控制。每半年组织专家对重大灾害威胁煤矿矿井进行“会诊”,严格落实管控措施;加快推进煤矿智能化建设,年底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的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65%以上。狠抓危化品生产储存、交通运输、废弃处置、化工园区四个环节安全风险排查,扎实开展危化品安全风险集中治理。制定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工作方案,明确老旧管道和设施底数,建立更新改造台账,2022年年底完成城市老化燃气管道更新49.24公里。深入推进“两路两车”专项整治,加强国省道、县乡道平交路口、穿村过镇、临水临崖等隐患路段排查治理。(牵头单位: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
17.严格监管执法。深入开展驻点监督,优化专项督导。强化有奖举报、警示教育和监督问责。持续开展安全生产诊断、安全培训。创新执法模式,严厉打击非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加快智慧工地、智慧园区、智慧矿山建设,提升本质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8.加快应急准备和救援能力建设。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面提升应急实战能力;建强用好专业救援队伍;健全物资保障体系,推进省、市、区(市)、镇(街)四级应急物资资源共享共用,提高应急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
(七)全力保护生态环境安全
19.组织开展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抓好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三大环节,突出重大时间节点和重要时期环境风险防控,组织全市生态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保障生态环境安全。(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推进环境应急管理。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指挥“一张图”,加强环境应急物资装备能力建设,依托行业重点企业建立环境应急物资储备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1.提升生态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建设完善智慧环保平台,提升大数据综合分析能力,实现环境状况综合研判、环境污染问题追因溯源、环境风险预测预警,助力提升生态环境智慧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八)全力保障食品药品安全
22.强化食品安全风险防控。深入推进省级食品安全市县创建活动,80%以上的区(市)持续保持省级以上食品安全县(市)创建水平。开展食品安全“守底线、查隐患、保安全”专项行动,建立风险隐患处置清单,年底全市“两超一非”企业彻底整改到位。加大全环节抽检监测,监督抽检不合格产品核查处置率达到100%。(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
23.强化药品安全风险防控。加强药品经营、使用质量监管,加大药品抽检力度,提升不良反应监测水平。压实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实施主体责任清单制和公开承诺制,落实医疗机构药品质量管理责任;推动上市销售重点品种药品、疫苗和三类医疗器械可追溯;开展药品质量安全信用分级分类管理,落实有奖举报制度,推动社会共治。(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卫生健康委)
(九)全力维护社会安全稳定
24.推进重大决策风险评估工作创新发展。制定出台关于开展新形势下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实施细则、第三方机构和专家库管理办法,推动风险评估工作规范化、高质量发展,最大限度从源头防范化解社会矛盾风险。(责任单位:市委政法委)
(十)全力提升疫情防控处置能力
25.调整优化防控方案。加强对国内外疫情形势的研判,坚持“人、物、环境”同防,因时因势及时调整常态化防控方案,为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制度保障。科学精准快速高效处置新冠肺炎本土疫情,做到早、小、严、实,科学精准,不断巩固疫情防控成果。(责任单位: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6.推动多点触发预警扩面提质。实施全员核酸检测、涉疫重点人员管理和新冠疫苗接种信息系统升级改造,加强健康码和疫情防控信息平台支撑和安全保障。全面推广使用传染病症状监测预警系统,优化系统性能,各级医疗机构、学校托幼机构和养老机构等重点场所覆盖率达90%以上,症候群预警漏报率低于1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卫生健康委、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公安局)
27.强化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按照国家、省部署安排,适时扩大基础免疫和加强免疫接种人群范围,稳妥有序推进新冠病毒疫苗序贯接种,筑牢疫情防控免疫防线。(牵头单位: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委宣传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医保局、市市场监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压实工作责任。充分发挥各部门牵头抓总作用,强化工作统筹,明确具体措施,压实工作责任,推进本行业安全风险有效防控。建立完善各领域跨部门跨区域工作协调机制,加大风险会商研判,构建安全防控齐抓共管格局。(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二)夯实防控保障。进一步优化全市一体化综合指挥平台,健全应急处突工作体系,完善各领域应急预案,确保各类风险隐患能够及时发现、及时应对、及时消除,不断提升本职安全防控水平。(责任单位:各部门单位)
文化宣传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历史文化、红色文化、运河文化、工业文化等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创新稳步推进,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繁荣发展,举办各类文化惠民活动1000场以上,文化产业新业态营业收入明显提升,“运河明珠·匠心枣庄”文化品牌持续擦亮,文化创造力、传播影响力、宣传引导力不断增强,以文塑城、以文铸魂、以文惠民取得显著成效,文化强市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二、主要任务
(一)积极助力文明交流互鉴新高地建设
1.加强党的创新理论宣传阐释。深入学习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认识“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深刻认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实现了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新的飞跃。聚焦“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战略,持续推动“调研枣庄”专项课题研究,大力开展应用性、对策性研究,推出一批有深度的研究成果。开展“中国梦·新时代·新征程”百姓宣讲活动、“理论政策进万家”活动,广泛开展分众化对象化互动化理论宣传宣讲,做强基层宣讲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社科联)
2.加强枣庄特色文化研究。以弘扬墨子文化“创新精神”和鲁班文化“工匠精神”为龙头,统筹推进奚仲、北辛、中兴、石榴等地域文化研究阐发,推动国家和省研究课题项目的实施,每年推出一批重要成果。实施墨家文化整理研究出版项目,续编大型文献《墨子大全》,编辑出版《墨子集释》《墨子传》等著作。(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党史研究院、市社科联,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3.扩大墨子鲁班学术论坛影响力。着眼打造世界文明交流互鉴高端平台,坚持大手笔、大气魄、大格局,更大范围邀请全世界有志于墨子鲁班文化研究的专家学者与会,不断提升国际墨子鲁班学术研讨会层次水平和品牌价值。高标准办好墨子鲁班文化节,加强墨子纪念馆、鲁班纪念馆、墨砚馆等基地建设,丰富展示展览,增加文化体验。搭建“墨子云”,打造全球最大、功能资料最全的墨子文化交流大数据平台。联合山东大学、中国墨子学会,实施“墨学青年学者”计划,面向海内外引进一批墨学研究高端人才。(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委外办、市社科联、市教育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二)深度融入文化活态传承新模式打造
4.倡树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推动建立“自律助人、孝老爱亲、服务利他、节俭绿色、共建共享”新时代美德健康生活方式。实施文明创建工程,完善文明创建动态管理办法,加强“文明枣庄”手机客户端推广使用。开展乡村移风易俗专项行动,倡导婚、丧、寿、节等新时代礼仪。拓展新时代文明实践,开展“五为”志愿服务,建立褒扬鼓励和关怀帮扶先进典型长效机制,擦亮新时代“厚道枣庄人”新名片。(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文明委各成员单位)
5.打造“匠心枣庄”文创品牌。大力弘扬工匠精神,振兴中华传统工艺,实施“山东手造·匠心枣庄”十项行动,培育10—15个知名手造品牌。举办文化创意产品设计大赛,加快建立集研发、展示、体验、销售于一体的产业链条,提升打造“匠心枣庄”文创产业集群,塑造“枣庄设计”“枣庄智造”品牌形象。(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文旅集团)
6.加强文艺精品创作展示。完善重大主题文艺创作策划推动机制,建立重点文艺作品项目库,组织好第四届“榴花文艺奖”评选工作,实施重点作品项目化运作,全力冲刺全国“五个一工程”和省“文艺精品工程”。广泛开展小剧小戏小品剧本创作和“群众演群众看”活动。借助省文艺资源共享服务平台、网络视听节目共享平台,推送优秀文艺作品进行多方位、多渠道宣传展示,打响枣艺特色品牌。(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联、市文化和旅游局、枣庄广播电视台)
7.加快推进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建设。科学编制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枣庄段)总体规划,支持台儿庄、峄城、薛城、滕州打造大运河文化带重要节点、大运河文化综合展示区,努力将大运河枣庄段打造成为历史文化彰显、公共设施健全、自然风景优美、独具韵味的文化长廊,成为山东运河文化展示“第一窗口”和沿运独有世界知名旅游度假休闲区。积极融入“两河”文化旅游廊道建设,实施重点项目建设突破行动,推动建设大运河国家文化公园民宿集、大运河文旅融合服务区、大理峪石榴融创园等一批特色示范项目,形成文化沉浸式旅游新业态。(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8.加强文物保护展示利用。推进科技化保护、数字化呈现、大众化展示,抓好大运河遗产保护利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古城古镇古村落古街区保护利用等文物保护利用“十大工程”贯彻落实。推进岗上遗址和北辛遗址保护与展示工程、中兴煤矿公司旧址修缮保护及展示利用项目,推动鲁中南文物保护考古研究中心建设,做好鲁南革命文物连片修缮,深化文物安全“天网工程”。深入实施“一县一馆建设工程”,争取到2022年年底全市博物馆数量达到25家。(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大力推进文旅融合发展新路径探索
9.打造文旅融合品牌。坚持以文塑旅、以旅彰文,增强文化旅游发展新动能,积极争创“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市”和“国家文化旅游消费试点市”,支持台儿庄古城打造国内乃至世界一流的古城品牌和旅游目的地,推动冠世榴园、红荷湿地提档升级。举办第六届枣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开发提升一批“快旅慢游”精品线路,着力建设台儿庄古运流芳“文慢城”、滕州微湖泛舟“水慢城”、薛城绿道环翠“林慢城”、山亭五彩公园“花慢城”、市中诗意桃源“山慢城”、峄城榴光溢彩“田慢城”。(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10.培育发展“文旅+康养”等新业态产品体系。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大力推进“文化+”“旅游+”,推动文旅产业与农业、工业、教育、科技、交通、体育、医养健康等跨界融合,培育主题鲜明、布局合理的文旅康养新业态。发挥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台儿庄古城文化产业园等重点园区和基地集聚作用,组织实施关于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加快发展文旅康养、手造产业、创意设计、动漫影视、网络视听、演艺娱乐、赛事会展、研学文旅等八大重点领域。(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11.实施“数字文化”工程。推进落实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对接国家文化大数据体系建设。制定推动文化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措施,培育一批新型文化企业、文化业态、文化消费模式。加快博物馆、图书馆、文化馆等公共服务体系数字化创新步伐,通过“掌上枣博”“数字图书馆数据库”“数字文化平台”等网络云平台程序,不断提升数字化产品与服务的质量。(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和旅游局)
(四)切实加快宣传舆论引导新格局构建
12.创新宣传引导机制。细化落实“1234567”工作法,制定全市新闻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实施方案,完善“报、台、网、微、端”矩阵传播机制。建设全市宣传舆论引导统一指挥工作机制,认真落实重要热点敏感舆情三级响应。持续办好“市民热线”“曝光台”等舆论监督栏目。紧扣全市中心大局工作,加强新闻发布工作策划,加大权威信息发布力度。(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枣庄日报社、枣庄广播电视台)
13.壮大全媒传播声音。围绕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这一主线,以“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引下”为通栏,统一开设“迎接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专栏,做好“奋进新征程·建功新时代”“非凡十年”重大主题宣传。深入宣传省、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持续办好“走在前、开新局”“奋力推动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全面提升”“做到两统筹·夺取双胜利”等重要专题专栏的宣传。继续拓宽与中央级、省级主流媒体、重点商业平台合作力度,讲好讲活枣庄高质量发展故事。突出国际友好城市,实施“感知枣庄”“视听枣庄”“走读枣庄”等外宣项目。(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委外办、枣庄日报社、枣庄广播电视台)
14.构建全媒体传播体系。以市级媒体一体化改革列入全省试点为契机,推动市级媒体加快在机构、人员、内容等方面的整合,建设旗舰型新型主流媒体,积极构建“报、台、网、微、端、头条、抖音”等全媒体传播体系。加强区(市)融媒体中心总服务台功能建设,推动区(市)融媒体中心大力提升服务力和综合传播力。(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委编办、枣庄日报社、市财政局、枣庄广播电视台)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统筹协调。各级各部门要切实担起责任,加强谋划策划,抓好落实落地。党委宣传部门要强化统筹协调,推动形成党委统一领导、各方面协同配合、有关部门各负其责、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二)强化政策保障。完善支持政策,在财政投入、金融支持、税收优惠、土地利用、人才建设等方面加大倾斜力度。创新财政金融支持,采取以奖代补等方式,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参与文化项目建设。加强宣传文化领域法规制度建设,深化文娱领域乱象、网络乱象等专项整治,营造良好文化环境。(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强化督导落实。把“文化宣传创新”工作纳入年度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纳入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专项检查,与全市宣传文化系统思想能力作风“双放双提”活动相结合,加强精准督查,清单化、项目化推进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责任单位:市委宣传部)
推进落实创新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聚焦市委“重点工作提升年”工作要求,按照工作项目化、项目清单化、清单责任化要求,建立全链条闭环式推进落实体系,督促各级各部门求真务实、狠抓落实、创新突破,坚定不移推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奋力开拓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市建设新局面。
二、主要任务
(一)健全“四进”机制
1.突出统筹联动。市委办公室牵头成立市“四进”工作协调服务办公室,以检视规范提升为目标,以协调服务保障为重点,全面加强“四进”工作与省、市、区(市)党政督查、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疫情防控等重点工作任务的协调联动。明确专人作为工作总联络员,统筹负责省“四进”工作队在我市开展工作的沟通协调,确保“四进”工作任务有序推进。(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
2.做好服务保障。建立联席会议制度,结合“四进”工作任务和时间节点,不定期召集成员单位交流工作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四进”工作队在所在地开展检查,由党委办公室负责落实授权,确保进得去门、见得到人、看得到材料。按照省工作要求,选派精干人员参与省“四进”工作队工作,确保人事相适、人岗相适,提升工作能力。(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
3.加强联系沟通。提请分管“四进”督导检查相关领域的市级领导与派出的工作组进行分线联系,将服务“四进”工作与带头落实联系帮包制度相结合,深入一线开展工作,动态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将配合开展“四进”工作作为强化对上沟通汇报的重要途径,结合重点工作任务全面对标树标追标,高质高效开展工作,努力营造创先争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4.强化跟踪督办。“四进”工作队承接的重点工作、重点任务,各级督查机构要重点关注并定期调度报告进展情况,结合本级重点工作适时组织开展专项督查。对“四进”工作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省“四进”办反馈的问题,相关主责部门要及时靠上跟踪督办。年末组织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综合督查时,视情将配合“四进”工作协调服务保障、反馈问题整改情况纳入督查范畴。(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各相关责任单位)
5.抓实问题整改。把发现问题、解决问题作为补齐短板、推动工作的重要手段。加强对问题整改的组织领导和协调推进,及时调度并汇总反馈整改情况。各级各部门要严格时限要求,倒排时序进度,挂图作战、压茬推进,能立即整改的,要立行立改、绝不拖延;能提前完成的,要能快则快、全力推进;需要长期坚持的,要建章立制、久久为功,确保按时保质完成各项整改任务。(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有关部门单位)
(二)健全督查机制
6.突出督查重点。全面梳理省委省政府“1+3”重点工作、市委常委会2022年工作要点、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报告和《政府工作报告》等确定的年度重点任务,选取重点事项纳入节点考核,逐一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完成时限,按月调度,一体推进。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双十镇”建设、优化营商环境等工作,开展重点任务专项督办。定期调度“四大支撑”“六大提升工程”“十二大指挥部”等进展情况、存在问题和推进计划,视情组织专项督查。(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
7.凝聚督查合力。实行重大督查活动市、区(市)两级和部门督查力量统筹调配,扩大联合督查、异地交叉督查范围,更高频次开展“两办”联合督查、更高频次协同业务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畅通党政督查与纪检监察、巡察、审计、考核、媒体协调联动渠道,加快推进力量统筹、信息共享、结果互认。持续深入开展思想能力作风建设四个方面、八条工作线专项督导,多渠道整合信息、发现问题,督促整改、推动落实。(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宣传部、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
8.完善亮屏监督。围绕“工业强市、产业兴市”三年攻坚行动产业链培育、“双十镇”建设考核结果以及省市重点项目建设、实际使用外资、新开工招商引资项目、惠民实事任务落实等情况,持续做好季度调度亮屏公开。对可量化的亮屏事项,一律实施“红黄蓝”管理,实行位次排名及变化情况“双亮牌”,先进者蓝牌激励,后进者黄牌提醒、红牌警告,努力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9.统筹督检考调。制定枣庄市2022年市级督查检查统筹实施方案,对内容相似、时间相近的督查检查事项,一律采取联合组团方式开展。上级部门开展的督查检查事项,不得要求下级层层配套开展。探索分类分级督查检查,对落实情况好的地方单位在一定时期内实行“免督查”,对落实情况差的实行“挂牌督查”。(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
10.坚持督帮并举。充分发挥综合协调职能,对调查研究、督查检查、考核考评、监督执纪、巡察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舆论监督等工作中发现的不落实难落实问题,构建多部门联合研判、合力解决工作机制。对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基层自身无法解决的事项,由监督单位牵头协调推进落实。(牵头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委政研室、市委巡察办、市审计局、市统计局、市政府决策研究中心)
(三)健全考核机制
11.优化指标体系。制定出台2022年度市对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机关高质量发展综合绩效考核办法。综合考虑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机关差异性,对区(市)、枣庄高新区继续实行分组差异化考核,对市直单位重新调整分组,通过设置差异化指标、目标、权重,既考核总体总量、贡献程度,又注重发展变化、结构优化和改善幅度。(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2.规范考核事项。出台统筹规范全市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未经市委常委会会议审议批准,市级议事协调机构和市直部门单位严禁自行提出设立新的考核事项或将某项工作纳入有关考核。严格规范市直部门单位系统内“工作排名”“工作评比”,不得变相异化为考核。(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3.用好考核结果。制定出台市对区(市)、枣庄高新区和市直机关考核等次与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公务员考核等次挂钩办法,建立差异化激励、“一票肯优”“负面清单”机制,加强对考核结果的综合运用,指标完成情况作为单位、个人差异化考核及评先树优、绩效奖励的重要依据。(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
14.开展职能运行监管。组织各部门制定年度职责任务清单。制定印发市级机关职能运行全周期管理助力“工业强市、产业兴市”提升行动实施方案、考核标准及实施细则。对“六大提升工程”各专班办公室及责任单位,开展全链条专项监管,为重点工作提升提供动力活力;以“十大创新”为切入点,推动市直部门单位争创枣庄履职创新亮点;深化“评作为、评履职、评服务”,综合运用进驻随访、数据监测、部门互评、信息共享等多种方式,全面评估落实“六大提升工程”“十大创新”履行职责情况,及时发现堵点阻点,全面剖析深层次原因,研究提出解决对策措施,促进部门更好履职尽责。(责任单位:市委编办)
(四)健全监督问责机制
15.加强纪检监察监督。建立重大决策部署“一台账、两清单、双责任、双问责”监督机制,发挥纪检监察机关专责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工作责任单位特别是“一把手”履职尽责情况的日常监督。(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
16.强化巡察监督。制定新一届市委巡察工作规划。组织开展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巡察。完善重点工作市、区(市)巡察一体谋划、一体部署、一体推进机制,形成上下联动工作格局。(责任单位:市委巡察办)
17.强化审计监督。推进2022年度审计项目计划实施,开展新增政府专项债券管理和政府债务风险防控审计调查,实施12个部门单位市管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2021年度市级预算执行审计发现问题整改督查,出台《枣庄市审计整改约谈办法(试行)》,做好审计监督“后半篇文章”。抓好审计成果的开发利用,为党委政府决策提供参考。(责任单位:市审计局)
18.深化容错纠错工作。构建“1+4+N”体系,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容错纠错工作的规定(试行)》,在此基础上,聚焦全市改革攻坚任务,选取行政审批服务、经济责任审计、市场监督管理、国企改革创新4个重点领域,督促出台实施《容错纠错专项办法》,同时鼓励有条件的市直部门单位探索制定“个性化”容错纠错细则。(责任单位:市纪委监委机关、市委组织部)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协作配合。定期召开“推进落实创新”重点任务协调推进会,听取推进落实情况,研究解决难点问题,部署下步重点任务。加强部门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切实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政府办公室)
(二)强化督导考核。加强对重点工作任务和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的督导推进,灵活采取常规督导与专项督导、线上督导与线下督导、调研督导与测评督导相结合的方式,综合运用排名通报、实地督查、公开亮屏等形式,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责任再压实、措施再强化、工作再提升。将思想能力作风建设督导纳入市直机关绩效考核范畴,切实发挥“指挥棒”作用,推动各项工作走深走实。(责任单位:市委办公室、市委组织部、市政府办公室)
(三)强化宣传引导。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推进落实,综合运用内宣外宣、线上线下各种形式,常态化开展宣传报道。在主要媒体设置“做到两统筹、夺取双胜利”“奋力推动三年攻坚突破行动全面提升”等专题专栏,组织举行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主动发布权威信息、公布落实进展,公开回应社会关切,积极引导社会舆论。创新开展舆论监督,做好《市民热线》《曝光台》等媒体栏目选题策划,督促各级各部门单位狠抓落实。(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枣庄日报社、枣庄广播电视台)
枣庄市“十大扩需求”2022年行动计划基础设施“七网”2022年行动计划
一、综合立体交通网
(一)工作目标
围绕打造“内通外联”的鲁南综合交通运输枢纽发展目标和“十四五”时期综合交通运输“125”工程,进一步夯实公路网络基础,加快完善轨道交通网络,充分发挥水运网络优势,积极扩展航空网络服务,完善综合交通运输枢纽体系,全市综合交通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完成投资60亿元以上。
(二)主要任务
1.夯实公路网络基础
(1)高速公路。2022年建成滨台高速台儿庄马兰屯至鲁苏界段,年底高速公路通车里程突破285公里。全面开工建设临沂至滕州高速,积极推进台儿庄连接线高速前期工作。(责任单位:枣庄市高铁高速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履行属地责任,下同)
(2)普通国省道。加快推进S318郯兰线峄城区仙人洞至薛城区店韩路段改建工程;开工建设S103济枣线山亭区凫城至市中区曾店段新改建工程;开展S322枣欢线市中区齐村至薛城区陶庄段等项目前期研究工作。加强公路养护,2022年完成G104京岚线枣庄境内段中修工程,G518日定线、S241临徐线、S321枣梁线、S322枣欢线等次差路段养护工程;持续推进安防工程建设,2022年完成G518日定线和S322枣欢线公铁并行路段改造提升工程、韩庄运河大桥和万年闸大桥桥梁防船舶碰撞提升工程。加快实施店韩路快速通道工程,2022年全线贯通。(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农村公路。持续推进“交通强国试点四好农村路建设试点市”和“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试点市”创建工作;加快“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工程建设,2022年完成农村公路路网延伸通达工程17公里、路网改造提升工程363公里、路面状况改善工程580公里、村道安防工程10公里,改造农村公路危旧桥梁20座。(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完善铁路交通网络
(4)高速(城际)铁路。按照省里统一部署,积极配合推进济南至枣庄铁路相关工作。(责任单位:枣庄市高铁高速项目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5)铁路专用线。加快推进枣庄八一热电铁路专用线用地批复,争取2022年开工;持续推进枣庄市长河港业有限公司铁路专用线施工图设计、审批以及征地拆迁工作,2022年开工建设。(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3.发挥水运网络优势
(6)持续推进京杭运河枣庄段Ⅱ级航道整治工程、薛城港区薛城作业区通用泊位工程等在建项目,推进《枣庄港总体规划》修订工作,统筹推进枣庄市港口一体化进程。(责任单位:港口建设及运河航道整治指挥部成员单位)
4.扩展航空网络服务
(7)加快推进枣庄机场总体规划报批,开展机场新建工程总体规划、初步设计及概算报审、施工图设计审查、相关招投标等前期工作,确保9月底前开工建设,2024年底建成投用。完善枣庄机场集疏运体系,加快推进机场道路及临时设施建设。持续推进滕州滨湖通用机场前期工作。(责任单位:枣庄机场及店韩路快速通道工程建设指挥部成员单位)
(三)推进措施
1.强化组织协调。建立健全行动计划实施协调推进机制,细化规划任务分工,明确市、区(市)、镇(街)政府及相关部门责任,交通运输、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生态环境、财政、住房城乡建设等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加强沟通协调、共同决策、统筹推进。充分发挥各项目专班作用,定期召开专题推进会议,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实施,确保计划按期完成。(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2.强化资金保障。建立多元化的投融资体制机制,强化发展资金保障。加大政府财政资金支持力度,协调政府专项债券、一般债券使用,加大交通发展投入。积极应对普通国省道管理机制改革,各区(市)进一步增加公路养护资金投入,积极争取奖补资金。拓展交通发展投资渠道,积极探索交通基础设施沿线土地综合开发、PPP、F+EPC等多种筹融资方式。(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3.强化用地保障。强化对上沟通,争取枣庄市重大项目列入国家和省级发展规划,确保项目用地如期落实。各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项目建设单位加强协作,确保重点项目征地拆迁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加强与国土空间规划的统筹协调,做好交通基础设施布局与“三区三线”的协调衔接,加强耕地占补平衡保障,统筹交通设施用地等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合理优化存量、控制增量。(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现代物流网
(一)工作目标
加快完善现代物流网络,以物流枢纽为节点、以综合交通网络为支撑、以多式联运高效衔接为基础的物流运行体系进一步健全,多式联运货运量增速超过10%。积极培育“物流+”新模式新业态,促进产业链供应链一体化协同融合发展。培育“超千万件”快递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典型项目,争创国家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
(二)主要任务
1.网络设施强基畅通
(1)推进物流枢纽提质扩容。依托国内物流大通道向外延伸,对接济南、临沂、徐州物流枢纽,推进我市陆向辐射型重要物流支点建设。积极推进京杭大运河港口物流资源整合提升,打造“一港四区”内河辐射型物流节点。支持企业充分利用欧亚班列扩大贸易,拓展国际物流渠道。实施铁路进港入园和联运换装设施升级改造工程,建设具有多式联运示范作用和公共服务属性的综合货运枢纽,实施物流项目30个。(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枣庄海关)
(2)构建双向开放物流网。横向以鲁南通道为主线,以滕州、山亭、市中为重要物流节点,依托鲁南经济圈物流网,高效对接中西部重要战略支点,积极融入国家陆桥物流大通道。纵向以京沪通道为主线,协同京杭大运河内河水运主通道,以滕州、薛城、峄城、台儿庄为重要物流节点,高效对接京津冀、长三角,积极融入国家京沪物流大通道。打通我市东西互济、双向开放物流大通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3)健全城乡物流网络体系。深入开展城乡高效配送,引导连锁零售企业、电商企业等加快向农村地区下沉渠道和服务。加快区(市)快递园区、镇(街)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站建设,健全区(市)、镇(街)、村三级寄递物流配送体系。加强县域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争取省级现代流通强县(市、区),培育壮大流通主体,加快流通模式创新发展,重点推进一批农产品物流、城市配送等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
2.交通物流优化提升
(4)进一步提升货运服务效能。加快发展商品汽车运输、冷链物流等铁路物流,提升普速铁路网连通度,推进长河港业铁路专用线“进港入园”。高水平规划建设航空货运设施,加快推进枣庄机场项目。完善提升内河航道,推进我市京杭运河提升整治工程,拓展我市内陆无水港物流功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5)深入开展多式联运示范。扎实推进多式联运“一单制”改革试点工作,大力推广甩挂运输、冷链运输、网络货运、内河集装箱等运输组织方式。加快陆海空一体化多式联运中心建设,引导物流园区整合铁路专用线、专业化仓储、多式联运转运、区域分拨配送等物流设施及通关、保税等配套设施。(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发展改革委、枣庄海关)
3.重点领域补短促融
(6)优化农产品流通网络。深入实施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工程,坚持“强节点、建链条、优网络”,打通农产品流通“大动脉”,完善产区“最初一公里”初加工设施设备,畅通农产品流通“微循环”,以滕州、市中等城市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干线冷链物流为重点,支持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7)推动电商物流创新发展。以直播电商、“云逛街”等新模式新业态为突破口,打造枣庄特色“网红”商品。推动跨境物流发展,引进跨境电商龙头企业,培育本土行业垂直电商平台和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在人才培育、市场开拓、服务体系建设等方面给予资金支持。推进二手车出口试点城市建设,扩大二手车出口。积极争创综合保税区,加快公用型保税仓库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枣庄海关)
(8)促进快递物流协同发展。深入实施快递“进村”工程,打通城乡大动脉,畅通乡村微循环,推动中央企业、省属国有企业、地方龙头企业联合快递物流企业、商贸流通企业,参与建设县域快递物流配送中心和快递物流信息平台,加快推动辐射县域的区(市)快递物流园区建设运营、镇级快递共配中心建成投产、村级快递服务站规范提升,争取2022年实现快递物流园区“一县一园”规划建设,50%的镇建成镇级寄递物流共配中心,打造一批5星级村级快递服务示范站,管好用好2879处快递配送站(点)。畅通农产品上行寄递服务渠道,建设一批国家级快递服务现代农业单类产品外销“超千万件”示范项目。加快推进快递与制造业深度融合,聚焦“十强”优势产业集群和“双十镇”乡村振兴特色产业,培育一批“超千万件”快递与先进制造业深度融合发展典型项目。促进快递园区与电商园区融合提升,畅通电商线上销售和线下快递渠道,争创国家农村电商快递协同发展示范区。(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供销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补齐冷链物流短板。全链条布局建设“集散基地+集配中心+采供网点”三级节点冷链物流网络体系。全市重点提升建设2个以上冷库容量超过10万立方米的冷链物流集散基地,3个冷库容量超过5万立方米的冷链物流集配中心,一批满足农产品上下行需求的采供网点。重点推进滕州市农副产品物流中心、滕州市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物流项目、台儿庄大运河智慧冷链物流中心项目等项目建设,各区(市)至少建成1处综合性冷链物流中心,深入实施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险设施工程,推动山亭果品、峄城石榴等特色农产品冷链物流中心建设,在物流集散中心空白区启动项目谋划、招引和建设工作,依托“双十镇”规划建设一批镇级产地冷链集配中心,基本建立布局合理、产需衔接、运行高效、保障有力的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基础设施网络。(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市供销社、市发展改革委)
4.支撑体系提质增效
(10)实施物流数字赋能。开展流通领域全行业数字化改造,推出一批数字化应用场景,培育认定一批数字化改造重点企业,符合条件的按照工业技改政策给予支持。推动货运物流数字化发展,鼓励网络平台道路货运、车货匹配、智能航运等“互联网+货运物流”新模式发展,积极拓展北斗卫星定位系统在物流运输方面的应用。完善集智能运输、动态优化、自动分拣、智能云仓、智慧配送等于一体的智慧快递物流体系,建设一批5G智慧快递物流园区。开展交通强国智慧港口试点,传统码头智能化改造和智慧港口信息化建设工程。(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
(11)加大物流标准化推广应用。开展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试点示范,推广应用标准化车辆、标准化托盘、标准化周转箱,提高运输装备的现代化、标准化水平,提高物流周转箱循环共用的应用比例,逐步建立生产—仓储—中转—消费之间的循环使用体系。(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12)积极发展绿色物流。持续开展城市绿色货运配送示范工程,完善城市货运配送基础设施,推广应用新能源物流车辆,优化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城区新能源货车达到1200辆以上,新能源货车充电桩达到400桩以上,“7+17+100”枢纽节点体系完全建成。(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
(13)大力培育现代物流企业。积极参与省“151现代物流企业培育工程”,引进和培育全球性物流企业、国家级大型物流企业、专业化中小物流企业。培育并争取省认定国家大型物流企业、专业化中小物流企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实施。强化协调联动,建立完善工作推进机制,加大政策支持力度,确保行动计划落到实处。各区(市)、枣庄高新区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措施。市发展改革委加强组织协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督促检查和跟踪分析,重大问题及时向市委市政府报告。(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2.加快项目推进。切实将项目建设作为推进行动计划落实的重要抓手,加强现代物流重点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储备库和动态调整机制。加快推进项目规划选址、用地预审、环境评价、节能审查、立项审批等前期工作,为项目实施创造良好条件,力争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已开工项目加快建设进度,及时协调解决困难问题,确保项目尽早投产达效。(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3.加大要素支持。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强化土地、能耗、污染物排放总量替代指标等要素保障服务,推动项目尽快落地。探索新型物流用地供应保障模式,支持交通运输枢纽综合立体开发和骨干通道沿线土地物流功能开发,充分利用碎片化闲置低效土地开展物流服务。积极支持利用工业企业旧厂房、仓库和存量土地资源建设物流设施或者提供物流服务,涉及原划拨土地使用权转让或者租赁的,按规定办理土地有偿使用手续。将现代物流项目纳入生态环境重大项目服务清单,鼓励物流企业采用新能源货车或国五及以上柴油货车运输。(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
4.拓宽融资渠道。加强财政资金引导作用,对现代物流重点项目建设给予积极支持。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上,向符合条件的重点项目倾斜。鼓励金融机构为现代物流重点项目提供金融支持,通过信贷投放、债券投资等多种方式有效撬动更多社会资本投向现代物流基础设施领域。(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人民银行、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三、能源保障网
(一)工作目标
到2022年年底,电力总装机达到785万千瓦左右,其中,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270万千瓦以上,预计全年发电量222亿千瓦时。全年市内煤矿煤炭产量稳定在1050万吨左右,天然气供应量稳定在5亿立方米左右。
(二)主要任务
1.加快枣庄市清洁能源“一基地一示范”建设
(1)鲁西南采煤沉陷区“光伏+”基地。以滕州市采煤沉陷区为重点,抓好集中式光伏产业加快发展,加快滕州滨湖(金坡)汇流站建设,推动我市13处市场化集中式光伏项目加快建设。(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枣庄供电公司)
(2)整区(市)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示范。抓住我市全市域纳入国家整县屋顶分布式光伏开发试点的有利时机,加快《关于推进整区(市)屋顶分布式光伏发电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枣庄市分布式光伏建设规范(试行)》实施,全面推行“政府+企业”合作模式,支持各类市场主体参与整区(市)分布式光伏开发,积极争取配电网升级改造专项资金,全力保障试点区(市)分布式光伏的安全可靠接入,充分发挥分布式光伏在保障电力供应中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枣庄供电公司)
2.增强电力供应链
(3)加快煤电机组更新改造。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完成王晁煤电2#、丰源通达6#机组共6万千瓦供热改造工作。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原则,采用“上大压小”“上新压旧”“上高压低”方式,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燃煤机组,推进富源2×35万千瓦机组项目投产运营,成功将八一热电拟建第二台35万千瓦机组项目纳入《山东省电力发展“十四五”规划》,关停退出小煤电机组13万千瓦以上,煤电装机控制在469万千瓦左右。完成年度投资2亿元。(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枣庄供电公司)
(4)启动燃气机组示范工程。加快推进山东丰源分布式燃机项目建设,一期装机规模20万千瓦,完成年度投资约4亿元。(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枣庄供电公司)
(5)增强电网支撑能力。完善电力主干网架,增强电网支撑能力。完善电力高压网架,建成110千伏板桥、燕山、巨山输变电工程,开工建设220千伏金坡、莲青扩建,启动220千伏长鱼、满庄,110千伏府前、汇泉前期工作。完成年度投资约2.1亿元。(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枣庄供电公司)
(6)推进先进储能技术规模化应用。依托我市被列为全省5个储能示范基地之一的政策优势,发挥华电滕州101MW/202MWh储能调峰电站项目已建成并网示范引领作用,加快台儿庄台阳100MW/200MWh、山亭中广核400MW/800MWh、滕州国核投300MW/600MWh等集中式储能示范项目尽快投产运行。积极探索新型电力系统下源、网、荷、储协同发展新模式,大力推进“光储充”一体化停车场建设,着力推动集中式光伏发电配套储能项目建设,探索利用废弃矿井井下空间开展压缩空气储能。(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枣庄供电公司)
(7)加快抽水蓄能电站建设。配合做好庄里1000MW抽水蓄能电站项目地勘工作,在已完成预可研的基础上,加快项目可研进度,力争2022年启动建设。(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枣庄供电公司)
3.稳固煤炭供应链
(8)稳定煤炭供应。以赋存条件好、安全有保障、智能化水平高“三类煤矿”为重点,积极释放先进产能,核增滨湖煤矿产能40万吨/年;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全力稳产保供,煤炭产量稳定在1050万吨左右;督促引导市内重点用煤企业与煤矿企业签订中长期合同;加大省外、市外煤炭资源开发,提高市外煤炭供应保障能力。(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枣矿集团)
(9)完善煤炭储备体系。加强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建设,枣庄境内所有煤矿的最低储煤能力不得低于5天日均产能,均为市级政府可调度煤炭储备能力,日常储煤量达到7.8万吨,煤炭供应紧张时期力争达21万吨。支持枣矿综合物流园一期等大型储煤基地,企地携手再造一个绿色“地上煤城”。(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国资委)
4.完善油气供应链
(10)积极布局油气供应网络。加大与省能源局、中石油、中石化和中海油对接力度,争取将枣庄市纳入压减保护城市。加强与国家、省油气输配网络对接,协同推进山东管网南干线枣庄支线建设,加快推动枣庄市天然气供应“双气源”保障。进一步完善市域天然气输配管网,着力推进枣庄华润西昌路、解放北路等天然气管道、滕州华润邹城—滕州高压管线等天然气管网规划建设;在实现天然气管网“镇镇通”的基础上,有序推进天然气管网向村镇延伸覆盖。努力构建覆盖全市工业生产、居民生活、商业、车船使用以及天然气发电所需供气管网,提高冬季清洁取暖、燃气供应水平,2022年全市天然气供应量达到5亿立方米左右,消费量4.7亿立方米左右(其中,民生用气0.75亿立方米左右、工业用气3.75亿立方米左右)。严格控制总量,合理优化布局,2022年年底市内加油站达到373座,油品供应设施不断完善,服务供应能力持续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
(11)加强天然气储备能力建设。积极争取上级政策支持,加强政府储气能力和城燃企业储气能力建设,保障生产生活用气安全稳定,围绕补齐储气调峰能力短板,完成省下达的储气能力建设任务。支持天然气储气设施项目建设,积极推进各类资本投资的天然气储气设施建设。全市储气设施能力达到2670万立方米(其中政府3天储气能力500万立方米,城燃企业5%储气能力2170万立方米)。完善天然气“压非保民”机制,按照应急预案要求,强化应急演练,全力保障居民生产生活用气安全稳定。(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5.守牢行业安全生产底线
(12)加强煤矿安全生产。以专项整治三年行动为抓手,严格联系包保、驻矿监管、安全巡查等制度落实,加大“四不两直”督导检查力度,每季度组织开展重大风险分析研判和预警管控,全面开展隐蔽致灾因素普查治理,加快推进“电子封条”建设,实现出入井人员、矿井生产状态等远程监测“全覆盖”。深入推进煤矿智能化发展,生产能力90万吨/年以上煤矿全部实现智能化开采,建成智能化采煤工作面15个以上,智能化开采产量达到65%以上。(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13)加强油气管道保护。集中开展老旧管道和高后果区专项整治攻坚行动,推进管道“以旧换新”工程,加快推进鲁宁线等老旧管道改造项目。加快推动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年底前人员密集型高后果区视频监控实现100%全覆盖。(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14)强化电力运行管理。全市煤电机组接入省在线监测平台,实现对电煤库存、非计划停运和降出力等情况实时掌握。强化电力生产运行调度、分析,加强发电运行安全管理。制定迎峰度夏度冬和重点时期保电预案,动态修订有序用电、用户轮停、市场化可中断负荷方案和事故拉路序位,组织开展全市有序用电和应急演练,提升应急处置能力。完善需求响应市场机制,响应资源规模达到19.08万千瓦。持续开展电力设施和电能保护工作。推进电网智能化建设,开展电网智能巡检,配合推动省域5G电力示范网规模应用,220千伏及以上变电站、110千伏及以上线路全部实现智能巡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市发展改革委、枣庄供电公司)
(三)推进措施
1.陆上大型光伏基地项目方面。服务鲁西南采煤沉陷区百万千瓦级“光伏+”基地项目建设,统筹解决项目用地问题。充分运用市场机制,将储能容量配置比例作为风光项目并网的最优先条件,按照统一的排序规则依次保障并网,盘活消纳空间,提高项目开发的规模和效率。根据项目建设情况,动态调整年度重点实施项目,形成“储备一批、开工一批、建设一批、竣工一批”的接续开发良好机制,保障基地项目“应接尽接”。(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能源局、枣庄供电公司)
2.燃机项目方面。及时根据省级关于燃机发电价格政策,做好宣贯及执行,配合做好燃机进入电力现货市场,提高调峰燃机发电价格。(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枣庄供电公司)
3.储能项目方面。积极贯彻执行省级电力现货市场下新型储能发展政策、运行机制和相关补偿政策;光伏发电项目按比例要求配建或租赁示范项目的,优先并网、优先消纳。指导鼓励抽水蓄能电站进入电力市场,平等参与电力中长期交易、现货市场交易及辅助服务市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枣庄供电公司)
4.煤炭油气储备项目方面。煤炭、天然气、石油承储企业取得的专项用途财政性资金符合条件的,可作为企业所得税不征税收入,不征收企业所得税,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固定资产可按规定加速折旧。对承储企业符合条件的增值税留抵税额按规定予以退税。(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四、城市市政公用设施网
(一)工作目标
完成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107.9公里、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完成城市燃气管道老化更新改造49公里;建(构)筑物违规占压燃气管道隐患清零。新改建城市道路39公里,城市绿道绿廊建设(提升)100公里。城市居民小区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分类有效覆盖。
(二)主要任务
1.大力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全面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工作,2022年年底,完成全市107.9公里合流制管网改造,其中滕州市完成25公里,市中区完成42公里,薛城区完成7公里,枣庄高新区完成6.9公里,台儿庄区完成5公里,峄城区完成2公里,山亭区实现整区制雨污合流管网清零;加快城市污水处理厂和提标改造,2022年年底前完成滕州市第四污水处理厂、薛城区北控污水处理厂和新城污水处理厂三座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任务,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落实城市黑臭水体“长制久清”长效机制,保证10条已经完成治理的城市黑臭水体不反弹。严格落实河长制,加强河道巡查,实现城市黑臭水体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强化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贯彻落实《全国城镇燃气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全省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开展为期1年的专项整治,坚决遏制燃气事故多发势头。严格落实燃气经营企业主体责任,加强城市燃气系统风险识别,构建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检查整改20年以上的老旧燃气管网,整治违规占压、经营区域交叉、管线安全距离不足和液化石油气供应站、加气站带病运行、户内管道锈蚀严重及户内设施超期使用等安全隐患,实现老旧管网燃气安全隐患动态清零。(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3.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坚持源头减量,逐步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和分类处理系统。因地制宜设置简便易行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装置,合理布局居住社区、商业和办公场所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箱房、桶站等。推动开展定时定点分类投放生活垃圾,逐步提升生活垃圾分类质量;实行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单独投放,提高低值可回收物收集比例。加强与物业单位、生活垃圾清运单位之间的有序衔接,防止生活垃圾“先分后混、混装混运”。(牵头单位:市城市管理局,责任单位:市生活垃圾分类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4.加快城市道路桥梁建设。完善城市骨架路网,优化干支路级配,着重打通断头路、疏通瓶颈路。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空间及路权,城市新建、改造道路红线内人行道和自行车道空间比例原则上不低于30%。强化质量安全扬尘等管理。用好城市边角地、零星地,以及绿地、广场、操场、人防等现有设施场地建设公共停车场。加强对城市桥梁、隧道等的管理巡查维护,定期进行常规检测、结构专项检测,完善设施档案台账。加强窨井盖安全管理。推动路灯照明智慧化管理和节能降耗。(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
5.强化城区防涝设施补短板。雨水管渠建设改造项目设计重现期要执行《室外排水设计标准》标准上限值。结合城市雨污合流管网改造,逐步对设计重现期2年以下的雨水管渠进行改造提升。开展城市排水管网排查,实施排水管网混错接改造、破损修复,汛前清掏积存的淤泥、垃圾,并将污水排入污水管网。对顶托导致自排不畅或抽排能力达不到标准的地方,改造或增设排水泵站,设置双回路电源或备用电源。改造雨水口等收水设施,减少马路行洪。改造雨水排放口、截流井等附属设施,确保标高衔接、过流断面满足要求。(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6.推进集中供暖设施建设。优化城市热网规划布局,有序推进“一城一网”管网体系建设,逐步形成互联互通互备的管网格局。做好服役年限超过20年的热网评估论证,对“跑、冒、滴、漏”问题严重、热损较大的管网进行更新改造,重点加大二次管网改造力度。推广运用智慧热网系统、无人值守热力站、无补偿直埋敷设、管道漏点预警监测、喷涂预制直埋保温管等新技术新材料。(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能源局)
7.提升供水设施水平。全面执行新的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新建改造水厂全部采用强化常规处理、深度处理工艺,出厂水浊度应按照0.5NTU以下设计。实施供水管网的周期性排查与评估,建立超期服役、运行故障管网的更新改造制度,保持管网良好输配能力。推进城市供水管网分区计量管理和日常检漏,完善统计制度,有效降低管网漏损。加强水厂、加压站等重要设施安全保卫,修订应急预案、落实应急物资、开展应急演练。加快推进峄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投资4亿元,完成68公里供水管道铺设,实施5座泵站及3座水厂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8.园林品质提升。公园游园建设(提升)20处,“口袋公园”建设100处,城区绿化节点建设(提升)100处,城市立体绿化建设10万平方米,城市“生态街巷”建设(提升)100条,城市绿道绿廊建设(提升)100公里。(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三)推进措施
1.强化年度任务细化。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依据行动计划制定本城区实施举措,建立年度项目清单,明确每个项目的建设内容、责任主体、开工时间、年度投资计划、完成时限,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行业(道桥、供水、排水及污水处理、燃气、热力、环卫、园林)市级主管部门确定责任科室和联系人,具体负责全市本行业市政公用设施网相关推进落实工作。(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2.强化项目建设推进。加快项目立项、土地、环评等手续办理,推动尽早开工建设;已经开工或续建项目,加快建设进度,确保按计划完成;在抓开工抓进度的同时,加强项目谋划储备。建立市区两级调度制度,及时掌握项目进展。针对项目特点,着力扩大融资渠道,吸引各类资金积极参与。(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
3.强化质量安全管理。按程序办理工程质监、安监手续,落实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五方责任主体责任。加强施工人员教育培训,严格现场安全管理和问题整改销号管理。精准研判工程项目面临的各类安全风险隐患,重点预防市政管网基坑沟槽塌方类事故、用电、高架桥危大工程和高坠等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五、现代水网
(一)工作目标
2022年,全市围绕“一带两区、四纵七横、一湖八库”市级水网总体布局,服务和融入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大运河文化带建设、南四湖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以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完善防洪减灾体系、强化水生态水环境治理、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为建设重点,对上衔接国家水网、山东现代水网,加快构建枣庄现代水网,统筹推进各区(市)县级水网,精准实施西城区水系水环境治理、蟠龙河综合整治三期、“两库四河”引调水及岩马、马河、户主、周村水库增容等42项水务工程,2022年完成投资40.52亿元。
(二)主要任务
1.优化水资源配置格局
(1)引调水工程。按照国家、省安排部署,坚持“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重大水务工程论证原则,继续推动南水北调东线后续工程及其续建配套工程论证工作。推进市内引调水工程建设,完成薛城区河湖库引调水(二期)工程,加快推进西城区水系水环境治理工程,开工建设“两库四河”引调水工程、薛城区引湖入薛工程。(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2)大中型水库增容工程。完成岩马水库增容工程,增加兴利库容1971万立方米;开工建设户主水库增容工程,建成后将增加兴利库容395万立方米,2022年完成进度达到50%;开工建设马河水库、周村水库增容工程,建成后将增加兴利库容1695万立方米,提升现有工程供水能力。(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3)河道拦蓄工程。完成蟠龙河泰山橡胶坝、市中区郭里集支流河道拦蓄(民主橡胶坝)、税郭支流河道拦蓄(宋庄橡胶坝)等拦蓄工程,提高河道拦蓄灌溉能力,改善当地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4)推进农村水利建设。完成267个村供水提质工程建设,开展农村饮水安全排查,提升农村供水水质,进一步保障农村供水安全。推进峄城区城乡供水一体化工程建设,提高农村供水规模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完善防洪减灾体系
(5)推进蟠龙河综合整治。实施蟠龙河综合整治项目三期水务工程建设,2022年治理河道5.6公里,填筑堤防8.8公里,提高区域防洪能力,改善流域生态环境。(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6)中小河道治理。实施滕州市北沙河上游段,山亭区峄城大沙河、西泇河、十字河中支(新声村至岩头村段)、十字河南支(河口至西河岔段),市中区峄城大沙河上游段等6条(段)共45.6公里河道治理工程,完成台儿庄区北洛截水沟4.4公里河道治理工程;继续推进蟠龙河南支及宏图河治理工程。(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7)推进山洪灾害防治。完成山亭区西集镇伏里山洪沟防洪治理,通过加固或修建护岸、清淤疏浚、拆除改建建筑物、节点整治等措施,畅通山洪出路,减少山洪危害。(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8)重点涝区治理和蓄滞洪区建设。完成淮河流域重点平原洼地沿运片治理工程(涉及我市峄城区、台儿庄区)、湖东滞洪区建设工程(涉及我市滕州市、薛城区)建设任务。(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9)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和维修养护。开展6座大中型水闸、4座小型水闸安全鉴定;完成2021年实施的16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收尾及验收,完成市中区柏山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完成胜利渠马庄西枢纽节制闸(渠尾闸)除险加固工程建设。后续新出险的,及时实施除险加固。做好小型水库年度维修养护工作。(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10)强化水旱灾害防御。细化完善防御洪水方案、超标准洪水防御预案、水库调度运用方案(计划)、水务工程抗旱应急预案等,完善监测预报预警、水工程调度和防汛抢险技术支撑机制,做好突发水旱灾害事件预警防范。(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应急局、市水文中心)
3.强化水生态水环境治理
(11)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滕州市雷山、龙山、洪山前和山亭区雪山、李山头等小流域治理工程。2022年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50平方公里,省级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2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12)推进“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全年完成改造雨污合流管网107.9公里。完成滕州市、薛城区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完成后出水水质达到地表水准Ⅳ类标准。(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4.打造数字化智慧化现代水网
(13)加快数字水务建设。完成全市雨水情监测站网升级改造项目,完成蟠龙河综合治理信息化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5.其他水务项目
(14)完成水资源节约与保护(节水补助资金)、2022年度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等其它水务项目。(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三)推进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发挥市重点水务工程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作用,健全工作机制,统筹推进2022年重点水务工程建设。各区(市)、枣庄高新区建立相应工作协调机制。(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2.强化资金保障。各区(市)、枣庄高新区财政部门建立完善的现代水网建设投入机制,按照有关规定将相关项目纳入本级财政支持范围,明确财政补助比例,保障规划项目建设资金需求。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要拓宽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加大对现代水网建设的支持力度,引导社会资本参与项目建设和运营。(牵头单位: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水务局)
3.落实责任分工。各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是水务工程建设责任主体,主要负责同志为第一责任人。市城乡水务局负责加强督促指导调度,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根据省里安排部署及时转发下达投资计划,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土地预审、规划选址等相关手续,市生态环境局负责指导办理项目环评手续,市文化和旅游局负责加强文物保护。(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新型基础设施网
(一)工作目标
1.信息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新建并开通5G基站2200个,累计建成5700个;城市5G网络用户占比近40%;城市家庭千兆光纤网络覆盖率达70%;1000M及以上速率宽带用户数14余万个。重点镇驻地5G覆盖比例达到100%。数据中心在用标准机架数达到9400个。
2.融合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各类工业互联网平台力争达到18家左右。10千伏线路智能终端覆盖率、新一代配电自动化主站覆盖率和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光纤覆盖率达到100%,新建智能网联充电桩320台以上。全市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8%。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80%。全市建成市级“城市大脑”。
3.创新基础设施建设。2022年,争取新建1家以上国家级创新平台。推荐申报3—5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新认定5个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和15个以上市级企业技术中心,新备案3—5个省级新型研发机构。
(二)主要任务
1.信息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1)推动物联网深度覆盖。加大NB—IoT网络部署力度,实现全市城区普遍覆盖,室内、交通路网、现代农业示范区等应用场景深度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建设高质量5G网络。力争新建并开通5G基站2200个,2022年年底前累计建成并开通5700个,推动区(市)、镇(街)城区5G网络全覆盖,并向有需求的重点行政村延伸,5G用户普及率达到40%。优化重点场景室内5G网络覆盖,推进5G网络在大型商超、交通枢纽、体育场馆、景点等重点场所的深度覆盖,完善数字经济园区、智慧化工业园区、重点医院、校园等重点区域的5G覆盖,推进工业、能源、交通、医疗、教育等重点领域5G虚拟专网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3)搭建高速畅通固定宽带网络。分片区、分批次开展千兆光纤网络能力升级,完成城区10G—PON设备大规模部署。加快完善政府办公区、重点产业园区、商务楼宇以及学校、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千兆光纤网络覆盖,大力推动光纤到房间(FTTR)标准化工作,加快城镇老旧小区光分配网千兆接入能力升级,2022年年底前千兆光网覆盖家庭达到70%。持续提升IPv6端到端贯通能力,不断提高网络、数据中心、内容分发网络(CDN)、云服务等基础设施IPv6网络性能和服务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4)建设绿色大数据中心。依托鲁南大数据中心产业园、滕州市大数据中心产业园和枣庄中展大数据产业园,推进云端大数据产业园、台儿庄软件外包产业园、淮海数字智谷3个园区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行业节点建设名单。以服务产业数字化转型为导向,坚持“云、边、端”协同,全面推动新型数据中心建设。争取我市数据中心获得省级更多资金支持。(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5)布局高效人工智能基础设施。围绕政府管理、公共服务、社会治理、网络安全等领域开展人工智能应用设施和服务平台建设。实施重大科技示范工程,支持新型基础设施相关领域技术攻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科技局)
2.融合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6)打造具备竞争力的工业互联网。加快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材料、新能源、新医药、医养健康等产业数字化、网络化履行,加大技术履行投入,推动工业产业高端化、智能化发展,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依托锂电、化工、装备等优势产业重点企业,通过自建或与重点“双跨”平台合作等方式,积极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建设数字化车间、智能化工厂。鼓励企业开展个性化定制业务,实现制造过程智能化和柔性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7)构建清洁高效的智慧能源系统。持续深化配电自动化建设应用,到2022年年底,10千伏线路智能终端覆盖率、新一代配电自动化主站覆盖率和35千伏及以上公用变电站光纤覆盖率达到100%,配电线路自动化配置率达到95%。完善“互联网+”充电设施建设,推动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与充电运营企业平台信息共享,实现融入省电动汽车充电“一张网”,建成联网充电桩320台以上,到2022年年底联网充电基础设施达到16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8)建设先进普惠的智慧民生基础设施。到2022年年底,全市数字校园覆盖率达到98%。完善远程医疗服务体系,二级和三级公立医院电子病历应用水平平均级别分别达到3级和4级,规范化居民电子健康档案动态使用率达到60%。积极参与全省养老管理平台升级改造,全面构建覆盖省、市、区(市)、镇(街)四级民政部门和养老机构的养老服务信息网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卫生健康局、市民政局)
(9)建设智能新型的城市基础设施。积极融入新城建国家试点活动中,加快推动“城市大脑”建设提升,2022年年底前全面建成感知设施统筹、数据统管、平台统一、系统集成和应用多样的市级“城市大脑”。推动市级“城市大脑”向下赋能,全面支撑区(市)智慧化管理和服务应用。2022年年底前各级已有“城市大脑”完成改造提升,纳入全省一体化的“城市大脑”体系,实现省、市、区(市)之间的整体协同、一体联动。(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大数据局)
(10)构筑系统完备的智慧农业农村设施体系。继续开展智慧农业应用基地认证,2022年新认证各类智慧农业应用基地6家。开展农业农村大数据样本归集工作。探索农业农村大数据应用的新模式、新路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3.积极构建系统完善的创新基础设施
(11)优化提升重大科技创新平台。做好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优化整合工作。加强对省级技术创新中心的统筹布局,高标准建设山东省储能电池技术创新中心,2022年推荐申报3—5家省级技术创新中心。支持建设以企业为主体的创新体系,争取新建国家企业技术中心,新培育认定5家以上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
(12)搭建高能级创新载体。启动实施十大创新平台提能行动,扎实推进济南大学枣庄产业技术研究院等科创平台建设,力争规上工业企业研发机构覆盖率达到40%以上。(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13)完善科技创新支撑体系。积极推动符合条件的重大科研基础设施与大型科研仪器加入省大型科学仪器设备协作共用网,推动更多中小微企业使用共享大型科研仪器。鼓励科技型中小微企业共享使用大型科研仪器,积极争取省创新券补助金额支持。鼓励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等各类专业化平台完善提升创新创业服务设施,推动各类创新服务平台高质量发展。(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推进措施
1.抓好统筹推进工作。市发展改革委发挥好牵头抓总作用,各有关部门按照任务分工,坚持需求导向、问题导向,细化落实年度工作,全面推进重点任务,坚决避免低水平重复建设,确保工作落地见效。(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强化资金保障。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带动作用,对符合条件的新建5G基站、大中型数据中心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加大高新技术产业创新载体培育支持力度,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创新平台落实好市委、市政府有关文件支持政策。积极争取省级科技创新发展资金给予的平台经费支持。(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确保设施安全稳定运行。在新型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注重优先采购和使用自主国产化软硬件设备,强化关键设备、关键系统的自主可控和安全可靠,加强制度建设和政策宣传,确保新型基础设施的信息和网络安全。(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七、农村基础设施网
(一)总体目标
按照“规划先行、有序建设,城乡一体、服务均衡,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建管并重、统筹推进”的原则,扎实推动基础设施融合发展,加快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健全完善农村路、水、电、气、物流、通信网络。农村人居环境持续改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水平稳步提升,不断加大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着力构建“城乡统筹、均衡服务、经济适用、安全可靠、科学高效”的新时代社会主义现代化农村基础设施网。
(二)工作任务
1.农村路网建设行动
(1)提升农村公路网规模质量。组织开展农村公路“五年提质增效专项行动”,科学编制农村公路网规划,合理配置资源,优化路网结构,逐步消除路网中的“断头路”“瓶颈路”“等外路”,新改建农村公路380公里,实施养护工程582公里。推行行政村双车道公路建设、过窄农村公路拓宽改造,新建、改造农村公路的路面宽度一般不低于6米,沥青、水泥混凝土厚度分别达到5厘米和20厘米以上,通村道路建设与农村配套管网建设统筹考虑,结合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强化路域环境治理,高标准实现“村村通”,积极打造“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齐鲁样板。(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扎实推进农村通户道路硬化工程。除纳入近三2022年搬迁、撤村并居、社区和城区建设规划的村庄,以及远离村庄的散居户(15户以内)和常年无人居住户外,对尚未实施通户道路硬化的村庄,在尊重群众意愿的基础上,统筹推进硬化工作,补齐“最后一公里”的短板,基本解决村内道路泥泞、村民出行不便等问题。根据不同村庄的经济条件、自然环境状况,制定切实可行的硬化方式及标准,合理选取硬化材料。(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建设农村通行安全管养体系。深化农村公路管理养护体制改革,2022年年底全面建立覆盖区(市)、镇(街)、村道的“路长制”管理养护体系,农村公路每年养护里程达到总量的7%以上。强化安全意识,对临水临崖等危险和事故多发路段开展安全风险排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2.农村供水保障行动
(4)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供水保障能力。坚持城乡同源、同网、同质、同服务、同监管“五同”工作目标,按照“城乡一体、县级统管”发展思路,加速推进工程建设,持续优化运管机制。推进集中规模化供水工程建设,实施现有项目规范化和村内管网改造,逐步提高农村供水保证率、水质达标率、自来水入户率和工程运行管理水平,农村集中供水率达到99%。创新工程管护机制,完善农村水价形成机制,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5)进一步提升农业生产供水保障能力。大中型灌区建设将围绕创建“设施完善、管理科学、节水高效、生态良好”的现代化灌区目标,加强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衔接,持续推进骨干灌排工程建设,不断提升渠系输水能力和节水水平。推动农业节水工程建设,稳步扩大水肥一体化覆盖面积,提高农业生产用水保障水平。(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3.农村电网及综合能源建设行动
(6)加强现代化农村电网建设。积极建设“安全可靠、经济合理、坚固耐用、绿色智能”的现代化农村电网,稳步提升供电质量和服务水平,2022年计划新建3座以上110(35)千伏变电站、70台以上10千伏配变,新建改造中低压供电线路625公里。(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7)加快乡村绿色能源发展。加快农村用能革命,统筹推进光伏、生物质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多元综合开发利用,探索乡村低碳发展新模式,构建绿色低碳、安全高效的农村能源发展新体系。依托配电网等能源网络,以推进能源绿色低碳转型为切入点,探索建设集风能、太阳能、天然气等多种能源协调互补的智慧能源系统。(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8)推进农村清洁取暖。推进燃气下乡,加快天然气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提高镇(街)燃气管网保障水平。综合采用多种方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地区清洁取暖系统建设,不断提高清洁取暖比例。(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4.数字乡村建设行动
(9)夯实数字乡村发展基础。提高农村固定网络接入能力和速率,积极推进5G网络布局,提升农村移动宽带网络服务质量。提高农村有线电视骨干传输网络容量和安全性,推进农村接入网IP化、光纤化和终端智能化升级。完善面向农村信息服务的信息终端、手机应用,加快乡村物联网建设部署,推动乡村基础设施数字化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枣庄广播电视台)
(10)构建全市农业农村大数据资源管理体系。探索建设农业自然资源、重要农业种质资源、农村集体资产、农业经营主体等大数据,完善农业农村大数据标准体系,完善各类数据资源体系,探索建设农业农村大数据中心。(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1)建设数字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体系。推动“互联网+”社区向农村延伸,提高村级综合服务信息化水平。积极引导推动“互联网+”社区、村务在线运行、农村三资数字化管理等,逐步实现信息发布、民情收集、议事协商、公共服务等村级事务网上运行,更好服务于农民生产生活、农村社会治理。(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2)提升信息惠民服务水平。加快“双千兆”网络与教育、医疗等行业深度融合。全面改善农村学校教育信息化基础环境,推进乡村数字校园建设,发展“互联网+教育”,建设一批城乡中小学同步课堂教学模式改革示范项目。提升区(市)、镇(街)医疗卫生信息化服务水平,加快电子健康档案、病历等共享应用,提升远程服务能力。加强乡村网络文化引导,建立齐鲁乡村文明新风尚。完善面向农村特殊人群的信息服务体系,提升救助供养效率和精准度。(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
5.现代乡村物流建设行动
(13)加快推进快递进村全覆盖。在实现快递进村的基础上,全面巩固、提升、完善快递进村服务网络,打通绿色农产品入超最先“一公里”和优质工业品下乡最后“一公里”。重点推动利用农村客运、邮政基础网络加快进村,促进服务功能叠加复用,提高进村社会综合效能,积极开展村级快件揽收、投递业务,畅通农村市场流通。(责任单位:市邮政管理局)
(14)构建区(市)、镇(街)、村三级物流网络节点。按照“县级中转、镇级分拨、村级配送”的原则,加强电商快递园区建设,将县级快递园区与电子商务、综合园区共同规划,将镇级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站纳入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鼓励发展“多站合一”的镇客货邮综合服务站、“一站多能”的村级寄递物流综合服务点,推进三级物流共同配送。整合交通客货运站场、快递企业网点、电商服务站点、农产品市场和流通网点等资源,加强末端网点建设。(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15)提升物流设施设备配备水平。鼓励邮政、快递企业、供销合作社和其他社会资本合作建设预冷保鲜、低温分拣、冷藏仓储等设施,增加干线和末端冷链运输车辆,开通冷链运输,提高农业综合效益。推进农产品冷链等专业物流站点设施建设,提升改造仓储、冷库等存量设施及分拨、转运、装卸等配套设施,实现农产品仓储保鲜冷链建设项目选点与物流服务站点建设结合。推进机械冷库和气调贮藏库等冷链装备配置,在农产品主产区和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新建冷库,或将闲置的房屋、厂房、窑洞等通过保温隔热改造、安装机械制冷设备等措施,改建为冷库。(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6.农村公共服务设施建设行动
(16)推进城乡教育一体化建设。扎实推进城乡学校共同体建设,强化镇级教育支撑能力,提升镇驻地学校办学水平,指导市、区(市)开展相应试点工作。改善镇驻地学校的办学条件,镇驻地学校和寄宿制学校稳定在省定办学标准之上。持续改善拟保留的农村学校的办学条件,农村中小学取暖、厕所、食堂、运动场地、功能室建设、教学设备、饮水等生活服务设施不低于区(市)驻地学校。(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7)提升乡村医疗服务水平。加强乡村基层医疗卫生体系建设,在每个镇办好1所政府办卫生院的基础上,2022年争取将2所镇卫生院创建为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科学统筹村卫生室布局,继续推进省级、市级示范标准村卫生室和中心村卫生室建设,不断提升村级卫生服务能力。(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18)改善农村养老服务能力。建立覆盖区(市)、镇(街)、村、家庭的四级养老服务网络。区级层面,建设以提供失能特困老年人专业照护为主的区(市)敬老院。镇级层面,建设具备集中供养、上门服务、对下指导等功能的区域性综合养老服务中心。村级(社区)层面,大力发展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农村幸福院等为老服务设施。家庭层面,为符合条件的特殊困难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信息化改造,引导发展“家庭养老床位”,依托专业服务组织开展居家上门服务。(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19)加强乡村文体设施建设。提升农村全民健身场地设施数量和品质,对农村公共体育设施进行提档升级。继续推进镇“两个一”(一个灯光篮球场或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多功能运动场)和农村健身设施建设。(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7.农村公共环境提升行动
(20)巩固扩大农村“厕所革命”成果。落实《山东省扎实推进“十四五”农村“厕所革命”实施方案》,稳步提升改厕质量,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厕所革命与生活污水治理有效衔接,完善长效管护机制。2022年计划改造0.2万户。(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21)扎实推进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结合乡村实际,优先推广运行费用低、管护简便的治理技术,因地制宜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推进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和服务向周边农村延伸。鼓励以区(市)为单元,推进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运行和统一管理。健全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长效管护机制,统筹实施农村黑臭水体治理及水系综合整治,合理选择治理技术模式,实施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水体净化等工程。(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
(22)深入推进城乡环卫一体化。规范运转“户集、村收、镇运、区(市)处理”的城乡环卫一体化体系,统筹城乡生活垃圾收运处置。持续开展村庄清洁行动,坚持源头分类管理,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减量,完善农村生活垃圾前端投放设施;协同推进农村有机生活垃圾、厕所粪污、农业生产废弃物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镇或行政村为单位建设一批农村有机废弃物综合处置利用中心。(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23)进一步提升村容村貌。在充分尊重农民意愿的基础上,鼓励有条件的村庄开展平房改造,统筹推进农民住房改善工作。全面清理私搭乱建、乱堆乱放,整治残垣断壁,大力推进村庄整治和庭院整治,扩大村庄公共空间,改善村庄公共环境。优化村庄生产生活生态空间,促进村庄形态与自然环境、传统文化相得益彰。加强村庄风貌引导,突出乡土特色和地域特点。深入实施乡村绿化美化行动,推进庭院绿化、村庄绿化,开展村庄小微公园和公共绿地建设。(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妇联)
8.现代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行动
(24)推进高标准农田建设。聚焦粮食产能提升,以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区、粮食生产功能区和重要农产品生产保护区为重点,组织编制市、区(市)高标准农田建设规划,全面落实省下达我市的规划任务。完善高标准农田项目地力培肥、土壤改良等内容,统筹秸秆还田、深松深耕、化肥农药减量增效、农用地膜污染防治、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项目在高标准农田内落地实施。(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5)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积极培育枣庄本地育种育苗企业,不断增强种业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强化种子市场监管,规范种子生产经营管理,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依法严厉打击套牌侵权、制售假劣种子等违法行为。推进设施农业转型升级,推广标准化节能温室大棚。鼓励发展工厂化集约养殖、立体生态养殖等新型养殖设施,大力提升规模养殖场自动化、信息化水平。(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6)提升农业园区平台支撑能力。立足县域优势特色产业,规划明确地理界线,在规模种养的基础上,通过生产、加工、科技、品牌、营销全产业链开发,聚集现代生产要素,创新管理体制机制,形成政府引导、市场主导、企业经营、农民受益的现代化发展平台。充分发挥现有产业园的引领作用,园区内率先实现现代化。全面整合发挥各类农业园区服务效能、加强园区配套设施和公共服务能力、增强现代农业产业孵化功能、促进农村产业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7)加强渔业基础设施建设。开展渔业绿色循环发展试点,推动试点区域养殖尾水资源化利用和达标排放。(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三)保障措施
1.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市统筹、区(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机制。市有关部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协作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市级党委和政府定期研究本地农村基础设施网行动计划工作,抓好重点任务分工、重大项目实施、重要资源配置等工作。区(市)党委和政府是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管护的责任主体,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实施意见,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2.强化投入保障。完善市级与地方相结合的政府投入机制,加大市级财政资金投入力度,按计划实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投入政策。区(市)政府要保障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资金,统筹安排土地出让收入用于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各地通过发行地方政府债券等方式用于符合条件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区(市)可按规定统筹整合改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相关资金和项目,逐村集中建设。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模式,调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投资收益较好、市场化程度较高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运行管护项目。(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3.创新支持政策。做好与农村乱占耕地建房专项整治等政策衔接,落实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相关设施建设用地、用水用电保障和税收优惠等政策。在严守耕地和生态保护红线的前提下,优先保障农村基础设施网建设行动计划中涉及的永久建设用地,农村基础设施项目建设优先利用荒山、荒沟、荒丘、荒滩。引导各类金融机构依法合规对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提供信贷支持。落实村庄建设项目简易审批有关要求。鼓励村级组织、乡村建设工匠等承接农村基础设施小型工程项目,降低准入门槛。通过多渠道设置公益岗位、以工代赈等形式,充分发挥农民主体作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4.完善管护机制。建立健全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机制,明确管护主体和责任主体,健全管护标准和规范,保障落实管护经费,逐步提升管护水平和质量。明确分工,积极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管护体制改革。区(市)政府、枣庄高新区管委会为农村基础设施管护责任主体,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履行属地管理职责,行业主管部门履行制定本领域农村公共基础设施管护制度、标准和规范的职责,着力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和工作推进机制。(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
新型城镇化建设2022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新型城镇化战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实现高质量发展,不断缩小城乡发展差距和居民生活水平差距,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深入开展新型城镇化三年行动,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全面融入城市,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建设,加快城乡融合发展,显著提升城镇化智慧、绿色、均衡、双向发展水平,力争全市常住人口城镇化率提高1.5个百分点,达到61.5%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推进智慧城镇化,提升城镇治理能力
1.完善城镇数字基础设施。实施5G和固定网络“双千兆”工程,2022年新建并开通5G基站2200个,累计建成5700个,加快发展第五代超高速光纤网络,区(市)级以上城市住宅小区普遍具备千兆光纤接入能力,实现千兆入户、万兆入园,开展千兆城市创建,打造“全光网”城市。加快物联网终端部署,实现NB —IoT网络区(市)以上主城区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加快智能视频终端部署,确保全市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智能化覆盖率及联网率不低于80%。开展“雪亮工程”视频监控点位增点扩面三年行动,逐步实现辖区内金融机构、医院、学校、大型宾馆、酒店、商超等重点单位场所视频全覆盖。创新社区网格化治理,统筹各方面网格工作力量,建立专业化大网格工作体系。(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委政法委、市大数据局)发展智慧交通,在路网感知、车路协同、信息化管服等方面取得突破,全面提升交通运行智能协同水平,智能交通信号配时覆盖提高到4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发展智能化市政设施,建设智慧灯杆、智能化综合管廊。(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2.优化城镇数字服务供给。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服务深度融合,推动教育、医疗、就业、社保、医保、文化、体育、养老、救助等一批典型数字化应用场景在区(市)落地。加快推进民生基础设施智慧化建设,支持区(市)在智慧景区、智慧校园、智慧医院、智慧停车场等领域落地建设。(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市医保局)
3.提升城镇数字治理能力。以数字化推进城镇治理模式变革创新,加快全市“一网统揽”综合慧治平台建设,全面提升综合指挥调度、风险防范预警、事件应对处置和服务科学决策水平。(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推动智能数据分析、视频会商、视频监控、视频图像智能解析等能力共建共享共用,强化智慧安防小区(技防村)等前端感知设备布建和后端解析能力建设,实现各类资源统一汇聚、管理和应用。(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委政法委、市公安局)加快数字化城管向智慧化城管转型升级,拓展平台功能和应用场景,通过非接触式执法等方式,提升城市管理执法效率和水平。(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4.提速建设新型智慧城市。支持市、区(市)开展四星级、五星级新型智慧城市建设,2022年年底前滕州市达到四星级以上,枣庄市、所有区达到三星级以上。深入开展国家智能社会治理实验综合基地建设,实施“城市大脑”建设提升行动,年底前全面建成并用好“城市大脑”。(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大数据局)
5.实施智慧社区突破行动。支持市、区(市)统建智慧社区管理平台,通过“共性平台部署+个性特色应用”,实现市、区(市)与社区间的平台互联、数据共享。进一步扩大智慧社区建设范围,在文化教育、养老服务、创业服务、产业发展、绿色低碳、党建特色等方面,打造一批群众满意、特色鲜明的智慧社区,力争2022年新增智慧社区100个。探索开展“智慧社区+数字家庭”建设试点。(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二)推进绿色城镇化,建设生态宜居城市
6.加大城市更新力度。统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保障性安居工程以及供水、排水、供气、地下管廊等市政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城市骨架路网,畅通城市“微循环”,打通22条城市道路,优化干支路级配,优先保障步行和自行车等慢行空间及路权。合理控制老城区开发强度,增加口袋公园、街心绿地、慢行系统等公共空间。注重改造活化既有建筑,防止大拆大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
7.完善绿色交通体系。优先发展城市公共交通等低能耗交通方式,合理加密快速公路通道,加强干线公路与城市道路的有效衔接,科学布局各类交通方式无缝衔接的交通枢纽。除应急救援车辆外,新增城市公共汽(电)车全部采用新能源汽车。多渠道挖掘利用道路停车位、共享车位、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错时停车位,在医院、社区、景区等重点区域布局建设停车场,新建停车泊位5000个,城市建成区停车泊位总量供给不低于10%。(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市城市管理局)
8.推进污水“两个清零、一个提标”。开展城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摸底调查,科学编制改造方案,完成全市建成区雨污混流管网改造任务。对全市建成区内水体开展拉网式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实现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加大城市污水处理厂提标和再生水利用,30%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新增污水日处理能力7万吨,城市再生水利用率提高1.5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9.完善垃圾分类处理系统。实行生活垃圾分类,建设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体系,在市及具备条件的区(市)城区规划建设分拣处理中心,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网点和废旧物资回收网点“两网融合”。稳步推进生活垃圾焚烧处理设施建设,焚烧处理率保持100%。(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商务局)
10.大力发展绿色建筑。制定出台关于推动城乡建设绿色发展若干措施,新增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建立完善绿色建筑全过程推广机制,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研究制定关于推动新型建筑工业化全产业链发展的意见,推进建筑工业化、数字化、智能化升级。加大新建校舍等公共建筑钢结构推广力度,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比例达到35%。大力推动可再生能源应用,鼓励智能光伏与绿色建筑融合创新发展,推进整区(市)屋顶分布式光伏规模化开发试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能源局)
11.推进城市生态修复。加强城市自然风貌保护,统筹推进国土绿化和生态廊道建设,开展受损山体、废弃工矿用地修复,实施城市河湖、湿地生态修复工程。持续实施“山水林田大会战”,加强生态系统保护,筑牢全域生态保障。按照“公园城市”理念实施凤凰绿道片区建设提升工程,新建、提升公园游园10处、小微绿地49个、生态街巷100条、口袋公园100个、城市绿道100公里,全力争创国家生态园林城市。新增海绵城市面积12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林业和绿化局)
12.建设安全韧性城市。持续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开展城市自然灾害、事故灾难等隐患排查治理,完善极端天气等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实施桥隧、地下停车场、低洼社区等重点场所安全能力提升工程。加强城镇燃气安全排查整治,完成老化燃气管道更新改造90公里。加强城市高层建筑、大型商业综合体等重点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牵头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13.建设人文魅力城市。编制完成历史文化名城、街区保护规划,历史建筑全部测绘建档,保留历史肌理、空间尺度和景观环境。提升博物馆、文化馆、图书馆、美术馆、科技馆等公共文化设施建设水平、覆盖面和利用效率。因地制宜建设全民健身中心、公共体育场、体育公园、健身步道、社会足球场地。提升公共体育场馆开放服务水平,加强智慧化场馆建设。推进体育公园、百姓健身房建设,打造绿色便捷的居民健身新载体。加强革命文物、红色遗址和文化遗产保护,推动非物质文化遗产融入城市建设。禁止拆真建假、以假乱真,严禁随意拆除老建筑、砍伐老树,严禁侵占风景名胜区内土地。(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体育局)
(三)推进均衡城镇化,构建协调发展格局
14.优化城市空间治理。稳步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综合考虑人口变动和产业发展趋势等因素,合理确定城市功能定位、规模体量、空间格局、开发强度,提高规划科学性。开展国土空间规划城市体检评估,对城市发展阶段特征及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实施效果定期进行分析和评价。加强城市设计和建筑设计,建立城市整体景观框架,增强城市空间立体性、平面协调性、风貌整体性。统筹老城新城、生产生活生态,地上地下等空间开发利用,优化各类功能布局与建设用地结构。(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5.推进以县城为重要载体的城镇化。统筹运用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县城建设专项企业债券和银行信贷等资金,围绕公共服务、环境卫生、市政公用、产业培育等设施提质增效,实施补短板强弱项重点项目。(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6.引导小城镇特色发展。按照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示范引领、梯次发展的原则,开展小城镇建设提升试点,强化资金、土地和人才保障。对城市周边的小城镇,支持发展成为功能明确的卫星镇;对远离城市的小城镇,支持完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发展成为服务乡村、带动周边的小城镇;对具有区位优势或独特资源的小城镇,支持发展成为先进制造、商贸流通、文化旅游等专业功能镇。对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重点镇,适当赋予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建立全市特色小镇清单,实施动态和全生命周期管理。加快产城融合试验区建设,打造西岗、木石、永安、古邵、榴园、马兰屯、兴城产城融合示范片区,推动区域协调、融合发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7.强化就业创业服务。发挥城市集聚创新要素载体作用,深耕细作“十强产业”,大幅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吸纳就业能力。实施“创业枣庄·乐业鲁南”行动,城镇新增就业3.5万人以上,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在5.5%以内。扶持1200名大学生创业,引导枣庄学院、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等院校毕业生留枣率阶段性提升。扩大职业院校面向农业转移人口招生规模,逐步完善农民工学历教育学分认定机制。推进农村劳动力定向定岗培训、跨区域精准对接,吸引返乡入乡人员创业创新,带动农民就地就近就业。举办“就选枣庄”高校毕业生招聘活动,推进劳务品牌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教育局、市农业农村局)
18.推进教育普惠共享。以流入地政府为主、公办学校为主,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落实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随迁子女入学政策,优先将随迁子女占比较高的民办义务教育学校纳入政府购买学位范围。完善随迁子女在流入地参加升学考试政策,探索建立以流入地学籍和连续受教育年限为依据的中高考报考制度。开展“强幼重普”“强镇筑基”“强校扩优”等九大行动,新认定普惠性幼儿园20所、新建改扩建中小学18所,加快推动枣庄学院新校区二期、枣庄技师学院新校区、山东煤炭卫校建设,促进学前教育普及普惠、义务教育优质均衡、高中教育特色多元、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依托市技工教育集团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打造一批现代职业教育特色化办学标杆。(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19.提升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实施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提升三年行动,加快疾控中心标准化建设,开展医防融合慢性病管理试点。坚持以创建“国家健康城市建设示范市”为引领,高标准推进滕州市中心人民医院“千县工程”建设任务;联合齐鲁医院共建枣庄市人民医院;深化与北京中医药大学战略合作,加快推进市中医院二期、枣庄市胸科医院改扩建等项目,积极建设省级区域中医医疗中心。新增2家县域医疗服务次中心,实现社区医院区(市)全覆盖,提升基层医疗机构服务能力。推进异地就医跨省直接结算扩面,各区(市)开通至少一家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开展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健全传染病疫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监测系统,建立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的应急响应系统。(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20.实施养老托育拓展行动。全市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80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实施促进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提质增效行动,鼓励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片连锁托管街道(镇)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农村幸福院、助老食堂等设施的一体化运营模式。兜牢民生底线,九类困难群众救助保障标准再提高10%。新增婴幼儿托位数1000个以上。(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21.完善城市住房体系。引导产城人融合、人房地钱联动,促进职住平衡。建立住房和土地联动机制,支持合理自住需求。精准编制老旧小区改造实施方案,严把设计、施工、材料、验收等质量关口,改造老旧小区185个、4.1万户。严格棚改范围标准和认定程序,充分用好地方政府债券融资支持棚改项目,开工建设棚改安置房2102套、基本建成4126套,配套完善提升商业、教育、医疗等公共服务设施。坚持因城施策,科学确定发展方式和规模,统筹实物和租赁补贴保障方式,稳步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
22.加强社区服务治理。稳步推进“镇改街”“村改居”工作,探索社区综合服务设施“一点多用”。统筹设立幼儿园、托育点、养老服务站、体育健身设施、微型消防站、食堂和公共阅读空间。完善城市社区环境和物业管理委员会工作机制,加强物业服务标准化建设,补齐老旧小区物业服务短板,推动住宅小区业委会组建率、专业化物业服务覆盖率分别达到70%和80%以上。创新社区与社会组织、社会工作者、社区志愿者、社会慈善资源的联动机制,完善政府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制度。(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公安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卫生健康委、市体育局等)
(四)推进双向城镇化,实现城乡深度融合
23.高质量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将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作为首要任务,在提高质量上持续加力,促进在城镇稳定就业和生活的农业转移人口举家进城落户,并与城镇居民享有同等权利、履行同等义务。依法维护进城农民原有农村合法权益,扩大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覆盖面,增强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意愿。(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
24.促进城乡人口自由流动。全面放开农业转移人口及其他常住人口落户城镇限制。推进户口、居民身份证办理“无纸化”“免填单”,实现相关户籍任务与其他地市“通迁、通办”。推进新一轮户籍制度改革,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破除体制机制障碍,优化公共服务、人口结构。进一步完善人才落户绿色通道及服务专员机制,以高校毕业生、复退转军人、农业科技人员为重点,推动入乡就业创业人员在就业创业地落户并依法享有相关权益,探索以投资入股、合作等多种方式吸引人才落户。(牵头单位: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市农业农村局,责任单位:市退役军人局)
25.推进城镇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推动供水供气供热污水管网向城郊乡村和规模较大中心镇延伸,完成267个村供水设施和管网更新改造、农村地区改暖10万户以上。实施“四好农村路”提质增效专项行动,完成路网延伸通达工程17公里、路网改造提升工程363公里、路面状况养护工程582公里、危桥改造工程20座、村道安保工程10公里。持续开展农村黑臭水体排查整治,实现农村黑臭水体动态清零。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健全镇快递共配中心,加快“快递进村”村级服务站提质增效,保障农村居民享受邮政快递便捷化服务。建设重要农产品仓储设施,完善联结城乡的冷链物流、电商平台和农贸市场网络,打造农村客货邮融合发展样板县。建立健全农村基础设施养护机制,鼓励引入市场化管护企业,推动城乡基础设施管护一体化。(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
26.推进省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建设。巩固提升城镇化综合试点改革成效,加大城乡融合发展试验区改革探索力度,实施动态调整机制,进一步推动进城落户农民依法自愿有偿转让退出农村权益制度、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制度、搭建城中村改造合作平台、搭建城乡产业协同发展平台、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等改革任务落地落实,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典型经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农业农村局)
三、推进措施
(一)强化土地保障。健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规模与吸纳农业转移人口数量挂钩机制。高质量完成国家“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统筹划定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和城镇开发边界,合理布局农业、生态、城镇空间。深入落实“增存挂钩”机制,大力推进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盘活利用,持续推进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加快建成城乡统一的现代土地市场体系。(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二)强化资金保障。健全完善义务教育、医疗卫生、住房保障等转移支付资金与常住人口挂钩政策,统筹用好中央、省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资金、均衡性转移支付,增加吸纳农业转移人口较多地方的转移支付,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鼓励有意向的基金管理机构通过市场化方式设立城乡融合发展基金,引导社会资本培育一批城乡融合典型项目。稳妥开展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强化统筹协调。市城镇化暨城乡融合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重点任务台账,定期调度推进。落实省新型城镇化监测评价办法。完善与新型城镇化高质量发展相适应的统计制度体系。(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统计局)
绿色低碳转型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全面完成省下达的节能减排降碳约束性指标和环境质量改善目标,产业结构、能源结构、交通运输结构不断调整优化,绿色产业比重进一步提升,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达到300万千瓦,基础设施绿色化水平不断提高,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持续减少,碳排放强度进一步降低,生产生活方式绿色转型成效明显。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推动产业绿色转型升级
1.加快淘汰落后低效产能。加大落后产能压减淘汰力度,紧盯任务目标,实施清单化管理。(牵头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2.推动“两高”项目转型升级。严格落实“四个区分”要求,对“两高”行业进行动态化监管,抓好193个“两高”项目转型升级。落实山东省高耗能高排放建设项目碳排放减量替代办法,对新上“两高”项目实施省级窗口指导并严格执行“五个减量替代”。(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审批服务局、市生态环境局,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大传统产业绿色改造力度。落实省“两高”项目节能降碳技术改造实施方案和“两高”项目能效核定标准。开展工业技改提级行动,支持申请“技改专项贷”,落实省“万项万企”“百园技改”,完善技改服务“一对一”诊治机制,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400个。(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
4.大力发展环保产业。贯彻落实《关于加快节能环保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深入实施城镇环境基础设施补短板强弱项等重点工程,加快释放节能环保产业市场需求。力争第二批省级生态环境导向的开发(EOD)模式试点落户我市。(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国资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等)
(二)着力提高能源资源利用效率
5.科学配置能耗指标。坚持“严控两高、优化其他”,对“两高”行业用能实行闭环管理,确保“两高”行业能耗只减不增。落实好国家关于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的要求,统筹使用省分配我市“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严格按照《山东省分配枣庄市“十四五”能耗增量指标管理使用规定》规范使用。根据省能耗指标收储使用管理办法,积极组织我市有需求企业申请购买省收储能耗指标,保障重大项目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6.强化水资源节约利用。落实水资源消耗总量和强度双控要求,开展新一轮地下水超采区划定。深化水价机制改革,推行节水奖励制度,节水型社会达标区(市)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城乡水务局、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
7.加强土地资源高效利用。完成“三区三线”划定试点工作,统筹划定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实施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任务动态管控。在重点区域内,推行“标准地”供地比例由30%扩展到全部新增工业用地。加强耕地保护和质量提升,全年新建高标准农田21万亩,同步发展高效节水灌溉面积8万亩。(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农业农村局)
8.加快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大力推进煤电节能降碳改造、灵活性改造、供热改造“三改联动”,全年更新改造6万千瓦以上。在确保电力、热力稳定供应前提下,坚持“替代优先、先立后破”,合理布局建设大型高效煤电机组,有序推进小煤电机组关停整合,全年关停退出煤电机组13万千瓦以上。(责任单位:市能源局)
9.大力推进园区循环化改造。落实省“十四五”新一轮园区循环化改造工作方案,指导相关园区按照“一园一策”原则编制循环化改造实施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加快推进重点领域节能减排
10.实施城乡建设绿色发展工程。落实《山东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将节能率提升至75%以上。城镇新建民用建筑全面执行绿色建筑标准,2022年新增绿色建筑300万平方米。加大装配式建筑推广力度,新开工装配式建筑占城镇新建民用建筑35%以上。推进城市和区(市)建成区黑臭水体动态清零,完成1个区(市)建成区雨污合流管网改造清零,3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完成提标改造,再生水利用率提高2个百分点。(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
11.实施交通运输节能减排工程。落实省优化调整运输结构工作方案及加快推动“公转铁”实施方案,推进大宗货物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向铁路、水运转移,进一步提升铁路、水路货运周转量。2022年建设完成1座高速公路服务区充电站。积极推广应用新能源运输工具,中心城区新增或更新城市公共汽电车(除应急救援车辆外)全部采用新能源车辆。(牵头单位:市交通运输局,责任单位:市能源局、枣庄供电公司)
12.实施农业农村节能减排工程。强化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大力普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应用配方肥及有机肥,开展地膜专项治理行动及秸秆综合利用行动,加大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推进力度,2022年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分别稳定在95%和90%以上。大力发展生态种植、生态养殖,争创国家级、省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3.实施公共机构能效提升工程。2022年年底前70%以上党政机关创建成为节约型机关。进一步细化新能源汽车采购标准,市级机关公务用车除特殊工作要求外一律配备新能源汽车。2022年,全市公共机构单位建筑面积能耗、人均综合能耗、人均用水量、单位建筑面积碳排放量同比分别下降0.1%、0.8%、1.2%和1.4%。(责任单位: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市财政局)
(四)有序推进碳达峰碳中和工作
14.构建全市碳达峰碳中和政策体系。适时制定市碳达峰工作方案,加快编制分领域分行业工作方案、保障方案。(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等)
15.健全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建立覆盖重点领域的碳排放统计监测体系,布局建设市级二氧化碳监测评估中心和监测站,健全碳达峰碳中和标准计量体系。(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
16.做好碳达峰试点城市、试点园区争取工作。对照国家、省申报条件,选择具备先行先试条件和基础的、工作积极性高的区(市)和园区,加大对上汇报衔接力度,推动纳入国家级、省级碳达峰试点城市和试点园区。(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17.引导企业参与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对参与全国、省碳排放交易的企业,将其碳排放权纳入抵质押融资担保品范围,支持企业开展碳排放权交易。(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人民银行)
18.参加省碳达峰碳中和论坛。参加省里举办的碳达峰碳中和国际论坛,学习借鉴先进地市经验做法。(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五)持续改善提升生态环境质量
19.抓好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发现问题整改。聚焦16项具体问题,按照整改方案确定的整改时限、整改目标和整改措施,深入推进整改工作。(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0.加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实施细颗粒物和臭氧协同控制、氮氧化物和挥发性有机物协同减排,严格移动源和扬尘污染管控,加快焦化、水泥等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启动14家水泥熟料、2家焦化企业超低排放改造。(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21.加大水生态环境保护力度。完善河长制、湖长制,深入推进入河湖排污口整治,加快农村生活污水和黑臭水体治理,推动重点河湖水质实现持续改善。(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22.积极参与科学绿化试点示范省建设。组织开展造林绿化空间适宜性评估。完成上级带位置下达的造林计划2431亩。(责任单位:市林业和绿化局)
(六)积极推行绿色低碳生活方式
23.积极开展全民行动。深入开展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世界地球日等绿色低碳主题活动。积极推动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绿色出行、绿色商场、绿色建筑、绿色饭店等建设。(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
24.加强绿色消费引导。组织家电销售企业开展“以旧换新”集中促销活动。2022年对符合条件的废旧家电回收处理项目,积极争取省级财政安排扶持资金,提升废旧家电拆解处理能力。落实政府绿色采购政策,机关事业单位优先采购节能环保产品,鼓励国有企业采购使用节能环保产品。(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
25.积极推行绿色生活方式。持续深化城乡生活垃圾分类,严格落实城市生活垃圾和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标准。持续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积极创建国家废旧物资循环利用体系示范城市。加快再生资源产业园和回收分拣中心建设。(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商务局)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绿色金融体系。推动碳减排支持工具、绿色票据、再贷款再贴现减碳引导等政策工具落地生效。推广碳排放权抵质押贷款业务。鼓励金融机构探索设立绿色金融专营部门或柔性团队。支持具备条件的企业发行碳中和债等绿色债券。(牵头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枣庄银保监分局)
(二)强化绿色科技支撑。根据省绿色低碳技术成果目录,面向社会进行推广和转化。围绕绿色低碳领域,积极申报省重点实验室、省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整合集聚优势创新资源,加快突破一批原创性、引领性绿色技术。(责任单位:市科技局)
(三)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加快推进绿色低碳城市建设,统筹安排基本建设投资资金,重点支持城镇污水垃圾、危险废弃物处置及重点领域水环境治理等。深入实施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按绿色发展相关性对企业实行差别化支持。探索完善生态文明财政奖补机制,支持推进全市生态文明建设。积极争取省级能耗指标交易出让收入,用于我市符合要求的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园区节能降碳工程和项目建设。落实环境保护、节能节水、新能源和清洁能源车船税收优惠。(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税务局)
(四)强化督导评价。制订《枣庄市迎接山东省绿色发展综合评价工作实施方案》,力争取得较好评价结果。(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统计局、市能源局)
工业技改提级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实施“工业技改焕新”行动,加快推动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生态化技改,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到2022年年底实施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400个,完成工业技改投资150亿元,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0%,制造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1%。
二、主要任务
(一)聚焦传统产业转型抓项目、扩需求,推进智能化技改提级。大力实施智能化技术改造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一业一策”接续推进。持续推动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技术改造,培育车间数字化、工厂智能化改造示范标杆共20个。
1.加快推动装备换芯,促进装备数控化改造。聚焦轻工、纺织、机床制造、基础装备、食品加工等行业和领域,发布一批数控化设备推广目录,引导企业实施一批装备换代升级改造项目。推进化工装置、高能耗设备等重点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对符合技改政策要求的,给予相关技改政策支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加快推动生产换线,促进车间数字化改造。聚力数字变革创新,促进企业数字化转型。引导企业推广数字技术和生产执行系统(MES),实施一批产线及车间数字化改造项目。推进“5G+工业互联网”创新应用,促进企业网络化改造提升。(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3.加快推动机器换人,促进工厂智能化改造。聚焦冲压、焊接、喷涂、包装、搬运等生产环节以及劳动强度大、作业环境恶劣、安全风险高、精度要求高的生产岗位,引导企业实施一批机器换人项目,2022年新增工业机器人100台,为企业实施技改提供智能装备和系统支撑。(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聚焦绿色安全发展抓项目、扩需求,推进绿色化技改提级。对符合产业布局和政策、不新增产能和能耗技改项目,依法依规备案,加快推进实施。到2022年年底,“两高”行业能效和水效水平明显提升,碳排放强度明显下降,绿色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
4.加快推动节能节水改造,促进用能高效和用水集约。聚焦建材、化工等重点行业领域,推广工业用能智控系统、磁悬浮、电窑炉等先进节能技术装备,推进工业窑炉清洁低碳能源替代。在造纸、印染、食品、药品等行业领域发布推广循环用水、废污水利用等技术装备。实施能效、水效“领跑者”行动,实施一批节能、节水项目,建设节能型、节水型企业。(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市城乡水务局)
5.加快推动企业清洁生产改造,促进工业生产清洁化。聚焦“两高”行业,推进先进技术、工艺、设备革新,促进超低排放改造,从源头上削减颗粒物、二氧化硫、氨氮等污染物排放,助力企业清洁生产。加快建设绿色制造体系,推行产品绿色设计,打造一批绿色工厂、绿色园区、绿色供应链示范企业、绿色设计产品。(责任单位:市生态环境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6.加快推动生产过程资源利用,促进资源利用综合化。推动尾矿、冶炼废渣、化工废渣、粉煤灰等大宗工业固废及余热、余压、副产煤气等二次资源高效回收利用技术与装备的推广利用。推进一批工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落地,生态工业园区创建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生态环境局)
7.加快推动企业安全生产改造,促进企业发展安全化。聚力推进风险防控创新,聚焦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有色等重点行业领域,实施一批“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智能化无人”安全化技改项目和“5G+智慧矿山”示范项目,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技术装备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聚焦产品价值提升抓项目、扩需求,推进高端化技改提级。从供给侧与需求侧发力,围绕增品种、提品质、创品牌“三品”行动,加快推动纺织、服装、家电、食品等消费品工业技改,助推“好品山东”建设。
8.围绕“增品种”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产品链创新提升。聚焦初级原材料及产品精深加工等领域,引导企业加快实施生产线改造项目,拓展和延长产品链。聚焦绿色食品、时尚服装、智能家居等行业领域,引导企业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实施一批产品系列化改造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9.围绕“提品质”实施技术改造,推进质量链创新提升。推动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围绕提质升级和产业转型,加快全面质量管理体系建设,加强产业链上下游协同创新和质量管理联动,提升产业链供应链质量水平。推进柔性化生产改造,实现以用户为中心的个性化定制,支持基础装备等领域骨干企业发展“产品+服务”总承包模式,创新提升主导产品质量链管控水平。(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0.围绕“创品牌”实施技术改造,推进价值链创新提升。着眼提升优质品牌美誉度和核心竞争力,依托重点园区及骨干企业打造品牌创新孵化中心、研发设计中心、网络营销中心。鼓励资源富集企业面向社会开放要素资源,共建共享服务平台,推进原料集采、产能共享、产品集销等流程再造,打造一批高效协同、开放协作网络化服务平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四)聚焦产业生态创新抓项目、扩需求,推进生态化技改提级。围绕“6+3”现代产业体系,继续高位实施“链长制”,健全完善“链长+链主+联盟”工作推进机制,加快形成“2121”产业雁阵。
11.实施一批园区上线项目,促进重点园区智慧化改造。实施“一园一策”推动4个省级化工园区、2个国家级示范基地改造升级,促进园区设施数字化、管理可视化、产业智能化、服务网络化,打造一批智慧化生态工业园区。(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2.实施一批产业链上云项目,促进重点产业链平台化改造。实施产业链协同改造工程,鼓励链主企业牵头建设产业链公共服务平台,打造“产业+配套”“平台+生态”发展体系。聚焦产业链“短板弱项”推进工业强基项目实施,促进产品、技术、工艺一条龙应用,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13.实施一批集群上网项目,促进重点集群网络化改造。实施产业集群赋能培育工程,落实一批集群协同创新项目、公共服务平台项目,“一群一策”推进先进制造业集群网络化改造,重点提升高端化工新材料、工业机床等集群网络化协同创新能力,积极争创国家级先进制造业集群,增强核心竞争力和全国影响力。(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三、推进措施
(一)紧抓重点项目落地。将全年重点技改项目和投资计划分解到季、落实到月,对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应保尽保、应统尽统、及时纳统。对列入省企业技改重点项目导向目录的68个项目实行专人紧盯、精准服务。将技改项目纳入“四进”工作督导范围,建立进展和问题两张清单,健全问题解决闭环工作机制。建立重点技改项目库,分级分类精准调度,指导和帮助企业抢工期、赶进度,推动技改项目快投资、早达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
(二)紧抓要素保障创新。一是创新建立“投保贷”联动机制。发挥好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建立“财政+担保+金融”全方位融资联动机制,采取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重大技改项目予以支持。出台技改导向目录白名单,2022年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障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二是创新要素差别化配置。依据“亩均效益”综合评价结果实施差别化政策措施。允许“零增地”技改项目先建后验、按需报审,全面落实“零增地”技改相关优惠政策。三是创新要素市场化对接。组织“枣庄市智能化技改服务商联盟”成员单位入企对接、把脉问诊,“一企一策”提供整体解决方案,帮助企业策划实施项目,有效解决企业“不愿改、不能改、不会改”问题。(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枣庄供电公司)
(三)紧抓政策落地实施。一是积极做好对上争取。抢抓国家积极财政政策机遇,用好部省战略合作协议,全力组织实施工业强基等中央投资专项。二是用足用好现有政策。积极贯彻落实“六稳”“六保”促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和“稳中求进”高质量发展政策清单,组织重点技改项目争取省“技改专项贷”项目和省股权投资基金等政策支持。落实进口设备减免税等优惠政策,降低企业成本。依托“枣惠达”平台,及时兑现市级技改项目设备奖补政策。三是用好管好财政资金。落实财政涉企资金“绿色门槛”制度,优先支持符合绿色发展及新旧动能转换要求的项目。(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枣庄海关)
(四)紧抓宣传引导创新。把“工业技改提级行动”作为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高质量发展重要抓手,列入宣传引导创新重要内容。充分发挥新闻宣传媒体作用,发扬“严真细实快”的作风,紧盯一季度开门红、二季度双过半、三季度抓攻坚、四季度大冲刺等关键节点,以六大智能化技改示范模式为重点,精心策划组织宣传一批落地快、效益好、示范效应强的重点项目和典型经验,树立“大抓工业技改、快推动能转换”鲜明导向,营造“抓技改、扩需求、强投资、稳增长”的浓厚氛围。(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数字赋能增效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一)新型数字基础设施持续提升。加快“双千兆”协同发展,新开通5G基站2200个、累计建成5700个,千兆光网覆盖率达到70%。加快推进全国一体化工业大数据中心省级区域中心(鲁南大数据中心)建设。
(二)数字产业化和产业数字化加速推进。信息技术产业营收突破50亿元,数字经济核心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到3%左右。结合枣庄实际开展好“云行齐鲁·工赋山东”行动。
(三)数字政府建设整体高效。推广使用全省统一的“居民码”“企业码”“爱山东”日活跃用户数超过19万,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可网办率达到98%。全面使用“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推进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提高用户日活跃度。
(四)数字社会建设智慧便民。围绕教育、医疗、社保、医保、文化、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持续加大数字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达到三星级,新建1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
二、主要任务
(一)数字基础设施加速完善
1.提升网络设施。加快5G网络规模化部署,推进重点区域、重点行业5G独立组网,抓好直供电改造,推动公共资源开放,累计开通5G基站0.57万个以上,5G用户普及率超过40%。实施千兆光纤网络能力升级行动,完成区(市)城区10—GPON设备大规模部署,全市千兆宽带用户数达到16万户,千兆光网覆盖70%以上家庭。开展面向应用场景和生产流程的“双千兆”协同创新。(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2.优化数据枢纽。按照“储备一批、建设一批、运营一批”滚动发展模式,面向高端装备、高端化工、新能源、新医药、新一代信息技术等行业,积极推进标识解析二级节点建设,力争有1个标识解析二级节点上线。(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市大数据局)
3.建强数据中心。开展数据中心增量提质行动,构建存算一体、绿色高效的算力基础设施,力争建成1个集聚区、2个行业节点。坚持云边协同,力争打造2个省级新型大中型数据中心、2个省级新型边缘数据中心。鼓励区(市)、枣庄高新区做好投融资支持和资源保障,吸引国家级或区域性数据中心建设项目落地。(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二)数字产业化加速形成
4.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支持在数字领域,组织实施重大科技创新工程项目,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究。新培育3家左右“一企一技术”研发中心,打造优势互补、资源优化、协同攻关、创新高效的新型研发机构体系。(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5.打造数字产业生态。发挥“链长制”工作推进机制作用,引进培育一批补链延链强链核心配套企业。推动数字经济领域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梯度培育10家以上省级、市级单项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瞪羚独角兽企业。实施产业链“专精特新”企业融链固链行动,开展3场以上专场对接活动,打造“链主”企业与“专精特新”企业强链补链共同体。(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6.巩固电子信息产业。推动集成电路封装测试企业集聚发展,依托汉芯半导体产业园完善封装测试、半导体设备制造等产业链条,培育一批龙头企业,积极争取省级集成电路产业财政奖补政策,壮大产业规模。加快推进高端传感器产业发展,依托核芯光电、玖润电子等重点企业完善中高端传感器产业链条,推进高校、科研院所与传感器企业的深入合作,打造一批特色鲜明的高端传感器龙头企业。加快提升镀膜基板、柔性电子元器件研发及生产水平,依托睿诺电子、睿诺光电等企业,重点加快培育OLED液晶显示上游配套产业,逐步形成超薄基板、柔性基板、镀膜基板等上下游产业集聚区。2022年,全市电子信息技术制造业营业收入达到33亿元。(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7.提升高端软件产业。以鲁南大数据产业园、滕州大数据产业园等省市级数字经济园区为依托,围绕数据存储、处理和信息服务等应用领域,紧盯产业链招大引强,不断提升产业集中度和发展水平,促进产业集聚发展。围绕研发设计、装备、生产智能化等,大力推进工业控制软件和嵌入式软件研发,壮大产业规模,继续落实省首版次高端软件培育认定工作,争取首版次软件保险补偿政策。充分发挥云享天空、泰盈科技等链主企业平台优势,持续吸引配套相关企业抱团发展,拓宽信息服务内容。(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
8.做大数字产业集群。加大对信息技术园区的指导和政策扶持,打造具有竞争优势的产业集聚区,全方位提升对优质企业和高端人才的吸引力,加快各类市场主体入驻。2022年新培育5家市级数字经济园区,2家省级数字经济园区。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加快构建多源数据采集系统,积极推动工业互联网“入车间、连设备”,力争2022年底,工业互联网及5G应用场景达到30个。推动企业开展数据分类分级治理,推广实施DCMM(数据管理能力成熟度评估)国家标准,召开不少于5次DCMM试点企业培训会,引导企业积极参与DCMM贯标行动。2022年争取1家企业通过DCMM二级认证。(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
(三)产业数字化加速转型
9.加快工业互联网应用。深入开展“云行齐鲁 工赋山东”行动。依托高端装备、高端化工、纺织服装、锂电等优势产业龙头企业,通过企业自建或与“双跨”平台合作共建等方式,加快推进工业互联网平台建设,今年新建工业互联网平台10个。开展省级以上平台评估测试,带动平台正向竞争发展。(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10.加快制造业数字化转型。推动工业企业“场景开放”,分行业征集发布“工赋山东”场景需求,高标准遴选技术服务商和解决方案供应商,深入开展工业互联网供需“牵手行动”。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发展,积极培育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制造业融合应用创新示范企业。加快重点工业设备“上云上平台”,推动企业内部生产流程数字化改造。聚焦制造资源集聚程度高、具有较好信息化基础、转型升级需求迫切的产业园区、经济开发区,开展工业互联网园区培育建设。(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大数据局)
11.加快传统产业智能化技改。实施“工业技改焕新”行动,加快推动智能化、绿色化、高端化、生态化技改,促进传统产业提质升级与高质量发展,力争实施投资500万元以上技改项目400个,工业技改投资同比增长10%。瞄准轻工、化工、机械、冶金、建材、纺织服装等传统优势产业,抓好重点技改项目库建设。深挖技改内需潜力,加快推进“技改升规”行动,“一企一策”推进各区(市)150家左右规模以下企业提质量升规模。发挥好政府投资引导作用,建立“财政+担保+金融”全方位融资联动机制,采取贷款贴息、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重大技改项目予以支持。出台技改导向目录白名单,2022年常态化开展融资对接,推动银行等金融机构保障项目的合理融资需求。(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
12.加快实施智能化制造。构建“智能制造装备—系统解决方案—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标杆企业”多维覆盖和“市级—省级—国家级”智能工厂逐次递进的培育体系。开展智能制造成熟度评估和智能工厂绩效评价工作,研究制定智能工厂、智能制造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认定管理办法,打造10个以上省级智能工厂(智能制造场景、数字化车间),形成一批高水平智能制造装备和系统解决方案,提升供给能力和应用能级,助力行业数字化、网络化、智能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智能制造产业促进中心)
13.加快线上经济发展。开展跨境电商主体培育工程,争创省级跨境电商平台、跨境电商产业园、公共海外仓。完善区(市)、镇(街)、村电子商务体系,发展淘宝村镇、直播电商、生鲜电商、产地仓、直采基地等电商新模式新业态。采取流量券补贴等方式,支持企业参加“山东制造·网行天下”专项行动,联合网络营销服务平台,分领域开展采销对接、品牌形象提升等活动,推动企业拓展线上市场。(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四)数字政府建设加速优化
14.夯实数字服务支撑基础。加强云网设施监管,完成省市云网节点监管对接,实现对政务云网设施的动态监管。提升政务云网支撑能力,强化对各部门的赋能服务,加强对区(市)级以下基层政务网络的运维保障,确保“最后一公里”畅通。(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15.实施数字机关建设工程。加快推进党政机关主要业务数字化,强化数据共享、系统集成,支撑党政机关相关职能,推进党政机关决策、执行、督查、反馈等数字化协同。完善“山东通”协同办公平台,推进部门自建系统集成接入,推动公文办理、事务管理、即时通讯、视频会议等移动应用一端集成,打造跨层级、跨地域、跨部门的机关业务办理以及辅助学习、交流、决策的移动总门户,全面支撑机关办文、办会、办事“网上办、掌上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
16.增强数字政务服务效能。推进数字技术与政务服务深度融合,打造“一个门户、一部手机”政务服务新模式。持续拓展“一网通办”总门户,加快政务服务事项全面上网运行,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应用,提升“一网通办”水平。完善提升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深化“一部手机走齐鲁”成效,迭代升级“爱山东”移动端,推动政务服务“随时办、随地办、随手办”。(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审批服务局)
(五)数字社会建设加速供给
17.提升数字公共服务水平。围绕教育、医疗、社保、医保、文化、旅游、体育等重点领域,推动新一代信息技术在社会领域应用,持续加大数字公共服务供给能力。构建与国家新课程标准配套的基础教育数字教学资源,强化数字教学资源的移动端适配能力。大力推进智慧教育发展,加快智慧课堂建设,探索建立基于互联网特别是移动互联网的新型教学模式。(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实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信息化便民服务创新提升行动,推动“全数据共享、全服务上网、全业务用卡”。深化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大数据应用,提供个性化精准服务。(责任单位: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加快“健康枣庄云”建设,打造“互联网+医疗”线上运营服务体系,推进电子病历、智慧服务、智慧管理“三位一体”的智慧医院建设,全面推广1张多码融合、行业通用的电子健康码。(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推广“互联网+公共文化”,推动数字文化工程转型升级、资源整合,推进智慧图书馆、公共文化云服务体系建设。使用好“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扩大数字文旅消费。(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推进全民健身智慧化建设,搭建集“15分钟健身圈”电子地图、健身场馆查询预约、赛事活动、健康指导、运动社交等于一体的智慧服务。(责任单位:市体育局)推动智慧医保、数字医保发展,加快推进医保电子凭证激活,深化医保电子凭证在定点医疗机构等医保场景应用,配合完成全省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全面实现我市数据省级集中。(责任单位:市医保局)
18.推进新型智慧城市建设。实施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提升行动,支持符合《新型智慧城市建设指标》四星级建设标准的城市争创五星级,滕州市达到四星级以上,2个以上区(市)达到三星级以上。全面扩大智慧社区建设范围,推动智慧社区信息管理平台的统建部署,2022年12月底前新建100个左右的智慧社区,智慧社区覆盖率超过20%。(责任单位:市大数据局、市财政局)开展城市智慧商圈改造提升工作,推动一批具有较强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商圈智慧化发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积极争取我市智慧商圈建设成效排名全省前列。(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以平安山东建设为载体,深化社会治安全息感知体系建设应用,增强前端点位布建的科学性、数据采集的多维性、点位建设的一体化,前端感知设备智能化占比不低于50%,重点公共区域前端感知设备覆盖率和联网率均达85%。推进智慧安防小区建设提档升级,提高前端智能化采集、联网共享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智慧安防小区覆盖率达100%、联网率达80%。(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19.聚力数字乡村建设。完善数字乡村政策体系,贯彻落实《数字乡村建设行动计划(2022—2025年)》,制定2022年数字乡村发展工作要点。广泛汇聚社会力量共同参与数字乡村建设,加快数字乡村标准体系建设,深入开展《数字乡村建设指南1.0》宣传贯彻工作,探索编制数字乡村标准化建设政策文件。推进省级数字乡村试点建设,提升农村数字化应用水平,推动公共服务和生产型平台向农村地区延伸和普及。(责任单位:市委网信办、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大数据局、市信息通信发展办公室)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充分发挥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责任单位的组织协调作用,统筹谋划全市数字赋能增效重大工作,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督促指导各项工作落实。
(二)加大政策支持。充分发挥财政专项资金、政府引导基金引领作用,带动社会资本加大对数字基础设施建设、关键技术研发、产业发展与融合应用项目投资力度,支持数字赋能相关领域企业在科创板、创业板、北交所上市及新三板挂牌。
(三)强化安全防护。提升网络安全防护能力,增强全民网络安全意识和防护技能。统筹推进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保护,督促各级各部门落实数据安全保护义务,开展数据安全监督检查、监测预警、通报整改和应急处置,开展全市APP违法违规收集个人信息专项治理。推动公安350兆数字集群PDT国产化替代,交换中心联网率100%、总体信号覆盖率85%以上、加密移动电台全警配备率85%以上。
传统消费升级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把推动传统消费升级同改善人民生活品质相结合,完善城乡消费供给体系,扩大优质商品和服务供给,促进传统消费提档升级,增强传统消费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作用。
二、主要任务
(一)扩大城市消费
1.推进智慧商圈建设。积极组织全市发展较好的城市智慧商圈申报全省城市商圈智慧化改造提升试点,推动全市一批具有较强消费力、集聚力和辐射力的传统商圈智慧化发展,提升消费者购物体验和消费品质。(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
2.推进城市“一刻钟便民生活圈”建设。围绕省“二年试点、三年推广、五年全覆盖”思路,选择10个社区开展一刻钟便民生活圈改造提升试点,以“点”带“面”,补齐便民消费服务设施短板,提高生活圈服务便利化、标准化、智慧化、品质化水平。(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3.推动步行街提质增效。依托3条省级改造提升试点步行街,持续开展“家乡好街·请您来逛”促消费活动,积极组织申报省级示范步行街。制定市级示范步行街区评审标准,认定一批市级示范街区,推动全市步行街提质升级。(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拓展农村消费
4.将县域商业体系建设纳入乡村振兴战略。推动县域商业高质量发展,实现农民增收与消费提质良性循环,以农村网络零售和镇商贸中心建设为重点,加快“农产品进城、消费品下乡”线上线下融合发展,推动农产品线上外销“一区一品”“一区多品”全覆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邮政管理局)
5.加快农村商业设施建设。组织1—2个条件较好的区(市)参与省级“乡镇商贸中心建设引领县”培育认定工作,鼓励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镇布局商业网点,建设改造镇商贸中心、加工配送中心等商贸设施,改善农村消费环境条件。(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6.加强农产品供应链体系建设。统筹利用好中央服务业发展资金,以滕州、市中等跨区域农产品批发市场和冷链物流为重点,建设5—8个农产品供应链基础设施项目,以畅通渠道、完善设施、农商互联、产销对接为重点,推动农产品“进城”、工业品“下乡”。(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7.加快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建设。支持区(市)级以上示范家庭农场和农民合作社示范社等农业经营主体,建设农产品产地冷藏保鲜设施,降低鲜活农产品损耗,提高鲜活农产品供给质量,促进鲜活农产品消费。(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8.加快农村寄递物流体系建设。健全完善区(市)快递园区、镇(街)快递共配中心和村级快递服务站综合寄递服务体系。积极组织开展快递服务农产品外销金银铜牌寄递项目。(牵头单位:市邮政管理局,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推动重点消费
9.促进汽车消费。支持促进新能源汽车消费,落实国家新能源汽车推广应用财政补贴政策,对2022年符合条件的非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5.04万元/辆,公共领域新能源汽车最高补贴6.48万元/辆。(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推进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新建居民小区停车位100%建设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或预留建设安装条件,在市内主要高速公路服务区原则上按照50公里间距建设充电设施,全年建成各类充电站12座、充电基础设施320台以上。(牵头单位:市能源局,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
10.促进家电消费。依托“山东省家电消费节”,开展家电“以旧换新”以及发放家电消费券等促消费活动,引导家电销售企业推出节能、绿色、智能等特定机型,支持企业给予一定金额补贴,相应回收的废旧家电交由合规企业处理。加快推进废旧家电回收拆解和平台项目建设,提升废旧家电回收处理能力。(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
11.促进住房消费。大力推进老旧小区改造,落实年度改造计划,加快前期手续办理,2022年年底前开工老旧小区改造4.11万户以上。发放住房租赁补贴599户。(牵头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12.促进餐饮消费。征集制作《枣庄美食地图》,提升枣庄特色美食的影响力和美誉度。给予新增限额以上餐饮企业资金奖励,鼓励餐饮企业做大做强。组织参加“齐鲁美食节”“齐鲁厨师艺术节”等活动,挖掘餐饮消费潜力,提振大众餐饮消费。组织参与拍摄《鲁菜》《山东味道》等纪录片,宣传展示枣庄特色菜品牌形象。持续组织开展“绿色饭店”创建活动,推动全市餐饮业绿色、集约发展。组织参加第二届“新时代·新鲁菜”创新大赛活动,打造枣庄“地理标志美食”。(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四)提升品质消费
13.扩大进口商品消费。组织参加日本、韩国及RCEP区域进口博览会、山东跨境电商生态大会,组织参加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搭建进口消费品采购对接平台,增强国内消费供给。(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14.扩大出口产品国内消费。组织参与认定一批“双循环试点企业”,组织开展系列国际消费季活动,扩大出口产品转内销市场渠道。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认证,加强政策引导和服务保障,提高消费者认知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15.扩大品牌消费。积极组织申报省级老字号创新发展集聚区,参加黄河流域老字号创新发展大会、第六届中华老字号(山东)博览会。(责任单位:市商务局)积极争创省级知名农产品企业产品品牌6个,多渠道宣传推介我市知名农产品,组织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品牌农产品营销活动。(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16.扩大绿色消费。制定枣庄市促进绿色消费工作方案,围绕重点领域绿色转型、强化科技支撑、健全制度保障等方面细化政策措施,着力扩大绿色低碳消费产品供给,推动消费绿色低碳转型升级。(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五)加快服务消费
17.提升文旅消费。组织参加第六届山东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季,市级财政安排100万元,采用政府补贴、企业让利方式,带动全市发放220万元的文化和旅游惠民消费券。积极参与创建国家文化和旅游消费示范城市、省级夜间文化和旅游消费集聚区。实施高速公路服务区文旅消费提升工程,推出“高铁+景区门票”优惠政策。开展旅游商品创意提升行动,打造一批“好客山东”联名款旅游商品,搭建“山东手造”产品展销平台。加大高品质、定制化旅游产品和线路的开发力度,深挖高端旅游市场潜力。完善提升旅游休闲街区设施、产品和服务,着力培育创建一批省级旅游休闲街区。(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8.提升体育消费。争取413万元专项资金支持全市多个公共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投入30万元专项资金支持枣庄市体育中心公共场馆向社会免费或低收费开放。组织参加“2022山东省体育消费季”活动,积极争取省级体育消费券资金,推动参加体育消费夜经济盛典等相关活动。积极申报省级精品体育旅游线路、省级体育产业示范基地和体育服务综合体的创建。积极组织本市体育相关部门及人员参加山东体育用品博览会、山东省体育服饰博览会等展会活动。(牵头单位:市体育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19.提升家政消费。推进家政服务信用体系建设,2022年年底提交信用信息家政服务业企业30家,识别授权家政服务员2300人。深入开展诚信家政进社区活动,推进家政服务业市场循环供给、产业融合。(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20.提升托养消费。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到2022年年底建立2个以上具有示范引领作用的托育服务机构。开展普惠托育服务专项工程,支持建设一批嵌入式、分布式、连锁化、专业化的托育服务设施。2022年对列入国家普惠托育专项的项目,按每个托位1万元的标准给予资金补助。深入开展普惠养老城企联动专项行动,加大普惠养老床位供给。(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营造良好消费氛围。打造“惠享枣庄”消费年品牌,围绕汽车、家电家具、餐饮美食等板块,开展系列主题活动。持续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大力弘扬诚信文化,营造诚实守信的营商环境。(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级财政统筹安排相关资金,加强对“运河明珠·匠心枣庄”品牌宣传力度,组织参加“山东人游山东”“好客山东贺年会”等推介活动。(牵头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财政局)
(二)加大消费政策支持。组织参加全省扩大消费专题研讨班,抓好已出台促消费政策的宣传解读。加强商贸流通企业纳统和培育,研究制定激励限上商贸流通企业扩大销售政策。(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统计局)支持发展汽车消费金融,在合法合规、风险可控的前提下执行个人汽车消费贷款量低首付比例,合理确定个人汽车消费贷款利率。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落实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保障性租赁住房有关贷款不纳入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保持个人住房贷款稳定增长。(责任单位:枣庄银保监分局、市人民银行)
(三)强化督导落实。加强对传统消费升级项目的督导调度,坚持季调度和现场协调机制,全面推动促消费工作和相关项目建设快展开、快达效。紧盯重点任务,压实各级各部门促进消费的工作责任,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
新兴消费扩容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顺应居民消费升级趋势,大力发展消费新业态新模式,加快线上线下消费融合,积极培育消费新增长点,力争实现网络零售额快速增长,服务业态数字化转型加快,新兴消费明显提升。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发展直播电商。发展直播电商等新模式新业态,联合重点直播平台,围绕枣庄特色产业,建设一批直播电商基地,力争全市新增电商直播基地2家以上。大力引进直播机构、供应链企业及主播达人,打造直播电商发展良好生态。(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支持发展零售新业态。推广一批流通典型做法,征集发布一批流通典型案例,指导企业借鉴经验模式,以流通创新持续释放消费潜力。做强首店首发经济,促进消费新业态、新模式、新场景普及应用。(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三)积极争创省级现代流通强县。2022—2024年,推荐1—2个商贸流通基础好、辐射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区(市)创建省级现代流通强县(市、区),争取省级资金支持,实施一批重点项目,培育一批龙头企业,打造一批现代流通优势产业集群,形成协调联动的县域流通发展新格局。(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发展“互联网+医疗服务”。加强以电子病历为核心的“智慧医院”建设,全面实施分时段预约诊疗,大力推进诊间结算、床旁结算,三级综合医院全部实现检验结果线上查询,全面推开“互联网+护理服务”试点。(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五)发展数字文化和旅游。参与完善提升“好客山东·云游齐鲁”智慧文旅平台功能,2022年组织100余家文旅企业入驻平台。加快景区度假区数字化升级、智能化改造,推动4A级景区门票预约机制建设,培育一批智慧旅游景区样板。发展沉浸式互动体验、虚拟展示、智慧导览等新型旅游服务。加快培育壮大线上演播、沉浸式体验、数字艺术等新型文化业态,持续打造线上演播、智慧剧场和沉浸式体验示范项目。(责任单位:市文化和旅游局)
(六)发展在线教育。打造新型教育模式,深入推进“三个课堂”(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应用和城乡教育共同体建设,到2023年实现“三个课堂”对乡村教学点的100%覆盖。持续支持智慧教育示范创建,到2024年打造不少于2个示范区。丰富优质数字教育资源,建设师范教育、乡村教育、特殊教育、安全教育等专题资源库,到2023年建成覆盖中小学主要学科的优质课程。(责任单位:市教育局)
(七)发展智能体育。协调融合山东体育产业服务大厅项目,多渠道整合体育产业相关资源,打造集合体育赛事活动、健身指导、技能培训、服务咨询等融合互通的体育产业新业态。探索智能体育赛事品牌,丰富在线赛事活动。运用5G等新技术为体育赛事活动赋能,增加直播流量,带动群众性冰雪体育运动,积极参与普及相关智能产品生产应用。(责任单位:市体育局)
(八)加强新一代信息设施建设。加快5G基础设施建设,向有需求的重点行政村延伸,2022年新建并开通5G基站2200个,累计建成并开通5G基站5700个。加快千兆光网建设,新建住宅楼宇、商务楼全面推进光纤到户(单元)。分片区、分批次开展光纤网络能力升级,完成区(市)以上城区10G—PON设备大规模部署,加快城镇老旧小区光纤分配千兆接入能力升级,2022年年底千兆光网覆盖家庭达到70%。(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九)加快智能化市政建设。开展城管领域市政设施普查,推动城市设施提档升级,2023年年底建立完善市级城市运行管理服务平台。拓展城市管理场景应用,加快数字化向智慧化转型升级。(责任单位:市城市管理局)
(十)培育供应链服务平台。推动建设电商供应链基地,组织参加中国(济南)电子商务产业博览会,打造山东特色“网红”商品,力争全市打造1家以上有影响力的电商供应链基地。推动流通企业与制造企业合作,建设供应链协同平台,实现协同采购、协同制造、协同物流。培育一批供应链创新与应用企业,引导传统流通企业向供应链服务企业转型。(责任单位: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财政局)
三、推进措施
(一)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发挥市促进消费体制机制联席会议作用,加强与新兴消费工作统筹协调,推动新兴消费发展。(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农村局)
(二)加大政策支持。加强对已出台各项促消费政策的宣传解读,确保财政支持、金融扶持等政策精准落地。试点开展“齐鲁电商贷”业务,建立“政银担”合作机制,为电商企业提供融资支持。深化电子商务“云课堂”线上培训,强化院企联合人才培养,为全市电商创业者和从业者提供专业培训。(牵头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
(三)强化督导落实。落实“要素跟着项目走”机制,加快推进新兴消费领域项目建设,压实各部门促进消费的工作责任,实行重点工作台账化管理、项目化推进。(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养老托育拓展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以推动养老托育服务高质量发展、力保经济平稳增长为目标,培育有效需求,释放消费潜力,扩大服务供给,提升服务质量。2022年,建设改造敬老院4处,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800张,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名,全市医养结合机构数量至少增加2家以上。政府办三级综合性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或老年病专业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和治未病科设置实现全覆盖。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000个以上,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争创1家以上省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知识普及率提高到60%。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养老兜底保障能力。继续实施敬老院改造提升三年行动计划,增强护理服务功能,提升对特困人员的兜底保障能力。加强对特困老年人的服务保障,确保有集中供养意愿的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达到100%,失能特困人员集中供养率保持在60%以上。指导滕州市开展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集中托养试点工作。(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二)优化养老服务供给结构。聚焦失能老年人刚性长期照护需求,重点支持发展护理型养老床位,2022年新增护理型养老床位800张、护理型养老床位占比达到55%以上。(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提升养老服务质量。实施养老服务人才培训提升行动2020—2022年),2022年培养培训养老护理员1000名。支持专业养老服务机构连锁连片托管运营街道综合养老服务中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和助老食堂。积极参加省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示范活动,鼓励区(市)争创县域养老服务示范县(市、区)。(牵头单位:市民政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四)推动医养结合发展。全面做好全国医养结合示范创建验收准备工作,进一步提高医养结合机构服务能力,不断增加医养结合服务供给。力争全市两证齐全医养结合机构数量增加2家以上,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服务覆盖率达到100%。(牵头单位: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五)加大老年健康服务供给。进一步加大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老年医学科和中医医院康复科、治未病科建设,提高老年人就医便捷性。2022年年底,政府办三级综合性医院全部设立老年医学科,二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设立老年医学科或老年病专业比例达到80%以上,二级以上中医医院康复科和治未病科设置实现全覆盖。(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
(六)积极推进3岁以下婴幼儿托育服务。开展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活动、全省婴幼儿照护知识宣传月活动和省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创建活动。2022年年底,新增3岁以下婴幼儿托位数1000个以上,争创全国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城市,创建1家以上省级示范性托育服务机构,婴幼儿照护知识普及率提高到60%。(责任单位:市卫生健康委、市发展改革委)
三、推进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定期召开市老龄工作委员会会议,加强部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对重点任务指标实行挂图作战、销号作业,明确时间表、路线图。(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
(二)健全推进机制。促进养老托育领域的资源统筹、要素集成和工作衔接,夯实各区(市)、枣庄高新区主体责任,调动各方面工作积极性,吸引社会力量广泛参与。在省级养老服务资金补助基础上,市级统筹整合养老服务相关资金,加大奖补力度,强化绩效管理,发挥资金引领作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进一步细化明确各项具体任务的责任单位、工作措施等,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牵头单位:市民政局、市卫生健康委,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财政局)
(三)加强督导调度。依托省养老管理平台,定期调度督导重点任务项目开展、资金补助和养老护理员培训、社区养老服务设施清查整治行动等情况。加强对困难重度失能老年人居家照料和集中托养试点、县域养老服务体系创新、省级家庭托育试点等试点创新工作的探索实践,加强经验推广,发挥示范作用。(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卫生健康委)
外贸固稳提质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坚持创新引领,强化科技创新、制度创新、模式和业态创新,实现优进优出、提质增效,推进外贸进出口固稳提质。
二、主要任务
(一)壮大新业态新模式
1.大力发展跨境电商。推动“互联网+外贸”转型,招引头部跨境电商企业,建设跨境电商产业园区。鼓励传统贸易企业、跨境电商企业和物流企业综合运用“建设—运营—移交(BOT)”、结构化融资等方式建设海外仓。培育跨境电商孵化机构,扩大跨境电商B2B出口规模,争创省级跨境电商主体。(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2.积极发展保税贸易。全力争创保税物流中心(B型)、综合保税区。依托滕州公用型保税仓库,做大“保税+”产业,加快搭建保税研发设计、展示营销、检验检测等公共服务平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枣庄海关)
3.加快二手车出口试点地区建设。推进二手车交易中心建设,拓展发展空间,整合二手车交易资源,打通二手车出口试点企业“买全国卖全球”渠道,进一步扩大二手车出口规模。(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推动进口量稳质升
4.推动“齐鲁进口贷”业务。发挥好“省级中小微企业贷款增信分险专项资金”作用,探索“政府+银行+担保”模式,充分运用市场化担保方式,支持重要资源能源性商品、机电高技术装备、重要民生消费品进口,并在依法合规、风险可控前提下给予利率优惠。(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
5.着力扩大进口。实施更加积极的进口政策,支持企业投保关税保证保险,扩大粮食、煤炭、木材、铁矿石、天然气、橡胶等大宗货物及先进核心设备、关键零部件进口。用好各级进口贴息支持政策,扩大关系民生的日用消费品、医药康复产品进口。(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6.优化国际市场布局。用足用好关税减让、原产地累积规则、开放市场准入等互惠措施,深度开拓RCEP国家市场。推动工业原材料、重要农产品进口产地多元化。(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枣庄海关、市贸促会)
(三)扩大锂电产品出口规模
7.实施境外百展市场开拓计划。对包括锂电的机电类境外展会比重提升至60%以上,重点机电类展会展位费省级给予全额支持,扩大锂电产品出口,着力打造“北方锂电之都”。(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四)巩固纺织服装、农产品出口优势
8.打造枣庄独特出口品牌。推动纺织服装、童车童床、玩具等劳动密集型产业转型升级,增加品牌价值。培育畜禽、蔬菜等特色产业,提升农产品精细深加工能力和原产地品牌特色,打造食品加工生产和贸易基地。(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
9.支持农产品、食品等重点出口企业开展AEO高级认证。“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资金”重点支持开展欧美和RCEP区域国家农产品标准认证和品牌注册,巩固对主要市场出口优势。(牵头单位:市商务局、枣庄海关,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五)培育双循环试点企业
10.深入实施内外贸产品“同线同标同质”工程。加强对“三同”的政策引导、质量提升和服务保障,为企业拓展国内国际市场提供业务培训和技术服务,支持企业通过自我声明或第三方评价等方式满足“三同”要求。加强“三同”企业和产品信息宣传推广,提高消费者认知度。(责任单位:市市场监管局、市商务局)
11.组织开展系列国际消费季活动。扩大出口转内销商品、品牌进口商品线上线下销售。(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六)加大金融支持
12.提高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6月30日,人民银行对地方法人银行发放的普惠小微贷款,按照余额增量的1%提供资金,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外贸领域普惠小微贷款投放,力争2022年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占比提高1个百分点以上。(牵头单位: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
13.鼓励保单融资。支持地方法人金融机构以向小微外贸企业发放的符合条件的保单融资贷款,申请使用再贷款资金。支持金融机构以外贸产业链供应链小微企业贴现的票据,申请再贴现资金。(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七)推动出口信用保险扩容
14.优化“鲁贸贷”运行机制。实行承办银行全省末位淘汰制,将商业保险机构纳入政策范围,扩大企业融资贷款覆盖面。(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人民银行、枣庄银保监分局)
(八)提高外汇避险能力
15.开展汇率避险担保试点。鼓励担保公司对中小微外贸企业开展汇率避险担保,银行免除中小微企业保证金,担保费由省级财政和企业所在地财政按照5:5比例全额补贴。(牵头单位:市商务局、市财政局、市人民银行,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枣庄银保监分局)
16.推动人民币在大宗商品进口、境外承包工程等重点领域和国有企业的跨境使用。支持跨境电子商务、外贸综合服务等新业态在政策允许范围内使用人民币计价结算。(责任单位:市人民银行)
(九)提升通关便利化水平
17.实施高效便捷的出口退税服务举措,全市办理正常出口退税的平均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以内。(责任单位:市税务局)
18.高质量实施《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协定》。开展 RCEP政策培训,引导企业用好RCEP山东企业服务中心,加大RCEP优惠政策宣讲推介力度,提升外贸企业享惠意识和用惠能力。推广原产地证书虚拟审签、智能审核和自助打印等改革创新举措,助力企业应享尽享RCEP政策红利。(责任单位:市商务局、枣庄海关、市贸促会)
三、推进措施
(一)建立完善外贸监测预警体系。完善外贸运行月调度机制,强化外贸运行分析和政策储备。用好“山东省稳外贸稳外资服务平台”,密切跟踪形势变化增加服务功能,完善一企一策问题跟踪督办制度。(责任单位:市商务局)
(二)加快推进贸易调整援助。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工作机制,围绕重点产业和产业链贸易调整援助试点。探索建立贸易调整援助制度。(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财政局)
(三)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充分发挥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外经外贸运行组、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作用,部门协同、省市联动推动外贸稳定和创新发展。坚持问题导向,细化分解目标任务,压紧压实工作责任。(牵头单位:市商务局,责任单位:市对外开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公共安全提升2022年行动计划
一、工作目标
围绕森林防灭火、防汛防台风、极端天气应对、城乡消防、综合减灾等工作,健全监测预警、源头管控、检查督导、专项整治机制,强化物资保障、抢险救援能力建设,不断提升公共安全保障水平。
二、主要任务
(一)提升森林防灭火能力
1.强化监测核查反馈。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快速核查准确反馈卫星监测热点,切实查明起火原因,扎实做好火灾损失调查评估统计工作,切实防止迟报、漏报、错报。加强重点区域监测预警智能系统32处热成像监控点位的运维完善,提升全市森林防火智能防护应用水平。(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强化输配电设施火灾专项治理。将输配电设施本体缺陷、私搭乱建线路、输配电设施周围可燃物、输配电线路下方种植高树木隐患及电力施工违规用火行为作为排查整治重点,建立完善工作台账,推动完成整改。(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能源局、枣庄供电公司)
3.强化旅游景区防灭火管控。加强与景区周边镇(街)、村居和相关单位的协同配合,建立健全联防联控联动机制。在景区入口、重要景点、主要路口、周边村居及各类服务网点等部位设置防火宣传栏、防火警示牌或防火标识。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加强与旅游景区经营单位的协调联动,查处景区内违法违规用火行为。(牵头单位:市林业和绿化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应急局,责任单位:市公安局)
(二)提升防汛防台风能力
4.压紧压实防汛防台风责任。及时更新市、区(市)行政责任人名单以及骨干河道(湖泊)、大型及防洪重点中型水库、国家级蓄滞洪区、全国重点防洪城市、南水北调东线工程山东段防洪工程、河(湖)长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市、区(市)对相关防汛抗旱责任人向社会公布。压紧压实巡查值守、预警发布、转移避险、人员安置等重点环节防汛防台风责任,实现防汛责任全覆盖、无盲区。(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城市管理局)
5.及时精准发布预警信息。提高台风、暴雨、洪水、地质灾害等要素预报精准度,到2025年,暴雨预警信号准确率超过90%,强对流天气预警提前量超过45分钟。建立气象、水文、自然资源等监测部门发、行业主管部门转、社会媒体播的预警信息发布传播机制,强化针对病险水库、山洪灾害易发区、地质灾害风险区等特定区域和特定人群的定点定向预警能力,提升预警信息发布的覆盖面、精准度和时效性。(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气象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水文中心)
6.抓好水利工程安全运行。大中型水库严格执行汛期调度运用计划,严禁违规超汛限水位运行;严格落实小型水库“三个责任人”和“三个重点环节”,病险水库降低水位或空库运行;及时检修维护水利工程泄洪设施、启闭机械和备用电源等关键设施设备,确保正常运行;加强河道险工险段、穿堤建筑物、堤防路缺口等重点部位巡查,提前预置防汛队伍和物资,确保出现险情及时有效应对。(责任单位:市城乡水务局)
7.强化城市运行安全防范。根据不同降雨量级逐一确定易涝地点,逐一完善应急抢排、交通管制、人员疏散方案。突出城市下穿式立交桥、道路低洼地段、涵洞等易积水区域,居住区地下室、地下停车场、地下商场、人防工程等城市地下空间等关键设施以及建筑工地、危旧房屋集中区、旅游景区的风险隐患排查,对排查发现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台账,立即整改到位。推进城市排水防涝设施建设,加大排水管网建设力度,推进海绵城市建设,解决城市积水内涝问题。2022年年底前全市改造城市雨污合流管网107.9公里以上,新增海绵城市面积12平方公里。(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人防办、市城市管理局)
8.加强市内有关水域安全动态管控。遇大风等恶劣天气提前组织受影响生产作业船只等按照避风规定停泊避风。加强对回港船只的动态监管,采取有效措施,严禁各类船舶违规运营。(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9.做好高温熔融金属企业安全防范。汛期前,对涉及高温熔融金属作业企业及遇水反应有发生爆炸、燃烧及中毒危险物质风险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要逐一排查,建立台账,并作为防汛重点部位进行管理。接到暴雨预警时,加强风险研判,严防雨水倒灌导致人员伤亡。(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0.强化矿山和尾矿库安全防范。严格执行“逢大暴雨天气停产撤人”“矿山调度员十项应急处置权和3分钟通知到井下所有人员”等规定,严防因暴雨、洪水、泥石流等引发淹井、边坡坍塌等事故发生。对防汛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配备应急电源,开展外电中断专项应急撤人演练,确保矿山外部电源丧失后的井下人员安全撤离。2022年年底前,完成非煤地下矿山“机械化、自动化、智能化”升级换档工作。加快推进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综合管理系统建设,实现21家非煤矿山企业安全管理数据全面联网监控。(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能源局)
11.做好危化品企业安全防范。强化防雷电、防台风、防爆、防超温超压管理措施,生产、储存和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场所和仓库,立足防大汛进一步完善防雨、防水、防潮措施;易受洪水侵入危害的,必须加固厂区周边堤坝等防水设施。一旦出现险情及时果断处置,严防发生泄漏、爆炸等事故。全市危险化工工艺改造和化工操作单元改造完成率达到100%,完成300家加油站智能视频监控系统建设。(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12.及时采取道路交通管控措施。出现灾害性天气时,及时在公路隧道入口及弯道、下坡路段前增设和完善减速提醒装置。出现公路隧道拥堵时,立即启动应急机制,采取出口加快放行、入口限制进入等措施,及时疏导拥堵车辆,确保公路隧道安全。(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
13.强化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控。加大对建筑工地排查力度,重点加强对基坑支护、起重机械、脚手架、临建板房稳固情况和用电设施安全性能的检查维护。遇有大风、雷电、强降雨等极端天气,停止室外作业。(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三)提升极端天气应对能力
14.加强监测预警。加密天气监测频次,强化会商研判,及时准确发布预报预警信息,为采取针对性防范措施提供科学依据。充分利用电视、广播、互联网、报纸等媒体和手机短信、公共场所电子显示屏等方式,及时准确发布天气预警信息,提醒生产经营单位和人民群众合理安排生产和出行。(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文化和旅游局、市气象局、市联通公司、市移动公司、市电信公司、市铁塔公司)
15.建立熔断机制。推动自然灾害防范应对融入应急管理、基层网格治理工作体系,建立极端天气灾害熔断机制,制定基于重大自然灾害预警信息的停工、停业、停学、停运、停产方案,提升极端天气安全风险防范能力。(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中心)
16.强化重点行业领域防范应对。加强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下的道路管控,强化现场指挥、交通引导、限速限行等措施。(责任单位: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指导各区(市)加强各类官网、线路、设施的检查,及时排除隐患,保障供热、供水、供气、供电、通信正常。(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城乡水务局、市能源局、枣庄供电公司)及时督促学校做好师生安全防寒保暖工作。(责任单位:市教育局)指导农民加强蔬菜大棚等防雪防寒防风措施,减轻大风冰雪低温造成的损失。(责任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加大防范一氧化碳中毒宣传力度,提高人民群众防范意识。(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四)提升城乡消防能力
17.畅通住宅小区消防通道。组织新建住宅小区、公共建筑的管理使用单位,对消防车通道划线、标名、立牌,引导社区物业服务企业配备快速移车器,解决紧急情况下占道停车问题,2022年年底前全市老旧小区完成消防车通道治理。(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城市管理局)
18.加强“合用场所”消防安全管控。对镇(街)、农村自建房住宿、工作、培训超过10人的,且自建房用于生产经营业态的,纳入行业重点管控范围,严防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住房城乡建设局)
19.排查大型仓储物流企业消防安全隐患。2022年年底前对全市16家1000平方米以上大型仓储物流企业开展全覆盖排查隐患,坚决消除各类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
20.加快农村消防设施建设。加强农村消防水源建设,有自来水管网的同步建设消火栓,利用天然水源、蓄水池、蓄水塔等多种形式满足扑救需要,实现“小火不出村、大火不死人”。(责任单位:市消防救援支队)
21.规范完善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制定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方案,将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纳入旧城区改造和民生工程,统一规划统一建设,推动已建成住宅小区逐步完成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做好电动车集中停放场所新型消防设施和灭火技术的推广应用。(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能源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五)提升综合减灾能力
22.扎实做好灾害综合风险普查工作。2022年年底前完成普查调查、数据质检、成果汇交等工作,同时,配合省级部门开展灾害风险评估区划和防治区划,并将评估区划成果及调查数据整理汇总,建成全市自然灾害综合风险基础数据库,为市、区(市)两级政府及各部门有效开展防灾减灾救灾工作,切实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提供权威的灾害风险信息和科学决策依据。(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乡水务局、市林业和绿化局、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水文中心)
23.加强城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2022年9月底前完成全市第一次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调查工作,摸清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设施底数及抗震设防情况。加强城市内涝防治,加快推进排水防涝设施建设,提升城市排水防涝系统现代化水平。(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城乡水务局、市城市管理局、市应急局)
24.强化地质灾害工程治理。加快推进地质灾害综合治理和避险移民搬迁工程,重点实施山体滑坡、崩塌、泥石流等隐患点工程治理。摸清全市地质灾害风险底数,编制市—区(市)地质灾害风险区划与防治区划。(责任单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六)提升公共安全应急救援能力
25.实现应急指挥调度系统互通。2022年9月底前实现与省、区(市)、镇(街)灾害事故信息音视频互联互通,实现扁平化调度指挥。(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26.推进航空应急救援保障建设。协调省救援直升机进驻我市,完善区域航空救援保障机制,充分发挥直升机在应急救援中的快速高效优势,构建完善空地配合的应急救援新机制,为应急救援提供航空救援保障。(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7.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统筹消防等综合救援力量,加强行业、企业、社会救援队伍建设,2022年年底前各级各类救援队伍总数达到120支,强化业务培训和实战演练,不断增强应急处置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消防救援支队)
28.推进基层应急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健全基层应急管理体系,提升基层应急救援能力。学习借鉴济宁基层能力建设试点成果,推进基层应急救援站建设,着力打通应急救援“最末梢”。(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七)提升应急物资保障能力
29.加大市级应急物资储备力度。2022年年底前,市级救灾物资实现满足保障1万人转移安置需要;实现区(市)大功率排水装备配备率达到100%,除台儿庄区外的其他区(市)配备至少1台流量2000m3/h以上的大型泵车、2台流量500m3/h以上大功率水泵。50%的市级专业救援队伍配齐开展多灾种救援所需的通用装备和一般专业装备。(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发展改革委、市消防救援支队)
30.开展基层应急物资储备站点试点工作。2022年年底前,选取1个区(市)开展试点工作,在镇街或园区设应急物资储备站,重点村居、老旧社区、重要国计民生单位设应急物资储备点,配备防汛、防火、医疗、防暴等必备应急物资,提升灾害事故自救互救能力。(责任单位:市应急局)
31.提高应急运输保障能力。加强应急交通救援和应急运输队伍建设,力争2022年年底前组建1—2支综合性应急保障车队。加大综合交通应急物资储备。(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推进措施
(一)密切协同配合。责任单位按照任务清单,把协调工作做细致、做扎实、做到位,紧扣时间节点,强力推进工作,确保圆满完成任务。责任单位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高标准、就近就快给予支持,共同推动工作落实。(责任单位:市有关部门单位)
(二)强化督导问效。市安委会办公室加强工作调度,动态掌握落实情况,对工作落实到位的要及时通报表扬,对进展不及预期的要给予通报,对工作进展迟缓,导致事故发生的,要依法依规问责。配合省“四进”工作队及驻点督导组开展督导,提高监督效能,促进工作落实落地。(责任单位:市安委会办公室)